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真题
- 推荐等级:
- 发布时间:2023-01-29 11:57
- 卷面总分:1分
- 答题时间:240分钟
- 试卷题量:16题
- 练习次数:0次
-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 试卷类型: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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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和孙小某是父子,孙某是户主,孙小某以孙某的名义跟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孙某称不知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征收协议无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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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A项错误,《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B项错误,行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
C项错误,《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三款规定:行政协议无效的原因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消除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行政协议有效。
D项正确。《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应当对被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定职权、是否滥用职权、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遵守法定程序、是否明显不当、是否履行相应法定职责进行合法性审查。
关于银行卡受贿下列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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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受贿犯罪的本质是权钱交易,以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基础,银行卡具有代替现金功能的特殊性质,但收受银行卡并不等同于收受现金。认定收受银行卡受贿罪既遂的标准应为,受贿人是否基于与行贿人的合意实际控制银行卡账户、支配银行卡卡内的资金,与活期存款或定期存款无关。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关于公务员的诫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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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A项错误、B项正确,处分仅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诫勉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是组织对公务员的一种监督方式。
C项错误,《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19条: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并未规定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D项错误,受到诫勉处理的党员干部可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13条的规定,向作出诫勉决定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如果是非党干部受到诫勉处理,其也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甲认为乙侵权,区知产权局认为不侵权,甲向市知识产权局复议,复议维持,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知识产权局的决定,并请求乙停止侵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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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行政诉讼一并审理民事争议,原则上应分别立案,但是审理行政机关都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故A项正确、BD项错误。
C项错误,按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的标准分别收取诉讼费用。
乙是当地水稻种植大户,当季水稻收获后,将其交给甲加工,甲把乙提供的水稻加工得来的新大米出卖,将陈年旧米交付给乙,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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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在本案中,甲有两个行为,一是将新大米出卖的行为,二是将陈年旧米交付给乙的行为。首先,甲将新大米出卖的行为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侵占罪与盗窃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盗窃罪只能是盗窃他人占有的财物,而甲基于与乙的加工协议对该批新米产生了事实上的占有,后将其出卖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主观上也明知是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而不法据为己有,应成立侵占罪。其次,甲将旧大米交付给乙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甲将陈年旧米冒充新米交付给乙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乙就此遭受损失。故B选项正确。
市人社局将田某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社会保险关系,田某认为自己应该是按照事业单位保险缴纳,于是向市政府复议。市政府维持,田某起诉。法院以不属于行政案件受案范围驳回起诉。下列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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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经复议后起诉,复议机关作出了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36条第七款: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复议或者诉讼受案范围等受理条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一并驳回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起诉。本案,法院认为原行政行为不符合诉讼受案范围,应当裁定一并驳回对对市人社局和市政府的起诉。故B项正确。
本案属于复议维持,市人社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以原行政机关市人社局确定级别法院,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C项错误。
复议维持的案件,复议机关和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故市政府需要对市人社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D项错误。
甲向省资源环境厅申请环评许可,省资源环境庭未做答复,甲用邮政邮寄的方式提交起诉书,要求准予环评许可,诉讼中,环境厅发放许可,甲不撤诉,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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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A项正确,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的6个月内,诉行政不作为的案件,若法律法规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履行职责的期限,则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6个月的起诉期限。
B项正确,甲起诉要求准予环评许可,即要求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诉讼中,行政机关给甲发放了行政许可,履行了相关职责,法院就没有必要在作出履行或答复判决了,应向甲释明,告知其撤诉,甲仍不撤诉的,应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C项正确。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经当事人同意的,可电子送达。
D项错误,当事人向法院邮寄立案材料的,自信件寄出之日起,视为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信件寄出之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法院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法院实际收到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汪某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犯诈骗罪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8年有期徒刑,被告汪某不服提起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审理后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重新审理,对汪某所犯盗窃罪判处6年有期徒刑,诈骗不追究,检察院抗诉。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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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403条: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且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对前款规定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对上诉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后,人民检察院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改判为重于原审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处的刑罚。
A项、D项错误,在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和对刑罚执行不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允许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这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B项错误、C项正确,检察院抗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改判为重于原审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处的刑罚,只要总和量刑不重于第一次判处的刑罚且对刑罚执行不产生不利影响即可。
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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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的行为。且“其他危险方法”应当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相当。
A项错误,应构成高空抛物罪或放火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触犯高空抛物罪。若故意从高空抛掷燃烧物,足以或已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认为构成放火罪。另,有高空抛物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选项未明确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B项错误,应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危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已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独立出来,单独入刑。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妨害安全驾驶罪。而B选项中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不具有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危险程度,不宜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项正确,有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甲与司机争吵打斗,导致车辆失控,撞到其他车,此时甲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导致发生了实害结果,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项错误,应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危害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身体、财产安全,甲的改装摩托车的行为仅针对甲这个特定的个人,而不宜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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