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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某在S省H市贩卖毒品,王某为自己吸食而从常某处购买毒品。常某涉嫌重大毒品犯罪被H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 A.H市公安局经批准可对常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
  • B.H市公安局经批准对常某实施通信监控的侦查措施,实施后三个月内发现须将技术侦查措施变更为行动监控的技术侦查措施,需要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 C.由于本案案情复杂、疑难,对常某实施的通信监控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延长三个月.需要经过批准手续
  • D.若本案需要隐匿真实身份实施侦查,应报s省公安厅负责人批准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据此,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本案中,王某从常某处购买毒品吸食属于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对其可以实施通信监控等技术侦查措施。A选项正确。

B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58条规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256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据此,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应当重新办理批准手续。B选项正确。

C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57条第3款规定:“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故此,C选项正确。

D选项,《公安部规定》第262条第1款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据此,采取隐匿身份实施侦查,只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即可,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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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李三买房缺钱,遂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将其名下的公司股权以4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王二,并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等手续。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 A.李三的股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 B.李三与王二之间的股权买卖合同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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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一与李三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查看材料

  • 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
  • B.对公司来说,李三具有股东资格
  • C.在与李一的离婚诉讼中,闻菲可以要求分割李一实际享有的股权
  • D.李一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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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高才与艾瑟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 B.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 C.高才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0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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