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教育局实行机构改革,将原来的勤工俭学管理站改为县教育服务公司,并决定于6月18日上午(星期四)举行挂牌仪式。为了营造热闹氛围,县教育局提前半个月通知县城内各小学腰鼓队排练节目,届时到场助兴。6月18日上午,教育服务公司挂牌仪式如期举行,县城7所小学的小学生共计两百多人参加典礼,一时鼓乐喧天、歌舞翩翩,县教育局的领导们十分满意,感觉效果好极了。
问题:
(1)本案例中,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哪项权利侵犯了学生的哪项权利
(2)县教育局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县教育局的行为侵犯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以及学生的受教育权。从材料可知,在整个事件中,县教育局以行政机关的名义下发通知,让其所辖县城各小学学生在正常的学习时间内排练节目,参加商业庆祝活动。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学生的受教育权。 (2)县教育局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责任形式为赔礼道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