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8年前纽约市规定,所有买卖的鱼油都需要经过检查同时缴纳每桶25美元的检查费。一天,鱼油商人买了三桶鲸鱼油,打算把鲸鱼油制成蜡烛出售,鱼油检察员发现这些鲸鱼油根本没有经过检查,根据鱼油法案,该商人需要接受检查并缴费,但该商人声称鲸鱼油不是鱼,拒绝缴费,遂被告上法庭,陪审员最后支持了原告,判决该商人支付75美元检查费。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支持陪审员所作的判决?
- A.纽约市相关法律已经明确规定“鱼油”包括鲸鱼油和其他鱼类的油。
- B.“鲸鱼不是鱼”是和中国古代公孙龙的“白马非马”类似,两者都是违反常识的诡辩。
- C.19世纪的美国虽有许多人认为鲸鱼不是鱼,但是也有许多人认为鲸鱼是鱼。
- D.当时多数从事科学研究的人都肯定鲸鱼不是鱼,而律师和政客持反对意见。
- E.古希腊有先哲早就把鲸鱼归类到胎生四足动物和卵生四足动物之下,比鱼类更高一级。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A】解析:非形式逻辑,论证支持。论点:陪审员最后支持了原告,判决该商人支付75美元检查费。论据:纽约市规定每桶鱼油都要缴纳25美元的检查费,商人买了三桶没缴费,并声称鲸鱼油不是鱼油。支持陪审员,或否定商人均可构成支持。A直接表明,鲸鱼油是鱼油,削弱了商人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