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在其制作的玉米馒头中违规超量添加色素,销售金额累计达22万元。此种色素为合法食品添加剂,超量使用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 A.不构成犯罪
- B.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C.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D.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两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本题中,甲生产的馒头违规超量添加色素,属于不合格产品,其销售金额达22万,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指违反国家卫生管理法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本题中甲添加的色素为合法食品添加剂,不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D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是危险犯,只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才构成本罪。本题明确“不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因此不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