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属于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是( )。
我国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可分为三类:公民(自然人)、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学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和组织。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 )创造条件。
我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 ),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我国《职业教育法》第23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型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关于我国义务教育的性质较为恰当的表述应该是( )。
我国的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
我国教育法的渊源指的是( )
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规范的效力来源。
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 )创造条件。
我国《教育法》第42条规定:“国家鼓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采取措施,为公民接受终身教育创造条件。”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 ),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我国《职业教育法》第23条规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应当实行产教结合,为本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与企业密切联系,培养实用型人才和熟练劳动者。”
教育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 )内做出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等处理。
教育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10日内做出处理。
( )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
我国《高等教育法》第13条规定:“国务院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高等教育事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高等教育事业,管理主要为地方培养人才和国务院授权管理的高等学校。”
学生申诉制度建立的法律依据是( )
我国《教育法》第43条规定,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根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我国的民办教育事业属于( )
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学校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P99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及其管理规则,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 )是指法院在受理行政案件后,发现已受理的行政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不得再行移送。有争议的可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简述教育违法的要件。
简述教育投入“两个提高”和“三个增长”的规定。
(1)“两个提高”——《教育法》第55条规定:“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2)“三个增长”——《教育法》第56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某县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张某,年轻气盛,禀性暴躁,一次在对一所学校进行工作检查时,与该校一位教师李某发生争执,最后动起手来打了李某。
请问:该案例发生的法律关系是什么类型的法律关系?主体又是谁?谁对张某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1)该案例发生的法律关系是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2)主体是教育行政机关;(3)教育局对张某的过错行为承担责任;(4)对张某的行为应该根据《教师法》第35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度
高校教师聘任制度,即高校按照工作任务设置教师职务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以岗位任职要求选择合适的任职人选,按岗位聘任签约、规范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受聘上岗人员在聘任期内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享受相应的待遇;而用人单位则按约管理,对受聘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职务变动和奖惩的依据。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同和不同之处。
(1)相同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是解决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进行监督,对行政相对人遭到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侵害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
(2)不同点: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法律效力不同;行政复议一般没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对复议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在法律规定复议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情况下,复议才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相对人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
简述教育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的重要内容;(2)社会主义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贯彻于教育立法之中,是教育立法的道德基础;(3)社会主义道德是教育法得以实现的伦理道德基础;(4)教育法的顺利运行和高效实现,对于社会主义道德目标的实现、推动社会主义道德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和任务。
(l)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必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等教育。首先,我国的高等教育是与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密不可分的,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
其次,我国的教育事业始终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成长和发展的,所以,高等教育同样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再次,我国宪法中明确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社会主义各行各业建设的基本原则,高等教育的一切活动同样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最后,高等教育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的高等教育必然要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体现为以下方面:①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②高等教育承担发展科学技术文化的任务;③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又一个重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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