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苗法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青苗法,又称“常平法”或“常平新法”,是北宋名臣王安石实行新法的主要内容之一。由于北宋中期的社会危机,王安石进行变法改革,实行青苗法,主要内容是北宋政府于每年正月、五月两次贷款给农民,收成后加息20%左右,随夏、秋两税还给政府。此法的实质在于抑制大地主、高利贷者对农民的盘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这项措施本是为了抑制兼并,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救济百姓,但实际执行却出现偏差:地方官员强行让百姓向官府借贷,而且随意提高利息,加上官吏为了邀功,额外还有名目繁多的勒索,百姓苦不堪言。这样,青苗法就变质为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的苛政。元祐元年(1086年)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