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考点】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
选项A正确。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本案中法院地为中国,并且根据案情选择只可能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后,所以A项的表述符合法律的规定。大家注意,这里的选择有两个限制:“事后+法院地”。选项B正确。如A项解析所述,双方没有选择时应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这里的被请求保护地就是“权
利赋予地”,美国商标当然是美国赋予的,所以适用美国法是正确的。大家注意这里“请求的理解”,权利人实际上有两次请求,第一次请求国家赋予的你的智力成果以知识产权权利;第二次是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国家保护。我们这里的被请求保护地针对第一次请求。选项C错误。如A项解析所述,当事人只能在事后选择法院地法,不能选择任意国家的法律。选项D正确。根据《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案件由国际商事法庭审理:(1)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协议选择最高法院管辖且标的额为人民币3亿元以上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2)高级法院对其所管辖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认为需要由最高法院审理并获准许的;(3)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国际商事案件;(4)依照本规定第14条申请仲裁保全、申请撤销或者执行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5)最高法院认为应当由国际商事法庭审理的其他国际商事案件。根据第(1)项,D项的表述正确。大家注意,这里对“国际”的理解延续了国际私法的规定,并无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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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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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甲公司和乙公司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中国法
- B.如果甲公司和乙公司没有选择,则该侵权案件应该适用美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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