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设单位:某公司。地址:某某桥西北角。负责人:某某。
经查实,某公司在某地建造了办公楼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公司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根据《行政处罚法》,按照造价的20%进行处罚,建造单价为770元/m2,建筑面积为7709m2,共罚款107万。
如果不服,可以在60天内向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在3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某规划局某日
【问题】
请指出下面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错误。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错误有:
(1)缺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编号。
(2)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负责人应为公司法人。
(3)处罚决定书的语气不对,不是办理报告,应为“你单位未经许可,擅自于……时间、地点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
(4)本项目为违法建设,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处罚依据不对,应为《城乡规划法》,而不是《行政许可法》。
(6)处罚金额不对。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无法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因此本项目处罚金额同时应明确说明到指定银行在规定时间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的追加处罚款。
(7)应告知受罚单位或者个人受到行政处罚后有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最后一段应按《城乡规划法》和《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修改,改为“如不服本决定书,可于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决定书责令的,由规划或有关部门代为拆除或由规划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落款处不应为“某规划局”,应为行政机关印章和日期(年、月、日)。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某工业企业位于市中心重点地区,占地面积2.45hm2,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准备利用区位优势,将一部分多余的工业用地出让,建设住宅区,以获取技术改造资金,于是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请。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性质为公共设施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现场调研,并分析了周围建设情况和各种条件,认为可以变更用地性质。
【问题】
试回答,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如何处理该企业的申请?
- 查看答案
某市中心区西部有一工厂,位于该市主干道左侧,用地8hm2。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该厂周围多已建成居民区、商业和办公区,而该厂已成为扰民企业。按照该厂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拟将该厂搬迁并出让原址,所获资金用于搬迁。出让后原址的3.0hm2改为商业、办公用地,2.8hm2改为公寓用地,原家属宿舍约占地2.2hm2,予以保留。
【问题】
试根据此案例简述用地性质变更的申请、审批程序。
- 查看答案
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纪念近代发生在该市的一起重大历史事件,市政府拟规划建设一座历史专题博物馆。
【问题】
试问,作为该市规划管理人员,在该专题博物馆的选址工作中,应重点做好哪些工作和遵循什么原则?
- 查看答案
某市规划局按领导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在两周内就某地块的控规修改完成如下工作:由规划院对控规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规划院将论证情况口头向规划局进行了汇报,经规划局同意后,规划院修改了控规,规划局将修改后的控规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民政府备案。
【问题】
试问,该地块的控规修改工作主要存在哪些问题?
- 查看答案
某市工业局为解决职工住房紧张的问题,拟撤销位于跃进工业区的塑料制品厂,准备在该厂2hm2的用地上建设5万m2住宅楼(如图2-2所示),并向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了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研究后,没有同意市工业局的申请。
【问题】
试分析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同意变更用地性质的理由(不涉及容积率的问题)。
-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