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在金融业机构设立、业务经营、持股限制等方面逐步提高开放程度。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境外资产管理机构与中资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子公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允许境外金融机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等。之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先后作出具体制度安排。
2019年12月6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取消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合资保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达100%。
2019年10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
1.根据给定资料,概括我国在金融对外开放的主要举措。(要求:全面、准确、有条理。)
2.给定材料中的新闻事例,为我国金融市场开放带来哪些机遇与挑战?
3.我国金融对外开放有何意义?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问题1]
(1)债券方面,拓宽债券信用评级范围、增发A类主承销牌照及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等三个方面。对满足境外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促进我国评级质量改善,缓解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以及解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不同渠道投资的债券过户、资金划转和重复备案等问题,有积极作用。
(2)银行保险方面
①允许外资投资设立、参股养老金管理公司。
②取消投资比例及缩短过渡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质外资保险机构进入中国市场,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好服务。
③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
④放宽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经营年限的要求将为具有经营特色和专长的年轻外资保险公司来中国发展创造积极条件。
(3)理财方面,鼓励参与设立、投资银行理财子公司,允许合资设立由外方控股的理财公司。
(4)货币经纪方面,支持外资全资设立或参股货币经纪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横跨多个市场,能有效帮助中小金融机构扩宽信息获取渠道、提高议价能力、便于找到交易对手,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透明。
[问题2]
1、机遇:
一是有助于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有利于促进金融法规制度建设,让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二是有助于境外投资者和中介机构迅速参与我国资本市场,有利于丰富市场参与者主体类别,逐步改善我国金融业的竞争环境,提升直接融资市场的运行效率。
三是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竞争力,提供多样化产品和结构,稳定人民币汇率,促进跨境资金的持续净流入。
2、挑战:
我国金融行业的现状,引进外资给我国金融行业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问题3]
(1)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和现实需要。通过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有利于鼓励金融业良性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2)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扩大开放重要领域和重要推动手段。大力推动深化金融领域改革与扩大开放,有利于促进和推动全面开放措施的落地。
(3)对外开放是实现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巩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成果,也有利于弥补开放过程中的不足, 以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