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卷一》真题精选
- 推荐等级:
- 发布时间:2022-02-03 10:24
- 卷面总分:57分
- 答题时间:240分钟
- 试卷题量:57题
- 练习次数:51次
-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 试卷类型:历年真题
试卷预览
甲和乙发生矛盾,拿刀向乙挥舞乱刺,一刀扎在乙后颈上。路人丙看见报了警,甲听到丙报警,停止了行为,等警察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 最后,甲刺向乙后颈造成的刀伤虽有10 cm,但仅构成轻微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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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甲见丙报警,系因甲意志以外的原因停止实施犯罪,甲不成立犯罪中止,A错误。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B正确。激情犯罪,不是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形。C、D错误。
张某请求做工伤认定,区人社局认为企业已消亡作出《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书》。张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认为不构成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张某以区人社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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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区政府做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复议结果,属于改变了原行政行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应以区政府为被告,张某以区人社局为被告属于错列被告,法院应当告知张某变更被告,张某拒绝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故C项正确。
赵某和陈某共同在网上侮辱周某,对周某名誉造成较大损害,周某向法院自诉,只诉了赵某,问下列正确有关自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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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高法解释》第331条: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所以A正确。自诉案件证据,由自诉人收集,自诉人无法收集时,法院可收集,不能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收集。B错误。法院审理自诉案件时发现检察院未起诉的刑事案件,法院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监察机关处理。C错误。《高法解释》第323条: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D错误。
刘某持刀随机砍杀路人致多人伤亡,一审判其故意杀人罪,刘某上诉,二审经鉴定,依法认为刘某是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关于二审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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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高法解释》的解释第640条:人民法院在审理第二审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依照强制医疗程序对案件作出处理,也可以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刘某为需要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依法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所以B项正确。
区政府发布6号文,公布由甲公司实施全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区城市管理局为落实6号文,发函要求本区5家生猪屠场宰必须与甲公司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违者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本案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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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区城市管理局发函要求本区5家生猪屠宰场必须与甲公司签订废物清运协议,该函为具体行政行为,5家生猪屠宰场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D项正确。
县政府印发《关于招商引资政策意见》(下称“意见”),允诺招商成功后按照实际投资金额1%给予奖励。李某介绍一公司与县招商局签订投资协议,以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投资5000万元建设垃圾焚烧厂并运营至今。经李某多次请求,县政府支付李某10万元,但拒绝给付余款,李某提起行政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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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地方政府与投资主体签订的招商投资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所以C项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只有省级政府给予的奖励才免缴个人所得税,B错误。《意见》属于抽象行政行为。D错误。
一个孩子的家长在群里发孩子的生活费五千块钱给老师,被另一个孩子的家长提前领取了,请问这个孩子的家长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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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对他人占有物的占有是盗窃行为。当家长往群里发红包,并明确该红包为发给老师的孩子的生活费,红包已经归老师占有,此为观念上的占有,群里另一孩子的家长明知该红包属于老师,仍然提前领走,成立盗窃罪,盗窃方式为公开盗窃。
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组为国务院直属部门国家乡村振兴局,下列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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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本题解析: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无编制,无行政主体资格,无规章制定权,所以BCD错误。国务院直属部门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设立,由国编办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所以A正确。
2019年10月,吴某在某网络平台上下单购买了苹果手机一部,支付货款7630元,三天后,顺丰快递员张某将该手机快递件送至黄埔区某处时,拨打吴某电话送件。吴某声称自己不在家中,后趁快递员张某改送其他快递之际,从快递车内盗走该手机的快递件。隔日,吴某向网络平台商家反映快递件丢失,要求退回货款,获得退款。2019年11月,吴某又以同样方式作案获得手机一部,并获得退款。两个月后,顺丰快递员向警方报案,吴某被抓获,并主动带民警前往家中,将两部手机交给民警。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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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该题中吴某存在两个行为,其一,吴某以秘密窃取的手段从快递员张某处盗窃其订购后正在派送的商品(苹果手机),构成盗窃罪。其二,吴某向网络平台商家申请退款,骗取手机货款的行为成立诈骗罪。吴某隐瞒自己已经实际占有货物(手机)的真相,故意制造快递丢失或未收到的假象,属于虚构事实,并以此为由向网络平台商家申请退款,使网络平台商家陷入吴某没有收到货物的错误认识,进而自愿退还和处分货款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实质特征,成立诈骗罪。综上,吴某对手机构成盗窃罪,对手机款构成诈骗罪,D项正确。
市监察委员会以市卫健委副主任李某在防疫工作中玩忽职守为由对其做出政务记大过处分,关于李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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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A项错误,《公务员法》第64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B项错误,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给予政务处分、处分。但是,可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C项错误,撤职的才应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D项正确,公务员对处分不服的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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