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有一家店一共有十个人,因为成本增加没有收入,想才裁八个人,然后他就让店长设计了一个裁员方案就是分了三部分,第一部分就是什么日期开始裁才,那第二部分就是列出了一些裁员的职工的情况。他举了三个职工的情况,第一个职工是02001年参加到公司参加工作,第二个员工是身体有残疾,第三个员工是没有丈夫,带着一个五岁的儿子,再一个,他就说是一个经济补偿就是说列了一个经济补偿的那个公式,就是N是多少年乘以0.5乘以当月的工资数,然后有N小于等于十年载,一个裁员的一个方式,就是说针对剩下的两名员工,想对员工降薪20%。
1.这家企业是否可以进行经济行裁员,并说明理由
2.这家企业进行裁员的方案有哪些错误?错在哪里?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实施裁员:
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的;④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根据该企业在疫情期间较长时间没有没有经营收入,导致生产发生严重困难,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一条款第2款规定,可以实施经济性裁员。
2.
该企业在裁员中,存在四个方面的错误:
1.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进行裁员时,如果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该公司裁员人员的流程存在问题。
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①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限期劳动合同的;②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③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本案中提出的被裁员工情况,应当属于优先被留用的人员。
3.该企业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计算办法有误。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工资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4.给员工降低薪酬属于变更劳动合同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公司单方面决定的降薪行为,如果员工对此存在异议,双方无法协商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