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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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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4月20日,贺某因购买制造假酒设备和原材料向宫某借款50万元,期限1年,月息2%,并告知借款用途,宫某当即同意,并于次日向贺某交付现金20万元,4月22日向贺某银行卡转账30万元。应宫某要求,董某以自己所持有某有限公司的股权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为其办理了质押登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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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第4项,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本案中,贺某因购买制造假酒设备和原材料向宫某借款,且宫某明知的,该借款合同无效。

A选项错误。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因违反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被认定无效时,担保合同原则上也归于无效。另,根据《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7条,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D选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679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需实际交付借款合同方成立。

单选题

乙向甲借款,第三人丙为乙的借款以自有不动产提供担保,并与债权人甲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丙经甲催告多次恶意不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合同到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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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A、B选项错误。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当事人仅订立抵押合同而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

C选项正确。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而对另一方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D选项错误。抵押合同不存在效力待定的情形,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意思真实情况下签订的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

单选题

甲乙丙出去漂流,乙是甲的妹妹,丙是乙的儿子,漂流出事故,甲先死,然后乙死,丙最后死。甲未婚无子女,父母双亡,乙还有一个儿子丁,丙还有一个儿子戊,甲的遗产怎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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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第一,甲先死亡,甲的财产由乙继承。第二,乙后死亡,乙的遗产由乙的子女(丙、丁)继承。第三,丙最后死亡,对于丙应继承的乙的遗产,其继承人戊可转继承。

A项错误,甲有继承人乙,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继承人。

B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本案中,甲作为被继承人,先于其继承人乙死亡,不符合代位继承的适用前提。

C项正确,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

D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1152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丙于乙后死亡,按照规则,可由丙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戊转继承乙的遗产(其中包括甲的遗产),并非由丁来转继承。

单选题

黄某通过网络购物购买雅贝公司生产的保温壶,后因保温壶质量问题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建议通过线上平台交换证据,雅贝公司同意在线交换,黄某不接受。法院以黄某无正当理由拒绝交换证据,认定其丧失证据交换权利。法院的这一做法违反了下列哪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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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2条:人民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二)合法自愿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对诉讼方式的选择权,未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适用在线诉讼...本题,黄某不同意在线交换证据,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而不是变相强制适用在线诉讼,剥夺其合法权利。故法院违反了在线诉讼原则,本题正确答案为B。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供货合同,丙公司表示,在该供货合同期限内,对甲公司产生的货款债务愿意提供保证。后因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清偿,与乙公司协商终止该供货合同,尚有2022万元货款未支付,乙公司表示免除22万尾款,并同意甲公司将500万元债务转至丁公司承担,以上均未通知丙公司,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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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695条,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697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丙公司为保证人,乙公司免除甲公司22万元尾款的行为属于减轻债务,虽未经丙公司书面同意,丙公司仍对变更后的债务即20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而后,乙公司在未经丙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同意甲公司将500万元债务转移给丁公司,且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无另外的约定,对此,保证人丙公司对该500万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故B选项正确。

单选题

甲醉酒骑电动自行车与行人乙相撞,被公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选项中,检察院可以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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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存疑不起诉也叫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的不起诉决定。A选项属于违法性认识错误,不影响行为人的犯罪成立,在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可依法提起公诉。

B选项属于送检材料、样本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的情形。根据《高检规则》第36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此,甲的血液样本被污染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C选项属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情形。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但由于该路段人员稀少,甲醉酒骑车的行为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检察院可根据案情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D选项属于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危险驾驶罪要求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能证明甲所驾驶的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则不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检察院应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单选题

知名中医谭某与有夫之妇兰某有染,被兰某丈夫白某发现。白某胁迫谭某为其宣传保健品,其主要成分为芝麻、红糖,一盒1000元,半年为一疗程。后谭某向某富商推售,富商购买了两疗程使用无效,欲向法院起诉撤销该买卖合同。富商可以以下列哪项理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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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A项,本题中,富商的错误认识是因为谭某的宣传所致,而非富商自行导致,故不构成重大误解。

B项,白某胁迫的对象并非富商,故富商不得以白某胁迫为由撤销合同。

C项,保健品买卖合同的双方为白某和富商,白某并未对富商实施欺诈。

D项,谭某构成第三人欺诈,且相对人白某知情,故富商可以第三人欺诈为由,撤销该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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