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A,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仅适用于纳税人,还适用于扣缴义务人;选项B,家庭使用的轿车,也在强制执行的范围内;选项D,税务机关应对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实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而不是对个人。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 )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税收优惠代理服务不包括( )。
税收优惠代理业务包括:①代理减免税办理,包括代理申报享受税收减免、税收减免备案、税收减免核准三项服务;②代理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报告;③代理放弃减免税。
鉴证人获取涉税鉴证证据不可以用的方法是( )。
下列证据材料不得作为鉴证依据:
①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②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③以利诱、欺诈、胁迫和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④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材料;⑤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复制品;⑥无法辨明真的证据材料;⑦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⑧不具备合法、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下列关于纳税情况审查业务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B,纳税审查包括:海关委托保税核查、海关委托稽查、企业信息公示委托纳税情况审查、税务机关委托纳税情况审查、司法机关委托纳税情况审查。
下列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选项A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选项CD属于“经营所得”。
涉税专业服务通用业务流程不包括( )。
涉税专业服务通用业务流程包括:业务承接、业务委派、业务计划、业务实施、业务记录、业务成果、业务档案。
下列关于变更税务登记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B,“多证合一”纳税人,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从业人数、办税人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除上述信息以外的其他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向设立登记机关(如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选项C,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即时办结;选项D,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在税务司法鉴定服务中,下列不属于鉴定人及助理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的是( )。
鉴定人及助理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曾经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鉴定,曾经为被鉴定单位提供过涉税代理服务, 曾经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 曾被聘请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过同一鉴定事项法庭调查活动,其他可能影响鉴定人独立 客观 公正进行鉴定的情况。
委托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放弃减税的,适用( )服务。
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委托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业务属于代理放弃减免税服务。
税务师在对技术合同进行印花税的纳税审核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合同中应当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的是( )。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让书据、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某企业享有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收到即征即退方式返还的增值税,该企业账务处理正确的是( )。
“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其贷方发生额反映实际收到或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期末由借方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甲市乙县税务局在执法时给予本县纳税人刘某以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行政处罚,刘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的是( )。
对各级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会计核算方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除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外,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免,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下列关于税收征收管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户账号。
关于纳税评估,下列陈述不正确的是( )。
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负责,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下列关于房产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A,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下列关于代理记账服务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选项B说法错误,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下列各项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转出进项税额的是( )。
选项A,委托加工收回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选项B,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应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选项C,外购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霉烂变质,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选项D,外购生产用原材料改用于维修办公楼使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税务师张某因入股甲税务师事务所而离开原执业的乙税务师事务所。张某在乙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未到期的受托顾问服务应( )。
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发生变化,属于涉税专业服务关系变更的情形。应当由乙税务师事务所另行指派其他税务师继续担任税务顾问。
某广播影视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1年5月的销项税额为40万元,进项税额为30万元,其中有10万元用于职工福利。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5万元。该公司当月实际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广播影视公司属于现代服务业,现代服务的加计抵减比例是10%。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30-10)×10%=2(万元)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5+2-0=7(万元)
抵减前应纳税额=40-(30-10)=20(万元)
抵减后实际应纳税额=20-7=13(万元)
纳税人在2021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 )元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2023年年底前,纳税人在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下列关于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说法错误的是( )。
省以下税务机关负责所管辖地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每次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 )份。
辅导期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用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的经营情况核定每次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企业的以下会计处理,错误的是( )。
选项A,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应当记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下列关于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不正确的是(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下列各项中,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的是( ) 。
选项D,咨询公司不能从事涉税鉴证业务。
下列关于涉税鉴证业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委托方存在一定情形时,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有权单方终止业务,如已完成部分约定业务,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费用,并就已完成事项进行免责性声明,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不承担该部分责任。
企业发生下列业务,应征收契税的是( )。
选项AB,房屋承受方需要缴纳契税,选项D,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所以不需要征收契税。
税务师在进行预缴税款抵减的审核时,下列观点不正确的是( )。
对于一般计税方法的跨地级市建筑项目、异地转让和销售不动产项目,应特别注意应纳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情况,若存在应提请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以便由国家税务总局通知在一定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
下列不符合纳税人“账簿、凭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是( )。
选项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022年1月初,某税务师对A企业进行2021年度纳税审核(该企业年终已结账),发现2021年11月用抵债的方式收到一台设备(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应收账款公允价值相同,且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用于管理部门,但未进行账务处理,其涉及的调账分录不包括( )。(本题不考虑增值税)
根据题意,企业收到的设备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从而影响所得税费用,因为属于跨年度错账,损益类科目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到未分配利润中。
下列关于专业税务顾问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D,与一般税务咨询相比,专业税务顾问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综合性、方式上的多样性的特点。
下列各项中,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是( )。
选项A,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D,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下列关于新开设企业税务登记表述准确的是( )。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由市场监督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须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选项A表述不准确,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并非是将税务登记取消了,税务登记的法律地位仍然存在。
某公司2021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收入1600万元。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为1140万元,期间费用、税金及附加为57万元,营业外支出90(其中85万元是通过公益性组织对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该公司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捐赠支出为( )万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下列项目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是( )。
选项D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下列情形中,应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是( )。
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时,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下列项目中不应计入资产或货物成本的是( )。
选项A、B、C应计入资产或货物成本;选项D应该计入税金及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的税费可以在税前直接扣除,包括消费税、资源税、城建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出口关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印花税。
某企业2022年接受税务师审核时发现,2021年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有误,多计提折旧5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若该公司2021年度决算报表已编制。则该企业对多计提折旧调整的会计分录应为( )。
以前年度多计提折旧50万元到管理费用,属于多计费用,少计利润,所以应该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涉税鉴证业务中的当事人包括( )。
下列关于金融服务涉税处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B,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需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C,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收益,如果是保本收益则需缴纳增值税;选项D,个人转让金融商品免征增值税。
下列属于涉税专业服务特点的有( )。
下列项目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的有( )。
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贷记有关科目,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发票代理相关服务主要包括的业务有( )。
选项C,属于证明办理代理服务。发票相关代理服务业务,是指税务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依据税法的相关要求,为委托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类、发票开具类、发票验旧类、发票缴销类及其他发票相关服务类等涉税事项服务行为。
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下列属于专业发票的有( )。
目前常见的行业专业发票有金融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公路、铁路和水上运输企业的客运发票;航空运输企业提供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
下列各项中,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有( )。
选项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选项E,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在税前扣除。
国际税收事项包括( )。
某内资房地产企业咨询税务师关于买卖股票的税法规定,税务师在解答企业的疑惑时,应从( )税种的相关规定入手。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 )情形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 级的M 级纳税人;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④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⑤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⑥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通常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的有( )。
下列程序中属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代理记账业务时需要执行的程序有( )。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涉税服务人员接受委托提供代理记账服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1)原始凭证处理;(2)会计核算;(3)财务报告;(4)纳税申报。
下列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差额确定增值税计税销售额的有( )。
选项A,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选项E,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5月1日后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选项C正确,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下列所得中,可以享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选项E,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某企业就企业所得税的扣除事项向税务师刘某进行咨询,刘某的下列观点错误的有( )。
选项A,企业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选项D,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税前扣除。
甲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自产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中,可能涉及的会计科目有( )。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为核算纳税人出口货物应收取的出口退税款,设置“应收出口退税款”科目,该科目借方反映销售出口货物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应退回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到的应退税额。
下列选项中,应在“税金及附加”科目列支的有( )。
下列( )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下列关于企业开具和使用发票的表述,错误的有( )。
选项A,应当是: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而不是必须同时使用;选项B,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选项C,发票填开时,字迹与金额均不得涂改。
甲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师小王为了牟取更多收入,承揽了某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鉴证业务,并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酒后失言泄露了委托人的财务数据。除此之外,在执业过程中,对委托人少计收入的情况,并没有指出并制止,造成了委托人少纳税款1万元。税务师小王还对上述业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1)针对上述情况,请详细指出小王的行为中哪些不符合规定?
①无意中泄露了委托人的商业机密,不符合“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未经委托人允许,不得向税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其所获取的委托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规定;
②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不符合“税务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涉税事项真实性和合法性出具鉴定和证明”的规定;
③委托人少计收入的情况,没有进行制止,不符合“委托人提供不实资料的,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人员应当终止提供涉税服务”的规定。
2021年1月,A公司以100万元投资于B公司,投资协议约定如下:
(1)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每年年末支付4万元固定利息(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 3%)。
(2)投资期限10年,投资期满后,被投资企业以110万元赎回投资;同时双方约定,如果投资企业要提前要求被投资企业赎回投资,那么自投资开始1~5年内,被投资企业只需要支付95万元,6~10年期期满前,被投资企业只需要支付100万元赎回款。
(3)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4)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要求:就此投资业务按以下情况,分别分析双方的所得税税务处理。
(1)2021年末支付A企业4万元利息。
(2)10年期满后,B企业按约定的110万赎回了A企业的投资。
(3)假设2022年初,A企业由于资金出现缺口,提前要求B企业赎回了该项投资。
(1)A、B公司之间的业务属于企业混合型投资业务。
投资企业A,收到的4万元利息应于被投资企业B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被投资企业B,应于年末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但是只能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3%的水平,在所得税前扣除3万元的利息支出。
(2)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投资企业A,收到的110万赎回款减去初始的投资成本100万,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纳税。
被投资企业B,支付110万赎回款减去初始投入的100万,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可以在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3)提前赎回该混合型投资,投资企业A,收到的95万赎回款减去初始的投资成本100万,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可以在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被投资企业B,支付95万赎回款减去初始投入的100万,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依法纳税。
甲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为了吸引人才,建立健全员工保障体系,公司在为员工缴纳基本社保的基础上,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
就此事项,公司财务经理咨询税务师,请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设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企业所得税扣除有何规定。
(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应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1)甲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甲公司所支付的超过扣除标准的1.5%的部分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纳税调增。
(2)甲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缴费部分,超过上述4%标准的部分(即2.5%),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甲公司为全体员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应并入职工的当月工资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发生的如下业务向税务师进行咨询:
问题:请根据税法规定分别予以回答。
(1)该企业购进一批货物,由于业务人员在携带发票过程中疏忽,将销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丢失,请问该企业应如何处理?
(2)该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已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因产品质量原因,3个月后经与购买方协商,该企业同意给予购买方10%的销售折让,假定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请问这部分销售折让应如何处理?
(3)该企业存放于仓库的实际成本为20万元的生产用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其相应的进项税额2.6万元已抵扣,该批被盗材料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共计3万元。请问该企业对这批被盗的生产用材料应如何处理?
(1)自2020年1月起,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由于购买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该企业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发生的销售折让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可从发生销售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
(3)企业应于材料被盗的当月将已抵扣的2.6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于被盗材料处理结束时,以该被盗材料的实际成本减除保险赔款加上转出的进项税额确认被盗材料的损失金额,即19.6万元,在会计上作相应的资产损失处理。
对此项资产损失企业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填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损失的相关材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某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16日收到税务机关通知,经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确认,该企业2021年10月收到并申报抵扣的一份会展服务发票系某会展公司借用其他企业发票虚开的;同时税务机关确认该企业确实参加会展公司举办的展销活动并支付费用,且当时并不知晓会展公司提供的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与会展公司交涉,该企业于2022年7月12日取得会展公司重新开具的此项会展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22年3月收到税务机关通知时,增值税如何处理?
(2)在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如何处理?
(3)重新取得会展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1)2022年3月收到税务机关通知时,增值税应先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2021年度的该项会展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处理。
(3)2022年7月重新取得发票:
增值税: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准予重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所得税:准予追补至实际支出发生年度扣除。即仍作为2021年度的支出进行扣除。
某税务师2022年2月对企业2021年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企业12月份将基建领用的材料成本2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由于企业生产产品成本已经进行了部分结转和销售,所以无法按照审核发现的20000元直接作为错账调整金额。
2021年底企业的原材料科目余额是80000元,在产品科目余额是100000元,完工产品(库存商品)科目余额500000元,当期的已销售产品成本是400000元,基建工程尚未完工,假设该企业已经结账。
要求:
(1)按“比例分摊法”计算错账调整金额在相关环节分摊的分配率、分摊数额
(2)做出跨年度账务调整分录。
(1)分配率=20000÷(100000+500000+400000)×100%=2%
在产品分摊额=100000×2%=2000(元)
完工产品分摊额=500000×2%=10000(元)
销售成本分摊额=400000×2%=8000(元)
(2)借:在建工程 20000
贷:生产成本 2000
库存商品 10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8000
2021年8月,甲公司取得员工提供的当月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票据如下: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为300元,增值税税额27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不含税金额为150元,增值税税额13.5元。
(2)取得本单位员工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已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行程单的票价8100元,民航发展基金150元,燃油附加费360元。其中包括由于上个月市场部门业绩突出,公司奖励优秀员工去三亚旅行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已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行程单的票价27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
(3)取得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运票,车票上注明的金额共计540元。
(4)取得市内出租车发票(票面上未注明个人身份信息),票面金额合计560元。
(5)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素养,该公司决定从某大学邀请一名教授前来讲课。为该教授支付飞机票钱,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已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该行程单的票价540元,民航发展基金25元,燃油附加费30元。
不考虑其他资料。相关发票已于当期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未特别说明,均为因公外出而发生的费用。
(1)请问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什么类型的凭证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请说明业务5该公司聘请的教授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并说明理由。
(3)请计算该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1)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业务5该公司聘请教授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3)业务1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7(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2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100-2700)+(360-120)]÷(1+9%)×9%=465.69(元);
业务3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540÷(1+3%)×3%=15.73(元);
业务4和业务5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该公司当月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7+465.69+15.73=508.42(元)
某企业因涉税问题与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拟提请税务行政复议,现向税务师事务所咨询。
(1)作为税务师,请告知该企业负责人如果书面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应在复议申请书中载明哪些事项。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件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甲公司2021年有关股权投资的情况如下: (1)甲公司持有A公司30%的股权,A公司实现经调整后的净利润1500万元,按照权益法核算,当年会计账簿中就此项投资确认投资收益450万元;同时当年A公司实际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200万元,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收股利”360万元。 (2)甲公司持有未上市的B公司40%的股权,此部分股权投资成本为2300万元,当年撤回其在B公司的全部股权投资,取得转让收入3000万元,撤资时B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000万元。 (3)甲公司持有C公司30%的股权,按照权益法核算,当年将持有的C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3800万元,此部分股权投资成本为3000万元,转让股权时C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900万元。 (4)甲公司投资的D企业当年发生经营亏损,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应分担的金额为200万元,确认投资损失。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资料(1)的表述提出纳税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
(2)计算资料(2)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并说明理由。
(3)计算资料(3)的股权转让所得并说明理由。
(4)根据资料(4)的表述提出纳税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按照权益法核算,甲公司应享有A公司实现经调整后的净利润1500×30%=450万元,会计上确认投资收益450万元,税法上不确认投资收益,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50万元;此外,甲公司取得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360万元,税法上确认为投资收益,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会计上不确认为投资收益,会计处理为“借:应收股利 360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60”,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但影响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2)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因此,甲公司撤回其在B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当于B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金额为400(1000×40%)万元,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撤资时应确认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3000-2300-1000×40%=300(万元)。
(3)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股权转让所得=3800-3000=800(万元)。
(4)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持有期间,投资企业在税法上不确认投资损失,只有当投资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可以税前扣除。因此,甲公司权益法核算的应分担的D公司的亏损,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
A企业在2022年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委托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审核。税务师在“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投资”明细账中,发现2021年发生投资额为200万元,接受投资单位为深圳B公司,A企业2021当年投资收益账户为零,在“其他应付款——深圳B公司”明细账中发现2022年当年7月15日贷方发生额5万元,后附原始凭证为银行汇兑结算凭证和往来结算凭证,税务师认定该项目为投资分回利润(与事实相符),A企业账务处理
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
贷:其他应付款——深圳B公司 50000
(1)假定A企业当年盈利,该对外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无其他涉税事项,A企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深圳B公司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15%,税务师应如何指导A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并作相关账务调整分录。
(1)税务师应向A企业说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但会计上应确认投资收益,该账务处理错误,应调账。由于是决算报表编制前错账的调整,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问题。
调账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5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
借:投资收益 50000
贷:本年利润 50000
申报时应将账面投资收益50000直接填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主表第9行,然后填入主表第17行免税收入栏。
唐山市某陶瓷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总额如下表所示:
2022年初,该企业聘请税务师对企业2021年度纳税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如下情况:
(1)“销售费用”中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万元:其中包括6月领用的本公司生产的陶瓷产品作为广告样品耗用,经审核生产成本合计为50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80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 500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0
(2)“管理费用”中有业务招待费50万元;允许扣除的低值易耗品摊销20万元。其余为管理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用和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中低值易耗品中有一部分是公司食堂8月自用的公司自产餐具,经审核生产成本为15万元,同类不含税销售价格为18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50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0
(3)“财务费用”中有一年期向其他非关联企业借款利息6万元,借款本金为100万元,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另有一年期银行贷款200万元,一年内支付利息8万元。
(4)经审核“资产减值损失”10万元,属于计提的生产设备的减值准备。
(5)“投资收益”200万元,均为直接投资于境内居民企业,取得股息所得。被投资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15%(被投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
(6)“营业外收入”为10月销售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取得的含税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0
(7)“营业外支出”中税收滞纳金1万元;环保部门的罚款1万元;合同违约金3万元;通过政府部门向社会的公益性捐赠120万元。
(8)“应付职工薪酬”账户各明细栏目反映,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合计4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的工资20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合计60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35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0万元已取得相关工会拨缴款收据。
(9)审核“固定资产”账户,发现企业12月份购进一台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
贷:银行存款 226000
已知:该企业2021年各月均有应纳增值税税额并都已经缴纳,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款20万元。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不考虑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对业务招待费等计提基数的影响。
要求:按照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涉及到计算需写出计算过程。
(1)根据纳税人的资料和税务师审核发现的问题,指出企业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的纳税问题,并作出其调整分录。
(2)根据纳税人的资料和税务师审核发现的问题,指出影响企业所得税的事项及应如何作纳税调整。
(3)计算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1)①自产货物用作广告样品,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80×13%=10.4(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4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4000
②自产货物用作职工食堂作为餐具,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8×13%=2.34(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400
③企业销售边角料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且应补缴增值税,应纳增值税=20/1.13×13%
=2.3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3000
④上述三项增值税的调整,应补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10.4+2.34+2.30)×(7%+3%)=1.50(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维护建设税 10500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4500
(2)①自产货物用作广告样品,应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应以同类产品销售价格确定为视同销售收入,扣除产品成本,应纳税调整增加额=80-50=30(万元)。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借方影响销售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同时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纳税调减=80×(1+13%)-(50+80×13%)=30(万元)
销售(营业)收入=2000+80+17.70(销售边角料价税分离后计入其他业务收入)=2097.7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097.70×15%=314.66(万元),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50+80+80×13%=390.4万元,按照限额扣除。纳税调增额=390.4-314.66=75.74(万元)。
②自产货物用作职工食堂作为餐具,属内部处置,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所发生支出允许税前扣除;企业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增值税应视同销售,这部分增值税影响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可以在税前扣除;同时应补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097.70×0.5%=10.49(万元)小于50×60%=30(万元),所以只能税前扣除10.49万元。
纳税调增额=50-10.49=39.51(万元)
③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超过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部分不可以税前扣除。纳税调增额=6-100×(8÷200)=6-4=2(万元)
④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所以,应纳税调增10万元。
⑤企业直接投资于境内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属于免税收入,应纳税调减200万元。
⑥企业销售边角料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不应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且应补缴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所以会计上应价税分离调增其他业务收入17.70万元,调减营业外收入20万元,调增增值税2.30万元;相应调整税金及附加可以在税前扣除。
⑦“营业外支出”中:税款滞纳金1万元和环保部门的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
企业正确的会计利润总额=581.90-10.4(自产货物用于广告样品增值税视同销售调整的销售费用)-2.34(因自产餐具用于食堂增值税视同销售而调增的管理费用)-2.30(边角料价税分离缴纳的增值税)-1.50(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65.36(万元)
公益性捐赠的扣除限额=565.36×12%=67.84(万元),实际发生120万元,按照限额税前扣除。纳税调整增加额=120-67.84=52.16(万元)
营业外支出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1+52.16=54.16(万元)
⑧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可以税前扣除。残疾人员工资可以加计扣除20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400×14%=56(万元),实际发生62.34万元(考虑自产货物用作职工食堂作为餐具对福利费用的调整2.34),纳税调增6.3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400×8%=32(万元),实际发生35万元,纳税调增3万元。
职工工会经费扣除限额=400×2%=8(万元),实际发生10万元,纳税调增2万元。
工资和“三项经费”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6.34+3+2)=8.66(万元)
⑨企业购置并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可以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20×10%=2(万元)
(3)应纳税所得额=565.36+30+75.74-30+39.51+2+10-200+54.16-8.66=538.11(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538.11×25%-2=132.53(万元)
位于市区的胜永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年8月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1000万元,另随同销售货物收取搬运费69.6万元;外购A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1200万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上月从农民手中购进的玉米(库存账面成本为117500元)发生霉烂,使账面成本减少38140元(包括运费成本520元),购进的玉米和发生的运费均已抵扣进项税额;由于玉米市场价格下降,使存货发生跌价损失1100元;
(3)进口一台设备,到岸价格1000万元人民币,进口关税200万元,已经缴纳了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并取得相应的完税凭证;
(4)从供货方取得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返还收入58万元,取得了对方开具的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5)税务机关进行增值税定期检查发现,企业2021年4月份将销售商品含税收入计入了其他应付款中58万元,要求企业调整账务处理,并补缴税款;
(6)将使用了13年的设备1台出售,设备原值50万元,含税售价41.6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6.84万元;
(7)由于质量原因,将上月购进的账面成本为200万元的某产品退回,取得了对方单位开具的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已知上期留抵税额60万元,企业当期取得的相关抵扣凭证,均已通过认证、并在当月抵扣。次月8日填写了相关的申报表。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1)要求:根据提供的资料,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并写出计算步骤。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1)(一般纳税人适用)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申报表重要项目填写说明:
第1行“(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1000+69.6÷(1+13%)+58÷(1+13%)]×10000=11129203.54(元)
随同货物收取的搬运费69.6元属于价外费用,按货物适用税率13%计征增值税。
第2行“应税货物销售额”[1000+69.6÷(1+13%)]×10000=10615929.20(元)
第4行“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58÷(1+13%)×10000=513274.34(元)
第5行“(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41.60÷(1+3%)×10000=403883.5(元);
第11行“销项税额”[1000+69.6÷(1+13%)+58÷(1+13%)]×10000×13%=1446796.46(元)
第12行“进项税额”[1200×13%+100×9%+(1000+200)×13%]×10000=3210000(元)
第13行“上期留抵税额”600000元
第14行“进项税额转出”(38140-520)÷(1-9%)×9%+520×9%+580000÷(1+13%)×13%+2000000×13%=330493.12(元)
第16行“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58÷(1+13%)×10000×13%=66725.66(元)
第17行“应抵扣税额合计”=3210000+600000-330493.12+66725.66=3546232.54(元)
第20行“期末留抵税额”3546232.54-1446796.46=2099436.08(元)
第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41.60÷(1+3%)×3%×10000=12116.50(元)
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41.60÷(1+3%)×1%×10000=4038.83(元)
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0+12116.50-4038.83=8077.67(元)
第37行“本期入库查补税额”58÷(1+13%)×10000×13%=66725.66(元)
第39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本期应补(退)税额” 8077.67×7%=565.44(元)
第40行“教育费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8077.67×3%=242.33(元)
第41行“地方教育附加本期应补(退)费额” 8077.67×2%=161.55(元)
设立于某市的甲饮料制造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7月1日将营改增前取得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5年,签订的合同共计含税租金30万元,签订合同时收取本季度租金1.5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季收取。 甲公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2)当年8月签订销售饮料合同50份,共记载金额8500万元。年终实现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00万元,销售货物的同时,一并取得送货的运费58万元(含税);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购货金额5500万元、进项税额715万元;支付销售货物的不含税运费2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支付销售货物的含税保险费和装卸费8万元,取得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全年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6200万元。
(3)“投资收益”账户记载: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4万元、从境外B公司分回股息130万元,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不考虑境外预提所得税)
(4)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含与某商业银行签订12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银行贷款年利息60万元,与某企业(非关联企业)签订20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年利息120万元,以及因逾期归还贷款支付的银行罚息20万元。
(5)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60万元和新产品开发费用120万元。
(6)发生广告费740万元,业务宣传费60万元,上年广告费超标20万元。
(7)全年已经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本企业残疾职工工资60万元),按工资总额的8%为员工分别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实际发生工会经费14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职工福利费120万元,工会经费取得了专用缴款收据。
(8)营业外支出实际发生额160万元,其中包括税收滞纳金35万元。
(9)当年10月,以饮料一批作价投资某批发商场,企业以往来款做账,该批饮料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生产成本为12万元。
(10)其他相关资料:①印花税税率:购销合同0.3‰、借款合同0.05‰、财产租赁合同1‰,除签订的销售合同、租赁合同及借款合同(均未计算缴纳印花税)外,不考虑其他应税凭证印花税的计算;②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③不考虑房产税的计算。④不动产租赁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⑤不考虑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对业务招待费等计提基数的影响。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应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万元为单位,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30×1‰+8500×0.3‰+1200×0.05‰=2.64(万元)
(2)应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8000×13%+58÷(1+13%)×13%+20×13%=1049.27(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715+20×9%=716.8(万元)
应纳增值税=1049.27-716.8=332.47(万元)
简易计税办法应纳增值税=1.5×2÷(1+5%)×5%=0.14(万元)
(3)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332.47+0.14)×(7%+3%+2%)=39.91(万元)
(4)企业当年投资收益的计算:
投资收益=4+130=134(万元)
其中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4万元,免征企业所得税,境外投资所得应单独补税。
(5)向银行借款发生的利息可以全扣,向非金融机构的企业借款应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限额=2000×(60÷1200)=100(万元)
向银行支付的罚息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00-120+100=180(万元)
(6)销售收入总额=8000+58÷(1+13%)+1.5×2÷(1+5%)+20=8074.18(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60×60%=36(万元),而8074.18×5‰=40.37(万元),故税前只能扣除36万元,管理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36=24(万元)。
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400-24=376(万元)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8074.18×30%=2422.25(万元),实际发生额=740+60=8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在所得税前全部扣除,另外可以将上年超标的广告费结转本期扣除,纳税调减20万元。
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740+60+20(货物运费)+8(货物保险费和装卸费)=828(万元)
注释:上述20万元和8万元为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保险费和装卸费,运费以不含增值税的金额计入“销售费用”
科目,而销售货物支付的含税保险费和装卸费应全额计入“销售费用”科目。
(8)工资及“三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①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福利费标准=800×14%=112(万元),企业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120万元,应该纳税调增120-112=8(万元)。
②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工会经费标准=800×2%=16(万元),企业实际发生14万元,未超过限额标准,允许据实扣除。
③税前准予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标准=800×8%=64(万元),企业实际发生25万元,未超过限额标准,允许据实扣除。
“三费”合计应纳税调增=8(万元)
补充医疗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5%的部分可税前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应调增=800×(8%-5%)×2=48(万元)
(9)税收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万元)
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营业外支出=160-35=125(万元)
(10)对外投资应以公允价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企业以往来款做账,不符合规定,应调增收入20万元、成本12万元。
(11)2021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
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120万元可加计100%扣除,残疾人员工资60万元可100%加计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8074.18-6200-12-2.64-39.91-180-376-828+8+48-125-20(上年广告费)-120×100%-60=166.63(万元)
境外分回的利润先还原然后弥补境内的亏损,然后再根据税率差补税,即先还原、补亏,然后补税。
应纳所得税额=[166.63+130÷(1-20%)]×25%-130÷(1-20%)×20%=49.78(万元)
甲制造业企业是一个生产销售设备的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 13%,适用所得税率 25%,2021 年企业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为 600 万元, 并预缴企业所得税 150 万元。
(1)企业销售设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3000 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 2000 万元。未开票收入(含税)1130 万元。企业已进行正确会计核算。
(2)2021 年 1 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一次性收取两年不含税租金 400 万元,企业 2021
年已将其中不含税年租金收入 200 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3)投资收益贷方 220 万元,其中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 40 万元,成本法核算分回投资收益 60 万
元,均投资于境内居民企业(非上市公司);国债利息 50 万元;股权转让收益 70 万元,经核算,股权
转让收入 600 万元,会计成本 530 万元,计税成本 500 万元。
(4)实际支付工资 800 万元,其中 30 万元为返聘工资。
(5)职工福利费 150 万元,其中,40 万元为退休人员节日福利费。
(6)为企业高管支付年金 20 万元,全体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 80 万元。
(7)管理费用中含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 60 万元、业务招待费 50 万元。
(8)销售费用中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900 万元。
(9)财务费用中含用于厂房建造的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 20 万元,该厂房尚未交付使用。
(10)2021 年 11 月,该企业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一台,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200 万元,税额 26 万元,当年已计提累计折旧 2 万元,企业选择将其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1)2021 年 12 月,该企业对办公楼进行改建,更换四部电梯,每部电梯不含税价格为 50 万元,旧电梯原值总计 60 万元,已计提折旧 57 万元,旧电梯作价 4 万元。
(12)通过市人民政府向受灾地区捐赠一批货物,该批货物成本为 50 万元,同类商品不含税售价为 70 万元。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591000
贷:库存商品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1000
企业已取得捐赠票据,2020 年未扣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30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不考虑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对广宣费、业务招待费等计提基数的影响。)
(1)指出房屋租赁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2)账面记载的投资收益应当分别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3)说明返聘工资能否作为工资支出扣除,计算企业可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
(4)说明退休人员节日福利费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扣除?计算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
(5)计算企业可税前扣除的年金和补充保险费是多少?为什么?
(6)计算企业可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是多少?(含加计扣除)
(7)计算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多少?
(8)计算企业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是多少?
(9)判断建造厂房的贷款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10)计算企业购进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11)该企业更换电梯,是否影响该办公楼房产税的计税基础?请简述理由。
(12)指出企业购进的电梯的支出是否可以在 2021 年汇算清缴之前一次性扣除并说明理由。
(13)计算 2021 年可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结转到下年的支出是多少。可以结转到哪年?
1.增值税: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2.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40 万元,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 40 万元;成本法核算的投资 60 万元,满足免税条件,纳税调减 60 万元;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纳税调减 50 万元;
股权转让收益,应按计税成本扣除,税法收益 100 万元,纳税调增 30 万元。
3.返聘工资可以作为工资支出扣除,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为 800 万元。
4.
退休人员节日福利费不作为税法的福利费扣除。
税法口径的职工福利费=150-40=110(万元)。
福利费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
可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为 110 万。
5.年金,只为高管支付,不得扣除。补充医疗保险可以扣除 800×5%=40 万。 理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6.可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60+60×100%=120(万元)。
7.实际发生额的 60%=50×60%=30(万元)。
销售收入的 5‰=(3000+2000+1130÷1.13+200+70)×5‰=31.35(万元)。
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是 30 万元。
8.销售收入的 15%=(3000+2000+1130÷1.13+200+70)×15%=940.5(万元) 实际发生额为 1900 万元,可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是 940.5 万元。
9.不正确。厂房尚未交付使用,购建期间的借款费用支出应予以资本化,不得计入财务费用直接扣除。
10.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2-200=-198(万元),即纳税调减 198 万元。
11.企业更换电梯,影响该办公楼房产税的计税基础。
理由: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电梯),不管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
12.不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理由:购进的电梯是计入办公楼原值的,应在以后期间通过折旧扣除。
13.
财务费用会计差错更正,应调增会计利润 20 万元,因此会计利润为 600+20=620(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620×12%=74.4(万元)。
2021 年发生的捐赠支出=70×(1+13%)=79.1(万元)。
2021 年捐赠扣除时,先扣除 2020 年未扣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30 万元,然后扣除 2021 年发生的捐
赠支出 44.4 万元(74.4-30),结转到下年的支出为 34.7 万元(79.1-44.4),可结转到 2024 年之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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