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照片的影像是通过光线与胶片的接触形成的,所以每张照片都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但是,从不同角度拍摄的照片总是反映了物体某个侧面的真实而不是全部的真实,在这个意义上,照片又是不真实的。因此,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以照片作为证据是不恰当的,特别是在法庭上。以下哪项是上述论证所假设的?
- A.不完全反映全部真实的东西不能成为恰当的证据。
- B.全部的真实性是不可把握的。
- C.目前的法庭审理都把照片作为重要物证。
- D.如果从不同角度拍摄一个物体,就可以把握它的全部真实性。
- E.法庭具有判定任一证据真伪的能力。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