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焦点内容。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由于发包时村组干部决策并代表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没有依法遵循民主议定程序和审批程序,导致在其后的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时,往往以此为借口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2)承包合同约定地块的往往以小地名作为四至界限,合同书上也没有标的地块示意图标注,地块面积也不详或者为估计值,容易导致承包人与相邻的其他承包户引起边界纠纷。
(3)合同履行周期长,许多村组干部为突出政绩,在自己的任期内将承包合同期限订得很长(一般为20年以上),合同履行中承包方拖欠承包费或者将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甚至发生撂荒土地等情形。
(4)承包合同到期后的地上物补偿问题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承包方因合同期满后地上物补偿问题与发包方产生争议,从而影响下一轮发包。
(5)承包土地被征用、占用后,集体与承包方就解除合同以及征地补偿款的给付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