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是县人事局的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县人事局领导叶某在干部调配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两个月后未见动静,黄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楚是县检察院的章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叶某。黄某于是又向县人大、市检察院举报章某的行为。黄某的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 )
- A.法的适用
- B.法的遵守
- C.法的执行
- D.法的解释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精解】法的实施,根据是否需有权机关的干预分为法的适用与法的遵守。法的适用是有权机关的行为。法的遵守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严格依法办事。从内容上看,法的遵守包括行使法的权利和履行法的义务两个方面。行使法的权利是指人们通过一定的行为,或者是要求他人实施,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来保证自己合法权利得以实现。本题中黄某的行为就是行使《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的举报权的行为。故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