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赠人请求履行时,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情形是( )。
- A.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 B.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
- C.赠与某贫困山区小学电脑,但尚未交付
- 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AD两项,《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AD两项中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而不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B项,《民法典》第666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C项,赠与贫困山区电脑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该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