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挂靠增项考试是在之前考过一级建造师后,想再考取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就属于建造师增项考试,增项考试的前提是,前期一定要取得过同级别的建造师证书的,才能增项,跨级别是无法增项的(比如说考过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的,接下来想参加一级建造师机电考试的,就属于增项考试),增项考试时,是不需要考建造师公共科目的,也就是只需要考实物科目。 也就是说,建造师增项科目只需要考期中的专业课即可,不需要再考四科。 建造师领取到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的,必须要和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增项证书是无法和主项分开在不同的单位注册的。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有10个专业,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增项未考过的专业。10个专业可以全考完,但只能注册三个,未来可能只能两个。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考专业: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10个专业,即: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一级建造师增项的条件: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