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所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200;2022教材P197
本题考查的是受国家保护的文物范围。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是( )。
2023教材P65;2022教材P65
本题考查的是建造师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的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参见教材P67。
甲委托乙采购一种新材料并签订了材料采购委托合同,经甲同意,乙将新材料采购事务转委托给丙。关于该转委托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75;2022教材P172
本题考查的是委托合同的法律规定。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本题中,甲为委托人,乙为受托人,丙为第三人,故选B。
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33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留置权属于法定的担保物权。
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35;2022教材P34
本题考查的是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选项A,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合同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转让合同。选项B,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选项C,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但保险制度上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选项D,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可以采用的采购方式是( )。
2023教材P73;2022教材P73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下列争议中,受《仲裁法》调整的是( )。
2023教材P313;2022教材P307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根据2017年9月经修改后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该法的调整范围仅限于商事仲裁,即“平等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对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另外,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受《仲裁法》的调整。
关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59;2022教材P157
本题考查的是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注册建造师的下列行为中,可以记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用档案的是( )。
2023教材P105;2022教材P105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市场施工单位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注册建造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有关监督部门确认后由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计入注册建造师执业信息档案:
(1)《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22条所列行为;
(2)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质量、安全、环境事故的;
(3)泄露商业秘密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未及时签字盖章的;
(5)未按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的;
(6)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7)未履行注册建造师职责导致项目未能及时交付使用的;
(8)不配合办理交接手续的;
(9)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关于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3教材P156;2022教材P154
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选项A错误,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选项B错误,如果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选项C错误,承揽人完成工作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了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的,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选项D正确,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内容的是( )。
2023教材P274;2022教材P270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1)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2)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参见教材P266。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诚信典型和连续( )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的分类。《国务院关于监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2016]33号)中规定,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在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等各类政府优惠政策中,优先考虑诚信市场主体,加大扶持力度。在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提倡依法依约对诚信市场主体采取信用加分等措施。
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342;2022教材P335
本题考查的是仲裁协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对当事人的纠纷予以受理。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的,应当依法进行。
根据《招标投标法》,中标通知书自( )发生法律效力。
2023教材P79;2022教材P79
本题考查的是招标基本程序。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4;2022教材P14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主要种类和与土地相关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务优先受偿的权利。由上可知,选项A和B错误。选项C,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选项D,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
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
2023教材P40;2022教材P40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民法典》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参见教材P41。
关于仲裁裁决执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2023教材P347;2022教材P340
本题考查的是仲裁裁决的执行。
选项A,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选项B,仲裁裁决在所有《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缔约国或者地区,均可以得到承认和执行;
选项C,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所在地或者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设备采购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当支付违约金5万元。采购人按照约定向供应商交付定金8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供应商未能交付设备,则采购人能获得法院支持的最高请求额是( )万元。
2023教材P33;2022教材P33
本题考查的是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合同形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10;2022教材P108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内容。《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所以选项ABC错误。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实施方案的审查重点是( )。
2023教材P262;2022教材P258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实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关于工程质量检测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281;2022教材P276
本题考查的是对建筑材料、设备等进行检验检测的规定。选项B错误: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签字、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选项C错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选项D错误: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如果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检测数据和监测报告不仅仅是供施工企业参考。参见教材P272。
根据《民事诉讼法》,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情形的是( )。
2023教材P341;2022教材P335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人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参见教材P331。
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351;2022教材P345
本题考查的是和解的规定。和解达成协议,在形式上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和解的应用也很灵活,可以在各个阶段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2023教材P358;2022教材P352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城市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一般情况下,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
2023教材P245;2022教材P242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2)……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某施工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了塔吊租赁合同,施工企业在租赁期间损坏了塔吊的两个部件,并有意转租该塔吊,关于施工企业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67;2022教材P165
本题考查的是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在租赁期间,遇到租赁物需要维修、第三人主张权利及其他涉及租赁物的相关事项,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所以选项A错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所以选项B错误。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所以选项C错误。
关于承揽工程业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59;2022教材P59
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联合承包各方都必须具有与其承包工程相符合的资质条件,不能超越资质等级去联合承包,所以选项B错误。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所以选项C错误。
下列情形中,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是( )。
2023教材P86;2022教材P85
本题考查的是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在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办结前,不得变更注册到另一施工企业,除非( )。
2023教材P67;2022教材P67
本题考查的是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
(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某施工企业与李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在该企业工作了2年3个月,在解除合同前12个月李某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根据《劳动合同法》,该企业应当给予李某经济补偿( )。
2023教材P138;2022教材P137
经济补偿的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5×6000=15000元。参见教材P137。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分包工程发生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负责向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上报事故的是( )。
2023教材P250;2022教材P247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施工企业向某律师出具的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中仅写明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下列与诉讼有关的行为中,该律师享有代理权的是( )。
2023教材P321;2022教材P315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针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即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根据《绿色施工导则》,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应当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 )以上。
2023教材P195;2022教材P191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节能的规定。《绿色施工导则》规定,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括( )。
2023教材P211;2022教材P208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参见教材P207。
施工企业发生以下情形,建设单位请求解除施工合同,人民法院给予支持的是( )。
2023教材P127;2022教材P125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终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某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9人死亡、5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为( )。
2023教材P247;2022教材P244
本题考查的是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9人死亡,属于较大事故;51人重伤,属于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属于较大事故;综上,本事件属于重大事故。
关于施工合同变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24;2022教材P123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明确约定。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则将被推定为未变更。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对方履行约定不明确的变更内容。
下列事项中,属于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职责的是( )。
2023教材P254;2022教材P251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合同法》,下列合同转让产生法律效力的是( )。
2023教材P125;2022教材P123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关于建设工程返修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282;2022教材P277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质量检验和返修的规定。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也应当负责返修,但是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及返修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293;2022教材P288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监理单位相关的质量责任和义务。选项A,《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都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选项C,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选项D,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既是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
施工企业能够形成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优良信用信息记录的是( )。
2023教材P104;2022教材P104
优良信用信息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获得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或群团组织表彰奖励等信息。
根据《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垃极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力争达到( )。
2023教材P187;2022教材P184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绿色施工导则》规定,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履约保证金的上限是中标合同金额的( )。
2023教材P88;2022教材P88
本题考查的是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根据《招标投标法》,可以确定中标人的主体是( )。
2023教材P88;2022教材P88
本题考查的是中标的法定要求和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关于工程质量争议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303;2022教材P298
本题考查的是竣工工程质量争议的处理。选项A、选项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选项D,建设工程竣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无论是建设单位的责任还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都有义务进行修复或返修。参见教材P295。
某施工合同的约定违反了某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则该施工合同( )。
2023教材P122;2022教材P121
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内容或者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
关于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278;2022教材P274
本题考查的是对施工质量负责和总分包单位的质量责任。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参见教材P270。
关于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52;2022教材P150
对于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所以是可以直接跳过调解,进入仲裁的;
选项C,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选项D,对于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在北京,工作的企业在武汉,可以向北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吗?明显不可以
发售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 )的成本支出。
2023教材P77;2022教材P77
本题考查的是招标基本程序。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关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47;2022教材P47
《建筑法》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施工企业可以被免除违约责任的是( )。
2023教材P129;2022教材P128
本题考查额的是违约责任的免除。《合同法》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参见教材P128。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 )报告。
2023教材P299;2022教材P294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节能验收。2008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设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是( )。
2023教材P237;2022教材P234
本题考查的是工伤保险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则可认定为工伤
关于施工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46;2022教材P46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25;2022教材P25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专利法》规定,建设工程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3教材P10;2022教材P10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代理制度。选项A,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选项B,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选项D,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参见教材P11~13。
根据《民法典》,法人分为( )。
2023教材P6;2022教材P6
本题考查的是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关于建设工程见证取样的说法,正确的是( )。(1分)
2021版教材P273 /2020版教材P271
选项A错误,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选项B错误,见证取样的范围并不是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而是依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③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④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⑤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⑦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⑧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选项C错误,见证人员应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中具备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并由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检测单位和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23教材P6;2022教材P6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利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所以选项A错误。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所以选项B错误。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所以选项D错误。参见教材P7~8。
下列情形中,招标人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有()。
2023教材P83;2022教材P82;2021教材P81
本题考查的是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参见教材P84。
在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中,能作为证据的有()。
2023教材P321;2022教材P315
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下列情形中,依法可以不招标的项目有( )。
2023教材P73;2022教材P73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关于劳动合同订立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23教材P130;2022教材P129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选项B错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1年、2年,也可以是5年、10年,甚至更长时间。选项C错误,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选项D错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及质量管理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违法分包的有( )。
2023教材P99;2022教材P99
第十二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在分包的。
下列施工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2023教材P121;2022教材P120
本题考查的是无效合同。《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选项A、C、D均是属于(5)。选项B,恶意串通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下列争议中,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是( )。
2023教材P151;2022教材P149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争议的解决。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
2023教材P1;2022教材P1
本题考查的是法的形式。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4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关于地役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22教材P16
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设计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 )。
2022教材P132;2021教材P131
本题考查的是订立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 )人民法院,以解决争议纠纷。(2分)
2021版教材P309 /2020版教材P307
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被告、签订、履行、标的物)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关于质量保证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23教材P305;2022教材P299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本题考查的是质量责任的损失赔偿。选项A错误,因建设单位(含监理单位)错误管理而造成的质量缺陷,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其经济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选项C错误,因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参与各方再依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 )。
2022教材P176;2021教材P175
本题考查的是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施工合同中对应付款时间约定不明时,关于付款起算时间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23教材P116;2022教材P115
本题考查的是工程价款的支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下列行为构成侵权之债的有( )。
2023教材P19;2022教材P19
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债的产生和常见种类。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下列情形中,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有( )。
2023教材P85;2022教材P85
本题考查的是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物,通知了抵押权人并告知了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则( )。
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A错,E对。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假定想还钱给张三,张三失踪了,所以可以向第三人提存,D错)。
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的情形有( )。
2022教材P260;2021教材P257
本题考查的是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1)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2分)
教材P135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②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③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④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2023教材P136;2022教材P134
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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