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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预测试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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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后来,张某希望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李某再赔偿误工费100元,增加的诉讼请求应当在何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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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考点:増加诉讼请求的时间

讲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因此,A项是应选项。

单选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本案的诉讼标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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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考点:诉讼标的

讲解: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李某与张某争执的特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双方的无因管理法律关系,因此,本案的诉讼标的是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所依据的无因管理法律关系。答案选C。

单选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关于本案的举证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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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考点:举证期眼的延长

讲解:《民事诉讼证据规定》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而不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延长举证期限应使用决定,而非裁定或者判决,因此应选A项。

单选题

李某家的耕牛走失,李某历时数周,后终于在邻居的指引下在同乡邻村张某家找到了自家的耕牛,张某承认耕牛非自家所有,但要求李某偿还连日来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李某拒绝支付,遂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归还耕牛。在诉讼中张某要求李某赔偿照顾耕牛的饲料费和看护费共计500元。请回答下列95-100题。

如果张某对该案的管辖权存在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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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考点:管辖权异议

讲解:《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因此,对于管辖权异议,法院应当用裁定而不应用判决,BCD项不当选,A项正确。

单选题

新月公司是一家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关于新月公司的定位以及经营管理的一些问题,公司内部的看法不太一致,因此,该公司特向律师进行咨询。请根据上述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第92-94题:

关于新月公司章程的制定和批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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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制定与批准

讲解:《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因此,A项正确。B、C、D项均错误。

单选题

新月公司是一家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关于新月公司的定位以及经营管理的一些问题,公司内部的看法不太一致,因此,该公司特向律师进行咨询。请根据上述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第92-94题:

关于新月公司的性质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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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考点:公司类型

讲解: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故本题选A。

单选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89-91题:

设乙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同学丙,丙要随老师去外地做调查,正急需一台掌上电脑,乙立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如果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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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考点: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讲解:双方并未约定在乙付款之前由甲保留所有权,因此电脑自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乙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故选项A错误。本题情形属于《合同法》第6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接受履行的情形,不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因为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此丙可以直接向甲履行,从而消灭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选项D错误。

单选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89-91题:

设乙回家后在使用电脑时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经查,是由于电脑所带的病毒所致,但是甲不知道电脑已经感染上病毒。则下列对于损失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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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考点:违约责任

讲解:《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且,违约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当事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据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题

在仲裁中,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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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考点:仲裁员的确定

讲解:《仲裁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C项正确。

单选题

下列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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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考点:申请撤铕仲裁裁决

讲解:《仲裁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A项中的“3个月”是错误的;《仲裁法》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B项中的“3个月”也是错误的;《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C项中的“终止撤销程序”是错误的。《仲裁法解释》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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