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伙伴在报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会担心自己由于工作原因、个人原因缺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会不会影响下次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呢?下面就为大家带来这方面的详细说明,以供参考。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缺考会影响以后报考吗?
事实上,缺考并不影响下次报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考生依然可以正常报名缴费,参加考试。
考生参加考试前还需要知道,协会发布《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当中考场规则以及处理方式,协会处理办法如下:
第六章考试纪律
第二十七条 【不符合报名条件处理】参加考试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参加考试的,协会一年内不受理其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已经参加考试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第二十八条 【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监考人员提醒后不改正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在考场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三)在考试期间旁窥、交头接耳或者互打手势的;
(四)未经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五)将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离考场的;
(六)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加考试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使用或提供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的;
(二)帮助他人作答,纵容他人抄袭的;
(三)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的;
(四)使用或试图使用通讯、存储、摄录等电子设备的;
(五)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的;
(六)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十条 【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加考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科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并终身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一) 教唆或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三) 蓄意报复考试工作人员;
(四)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其行为如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处分决定及异议】协会对参加考试人员做出处分决定的,应告知其所受的处分结果、所依据的事实和相关规定。参加考试人员对其所受的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受到处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出异议,协会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基金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基金从业人员存在第三十条情形的,协会可依据《基金法》等相关的规定,暂停或取消其从业资格。
第三十三条 【协会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协会工作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在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考试保密义务及违规行为处理】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秘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盗取。考试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由协会组织查处,对涉嫌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由协会会同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组织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