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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预测试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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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独资 设立的子公司。2009年,甲公司出资70%,丙公司出 资30%,投资创办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董事 长王某兼任丙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请根据这些情 况和下列各题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

如果甲公司在本公司解除了王某的董事 长职务,遂派人直接到丁公司任命甲公司新任董事长 张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并到工商管理机关办理了丁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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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从题目可知,张某原来不是董事会的成 员,《公司法》第45条第3款规定,董亊会设董亊长一 人,可以设副董亊长。董亊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 公司章程规定。但无论如何,在张某不是董事会成员 的情形下由股东直接任命张某的行为都是违背法律规 定的,故该任命无效。A错误。

张某董事长的身份经过了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 产生了公示的效力,不能因为公司内部的问题而致使 其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故B错误。

依据《公司法》有关股东会职权的规定,应当召开 股东会增选张某为董事,然后再依据公司章程产生公 司董事长,故C错误,D正确。

单选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 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 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 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 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 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 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1个星期之内给予答 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1份载有上述内 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 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 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 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 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 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 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 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 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 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 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陈某以三石公司的名义与三木公司签订的是 什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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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本问涉及买卖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的概念问题。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 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在买卖 合同中,出卖人和买受人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存在 第三人的问题。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受托人一般以委托人的 名义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 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的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 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本题中,陈某对三水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 公司以其名义销售,表明该合同为行纪合同。因此,本 题正确选项为C。

单选题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 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 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 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 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 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 币,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1个星期之内给予答 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1份载有上述内 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 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 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 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 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 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 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人民币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 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 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 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 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陈某委托三木公司 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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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本问涉及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范围问 题。依《合同法 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 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有效。在实务中,对表见代理的认定为:(1)相对人持 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合同书;(2)相对人持有被 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相对人持有能 够证明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特定代理人的身份证 明。当然,如果被代理人能够证明上述文件是伪造的、被盗的或丢失的,则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本题中;陈某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表明作 为相对人的三木公司有理由相信陈某是三石公司的代 理人,故该代理成立表见代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 为C。

单选题

张某是某单位干部,一直单身,居住在流水街50 号。2006年春节后,张某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10 万元、古董字画若干。张某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认为,张 某无继承人,未留下遗嘱,因此向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 张某的財产为无主财产,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査核实, 发出財产认领公告。因无人对张某的遗产主张权利, 公告期满,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张某的遗产为无主財 产。半年后,从外地来了一年轻人,声称是张某的亲生 儿子,经法院审查核实,该子系张某下放时的私生子。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各题:

遗产认定无主后,张某的儿子依法对财产 提出请求,主张继承其父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 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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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认定无主财产后,原财产继承人 出现,法院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依《民事诉讼法》第 176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新判 决,撤销原判决。故本题答案为B。

单选题

2007年4月,中国东方公司同美国西海岸公司签 订了 1份货物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 履行出现争议,则双方应当将争议提交伦敦仲裁机构 仲裁解决。东方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发现西海岸公司 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遂于2007年10 月10日向中国某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西海岸 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西海岸公司于2007年10月25日收到中国某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后,并未就 管辖权问题提出异议,并且于2007年11月20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答辩状。2008年2月1日该人民 法院经审理判决西海岸公司败诉,并赔偿东方公司经 济损失50万美元。同年2月5日一审判决书分别送 达双方当事人。3月7日西海岸公司以双方在合同中 约定了伦敦仲裁因而一审人民法院无管辖权为理由, 提起上诉。2009年4月1日,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了西 海岸公司的上诉,维持了一审判决。

海事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西海岸公司有 转移财产的行为,遂主动进行了财产保全,该做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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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涉外财产保全,不能由人民法院主动进 行,必须经当亊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 供担保,不能提供的,不予进行保全。

单选题

王锋与刘青结婚4年后,已生一子王达。2004年 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 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 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 (其父于200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 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 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2007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 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 200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 200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 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2009年4月8日, 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 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 承(有2名医生在场)。

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应予受理 的最早申请日期是哪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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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暂无解析

单选题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 1篇文章,署名甲、乙、 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 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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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本题涉及合作作品的权利行使问题。合作 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合作者行使著作权 应以协商一致为基础,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 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杈,故本题选B。

单选题

甲公司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其所生产的食 品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造成部分消费者中毒乃至 死亡的现象,消费者依法提起了侵权之诉。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罚款,经查该公司还存在 偷漏税嫌疑,因该公司财产不足以支付,发生纠纷。依 照(侵权责任法》,该公司的财产应如何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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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本题涉及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的关系问 题,依照《侵权责任法》第4条的规定,A选项为正确 选项。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单选题

关于劳务派遣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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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57条、第58条。

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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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D选项可 以适用简易程序,因为按《简易程序规定》,并不是所 有共同诉讼的案件,不管是否简单,都不能适用简易程 序,而是规定“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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