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二》模拟试卷7
- 推荐等级:
- 发布时间:2022-02-08 08:05
- 卷面总分:100分
- 答题时间:240分钟
- 试卷题量:100题
- 练习次数:11次
-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 试卷类型:模拟考题
试卷预览
2010年1月22日,赛格公司根据与深圳市联京工贸有限公司和无锡市北塘恒昌车辆贸易总公司(以下简称恒昌公司)签订的代理进口摩托车发动机协议,对外开立了信用证。为此,恒昌公司按照约定签发了金额分别为650万元和850万元的承兑汇票。该汇票到期日分别为同年11月16日、12月化日,收款人均为赛格公司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中国农业银行无锡市郊区支行为此两张汇票的承兑。这两张银行承兑汇票,被恒昌公司在交付给赛格.公司前遗失。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将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60日。
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公示? 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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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考查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8条、《民诉意见》第226条的规定作答。
甲(住所地在A市)开私家车下班回家时误踩 油门,将行人乙(住所地在B市)撞伤。就损害賠偿 额,二人达成仲裁协议交C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因双 方对立情绪严重,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约定仲 裁庭的组成方式,也未选定仲裁员;对于是否开庭、是 否公开审理也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对裁决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就仲裁庭的组成 方式、仲裁员的选定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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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依据《仲裁法》第32条的规定,在仲裁 规则规定期限内未能就仲裁庭的组成方式、仲裁员的 选定达成协议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故选项为D。
陈某是天津三石公司供销科长,任职期间办理了三石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之间的供销与加工等多方面的业务。1997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六顺公司的办公房内存有三石公司一批设备。1997年4月1日,陈某对三木公司讲有一批设备委托三木公司以其名义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并说明三木公司如同意,应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司表示同意,同时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日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给陈某。陈某于4月17日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4月18日告知三木公司,该批设备由于存放的时间较长,有些部件可能有些问题,并讲明将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26日收到该批设备后,即与九龙公司签订了价格为50万元的买卖合同,并于4月30日将该批设备交付给九龙公司。因该批设备的使用说明等资料仍在陈某处,九龙公司收到设备后多次向三木公司催要未果,致使设备无法使用,闲置库中。6月8日,一场意外的火灾将该批设备烧坏报废。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陈某委托三木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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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本问涉及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范围问题。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实务中,对表见代理的认定为:(1)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合同书;(2)相对人持有被代理人签名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3)相对人持有能够证明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特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当然,如果被代理人能够证明上述文件是伪造的、被盗的或丢失的,则不能成立表见代理。本题中,陈某以三石公司为委托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表明作为相对人的三木公司有理由相信陈某是三石公司的代理人,故该代理成立表见代理。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甲与乙打架时,丙正好路过,不慎被丢来的 石块砸伤,遂起诉到法院,要求甲、乙賠偿医疗费、误工 费等损失。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根据案情回答 以下问题:
若丙以审判员丁和甲有师生关系为由申请丁 回避,以书记员戊是乙的姐夫为由申请戊回避,则对于 丁、戊的回避分别由谁决定?( )
a. 丁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
b. 丁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c. 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合议庭决定
d. 丁的回避由院长决定,戊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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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合议庭没有对回避申请的决定权。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将汇票向丙银行贴现,丙银行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王某拾得后,伪造了丙银行的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取得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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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考查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经其他任何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票据,包括发行取得和善意取得,发行取得指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指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继受取得是指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从而取得票据权利。本题中乙公司依甲公司的出票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属于原始取得,丙银行通过贴现行为从权利人乙公司处取得票据权利属于继受取得,王某拾得票据,不享有票据权利,丁公司从无权利人王某处通过背书取得票据,属于原始取得,所以D选项正确。
甲公司欠乙公司100万元到期货款无力偿还。乙公司经过调查得知下列情况:(1)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 存在货物买卖合同,甲公司已经付款,而丙公司尚未交 货,且交货日期已届至。(2)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存在大 型机器设备买卖合同,丁公司共分5期交付货款,在交清 货款之前机器设备所有权保留,现丁公司已有两期到期 货款未支付,甲公司未采取任何措施。乙公司拟通过诉讼采取下列措施,能够到支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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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本题涉及债权代位权问题。根据(合同法) 第73条第1款和《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第1款 的规定,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应为具有金钱给付内容 的到期偾权,对于所有权和财物债权均无权主张代位 权。本题中,丙公司所负债务为财物债务,乙公司不得 代位,故A选项错误。乙公司并非甲公司的代理人, 故B选项错误。根据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合同,甲 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取回机器设备,但对丁公司主张返 还所有物不属于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乙公司无 权代位行使,故C选项错误。甲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 支付到期货款,该债务可以代位,D选项正确。
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通过讨论,拟在公司章程的营业范围中增加“汽车租赁”一项,就该项公司章程变更的生效,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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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考查公司章程的订立与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属于股东会(股东大会)的职权,AB选项错误,法律依据为《公司法》第37条的规定。章程自股东会作出变更决议之日便发生效力,工商行政登记仅具有对抗效力,所以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仲裁协议乃整个仲裁程序的核心,仲裁程序以 其为基础而启动,关于仲裁协议,说法正确的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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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 不准确,只要根据该约定可以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仲 裁协议即有效。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 条,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16条,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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