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5、 2012年10月,李某应聘进入某铸锻公司,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李某汪经营部经理职务,月薪7000元。一年之后,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动李某为深圳分公司销售人员。李某不同意调整,多次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商要解决劳动关系。2014年4月,公司在未履行任何职务变更手续以及工资变更手续的情况下,将李某的工资降至每月2500元,双方因涉及的经济补偿而协商不成。李某同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请对此案例作出分析。(18分)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对照该条款规定,被申请人及其总公司对李某的岗位调整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总公司直接对李某工作岗位所怍的调整,超越了变更劳动合同的范畴,劳动合同中岗位的变更应限于用人单位内部即被申请人单位内,而不应将李某“变更”至被申请人以外的单位,且总公司调整申请人工作岗位的意图也应由被申请人予以实施:

二是对李某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的理由不充分,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被申请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李某存在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有过错行为等事实的情况下,仅凭主观印象对李某作出的认定,依法不能成立;

三是对李某工作岗位的调整缺乏合理性,李某原任部门经理,属被申请人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将李某调整为普通工作人员,工资下降了三分之二,对李某的工作地位及收入造成的变化程度,显然是让人无法接受的。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单位对李某工作岗位的调整,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认定为无效,由此给李某造成的工资收入损失,被申请人应予赔偿。被申请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擅自变更申请人工作岗位,降低工资薪酬,给李某造成了损害。李某依据《中华人民其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并向被申请人履行告知义务,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应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行使,滥用用工自主权侵犯劳动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必然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多选题

以平衡计分卡作为核心来完成战略管理的五个重要过程,包括()。

  • A.战略体系
  • B.战略分析
  • C.战略选择
  • D.战略执行
  • E.战略控制
查看答案
单选题

某企业职业经理创新能力A级,其胜任特征不包括()。

  • A.工作中不断提出新的方法措施
  • B.善于学习
  • C.善于总结经验
  • D.注意规避风险
查看答案
多选题

在建立胜任特征模型的过程中,(  )。

  • A.首先要进行的是高层访谈
  • B.需要针对优秀员工行为事件访谈报告进行内容分析
  • C.要遵循“不重叠、能区分、易理解”的建模原则
  • D.应保留优秀组和普通组的共性,去除两组的差异特征
  • E.除了寻找胜任特征的能力指标,还要对各种能力作出等级和含义的界定
查看答案
单选题

一个完整的职业生涯管理活动,需要(  )个人的职业生涯目标于企业长期的发展需求中,企业有责任去推动这种有益于企业与个人互利互惠的职业生涯管理活动。

  • A.融入
  • B.融合
  • C.纳入
  • D.归入
查看答案
单选题

用于确定和(  ),这是绩效考评最主要的一种用途。

  • A.调整员工报酬
  • B.调整员工薪酬
  • C.调整员工升职
  • D.调整员工技能
查看答案

相关题库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