依据《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基本理念,对教学设计中的展开阶段进行评析(7分),并说明理由(8分)。
【课题名称】《新疆之春》
【教学对象】七年级学生
【教学内容】欣赏《新疆之春》
【主要目标】
1.了解认识《新疆之春》的音色、旋律、节奏等音乐特点。
2.能够根据新疆音乐的特点进行编创表演,体验合作表演新疆音乐的魅力。
(其他目标略)
【教学过程】
(略)
展开阶段:新课教学
1.感受与体验
(1)用多媒体展示新疆的地理位置、风土人情等。
(2)播放小提琴独奏《新疆之春》,学生随音乐观看新疆人民丰收的场面,融入到热闹喜庆的气氛之中。
2.学生分组排练关于新疆的节目。
(1)舞蹈组:随《新疆之春》音乐表演维吾尔族的舞蹈动作;
(2)打击乐组:用手鼓等为《新疆之春》音乐即兴伴奏;
(3)朗诵组:为《新疆之春》配乐朗诵。
3.学生分组表演展示。
小结(略)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欣赏课的展开阶段的分析。《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指出了课程基本理念包括(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5)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分析此题时,要从“展开阶段”是否符合上述基本理念出发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