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卷详情

2022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高分通关卷26

开始做题

试卷预览

单选题

2010年10月9日,中国远华公司与加拿大麦克尔公司以FOB大连价格条件签订了从中 国向加拿大温哥华出口华人所需春节用品的合同,该批货物由美国“华盛顿”号商船承运,由 加拿大公司投保了水渍险,麦克尔公司通过银行开出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20U)年12月 15日至31日,麦克尔公司所订船舶在航行到公海时,与另一艘美国商船“哥伦比亚”号相碰, 经修理于2011年1月21日才完成装船。远华公司在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换取了承运人签发的 注明2010年12月30日装船的提单。船舶延迟到达目的港温哥华,造成收货人加拿大道斯公 司与一系列需方签订的供货合同均迟延履行,并导致道斯公司向麦克尔公司提出了索赔。麦 克尔公司赔偿了道斯公司后转而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回答问题。

根据2010年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关于FOB贸易术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选项A错误。在FOB的情况下,风险在装运港船舷转移。选项B错误。选择贸易术语,并不排除对《公约》的适用。

选项C正确。在FOB的情况下,在装运港船上交货。选项D错误。FOB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所以D是错误的。

单选题

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问题。

经采取处置措施,该银行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且资产情况进一步恶化,各方人士均认为可适用破产程序。如该银行申请破产,应当遵守的规定是、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71条第1款的规定,,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故A项说法错误,上述规定并不要求银行证明其“资 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C项说法正确,B项说法错误。D项说法错误,未有法定要求需在破产申请时提交 债务清偿方案,《企业破产法》第8条要求提供职工安置预案。

单选题

某城市商业银行在合并多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设立,其资产质量差,经营队伍弱,长期以来资本充足率、资产流动性、存贷款比例等指标均不能达到监管标准。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问题。

某日,该银行行长卷款潜逃。事发后,大量存款户和票据持有人前来提款。该银行现有资金不能应付这些提款请求,又不能由同行获得拆借资金。根据相关法律,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显然该银行巳经难以应付提款请求,巳经陷入了信用危机,而不是“即将发生”,故A错误。根据《商业银行法》第64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巳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囯务院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故B项正确,C项说法错误。另据《银#业监督管理法》第38条 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巳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杈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故D项说法错误。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说法,错误的是、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正式法源主要是根据制定主体(机构)而划分的。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调整的不同社会关系,即调整对象。故B项错误,当选。大多数规范性法律文件并非各 自包含一个法律部门的规范,可能还包含属于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如大量的经济法、行政法的规范性文件中 都含有规定刑事责任的刑法规范(通常采取“准用性规则”的表达方式加以规定)。故C项正确,不当选。

单选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关于货物的进出口管理,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对外贸易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 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根据本条应选D项,其他三项均不符合要求。

单选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40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被接管、重组或者被撤销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的要求履行职责。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问,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2)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单选题

下列有关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历史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第一章《总纲》中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如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依法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有思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讯、人身、居住、迁徙、宗教信 仰及示威游行的自由权。”第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 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第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民均有保卫祖囯、遵守法律,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应征公役兵役和缴纳赋税的义务。”所以A项 正确。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 主义类型的宪法,它由序言和总纲、国家机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4章共106条组成,其 中,国家机构一章在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的前面。所以B项正确。1975年颁布的第二部宪法是对1954 年《宪法》的修改,它是一部内容很不完善并有许多错误的宪法。其第25条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职权由各 级公安机关行使。”所以C项错误,应入选。1978年颁布了第三部宪法,对1975年宪法作出了修正。年 12月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19?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 1954年宪法,除序言外,分为总 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徽、国歌、首都,共4章138条。到目前为止,1982年《宪法》共 经过了四次修正,通过了 31条宪法修正案。所以D项正确。

单选题

现行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下列的哪--个?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D

本题解析:

《宪法》第2条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故D项正确,当选。

单选题

下列有关立法、守法和法的适用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C

本题解析:

法律所要求的都是人能够做到的,法律不能强人所难,但是凡是人能够做到的不一定是由法律要求,有些社会关系并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不能被法律所要求和规定,所以选项A错误。整体上说来,适用有效的法律规范解决具体个案纠纷的过程在形式上表现为逻辑中三段论推理的过程:首先,查明和确定案件事实,作为小前提;其次,要选择和确定与上述案件事实相符合的法律规范作为大前提;最后,以整个法律体 系的目的为标准,从两个前提中推导出法律决定或法律裁决。在实际的法律生活中,法律人适用有效法律规 范解决个案纠纷的三个步骤不是各自独立且严格区分的单个行为,它们之间界限模糊并可以相互转化。如法 律人查明和确认案件事实的过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事实归结的过程,而是一个在法律规定与事实之间的循 环过程,即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穿梭。这是因为法律人要想将一定的规范适用在特定的案件中,就必 须要把当事人向他叙述的纯粹生活事实转化为法律事实。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人必须要对当事人向他叙述的 多姿多彩的芜杂的生活事实进行整理、选择、判断。因为作为法律决定的小前提的案件事实即法律事实并非 自始既存地显现给判断者,毋宁必须一方面考量已知的事实,另一方面考虑个别事实在法律上的重要性,以此 二者为基础,才能形成案件事实。所以选项B、D错误。守法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 在我国,守法的范围包括:主要是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各种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 裁定书等。所以C项正确。

单选题

下列有关公法与私法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查看答案开始考试

正确答案:B

本题解析:

公法与私法是大陆法系(即法典法系)国家的一项基本分类,所以A项正确,不当选。公法与私 法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来的。乌尔比安说:“公法涉及罗马帝国的政体,私法涉及私人利 益。”所以B项错误,当选。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形成普遍可接受的单一的公法与私法的区分标准。一般认 为,凡保护国家公益的法为公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为私法。在民法法系国家,公法一般包括宪法、行政法、刑 法、程序法等,私法则一般包括民法、商法两大部门。伴随着“法律社会化”现象的出现,形成了 一种新的法律 即社会法,它是调整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所以C项正 确,不当选。在普通法法系国家,由于实质上的私法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这种普通法又与法院 诉讼的分类相关联,因而其私法中没有称为民法的一个独立的部门法,调整私人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组成其 他一些名称的部门法,如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家庭法、婚姻法等。所以D项正确,不当选。

其他考生还关注了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