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不符合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表述的是( )。
根据规定,承揽人应该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本题考查公司组织机构中职工代表。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其董事会成员中应有公司职工代表;无论是否有两个以上国有投资主体,其监事会中都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且比例不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选项AB不当选。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选项D不当选。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题述公司并非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长仍应由董事会选举产生,选项C当选。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1)选项A: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的“起诉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2)选项B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消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义务人履行了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选项D: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特殊的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因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故意出具不实审计报告,人民法院判决会计师事务所赔偿当事人 50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赔偿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甲、乙)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首次开庭审理前,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乙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应选 A。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2)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甲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那么主管机关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 )的罚款。
根据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甲、乙、丙三位股东发起方式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甲股东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拟由A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关于该担保事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本题公司是向股东甲提供担保,因此必须经过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是( )。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票据权利,其权利归于消灭。下列有关票据权利消灭时效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十七条之规定,票据权利因在一定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的情形有四种:(1)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2)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3)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4)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法律后果是( )。
支票属见票即付的票据,因而没有到期日的规定。支票的出票日实质上就是到期日。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4月1日,甲向乙签发了一张见票后3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该汇票提示承兑的最后期限是( )。
根据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10周岁的张某未经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将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赠与同学李某。该赠与合同的效力是( )。
本题考核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自己的行为能力范围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2020年5月1日,甲以手机短信形式向乙发出购买一台洗衣机的要约,乙于当日回短信同意要约。但由于“五一”期间短信系统繁忙,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并因个人原因于5月4日才阅读乙的短信,后于5日回复乙“短信收到”。甲乙之间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根据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本题中,甲于5月3日收到乙的承诺短信,此时合同成立。
动产质押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其成立的标准是( )。
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下列各项中,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根据规定,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政府采购中,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对于分包项目的履行,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在政府采购中,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没有协议管辖的情况下,关于合同纠纷地域管辖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欲起诉李某。王某的正确做法是( )。
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股东通过监事会或者监事提起诉讼。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
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本题是由合伙协议约定的,因此普通合伙人可以在约定的情况下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因此选项A错误;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因此选项B错误;合伙企业中某一个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因此选项C错误;一般来讲,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如果原合伙人愿意以更优越的条件吸引新合伙人入伙,或者新合伙人愿意以较为不利的条件入伙,也可以在入伙协议中另行约定,因此选项D正确。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要约的撤销与变更的表述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
下列事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选项ACD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AD未超过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支持;C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选项B属于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下列关于诉讼地域管辖的规定中,不正确的说法是(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甲、乙签订了买卖合同,甲以乙为收款人开出一张票面金额为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作为预付款交付于乙,乙接受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解除该合同。下列关于甲的权利主张的表述中,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是( )。
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这就是说,如果票据当事人违反《票据法》的上述规定而签发、取得和转让了没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该票据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票据关系就是有效的。该票据关系的债务人就必须依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对票据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而不得以该票据没有真实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由而进行抗辩。本题中,甲是不能对抗丙的,但是可以要求乙返还与票据金额相当的预付款。
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双方达成口头买卖协议。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
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生效时间。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如信箱或邮箱等),即为送达。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20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由此,本题中,只有甲和乙所持的股东表决权为10%以上,只有甲和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选项B正确。
某有限合伙企业吸收甲为该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吸收乙为该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甲、乙入伙前该企业既有的债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国有独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被免职的,法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该期限是( )。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或者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终身不得担任上述三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下列有关公司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根据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下列关于质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被接管后,关于其原有的债务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是( )。
被接管的保险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表述错误。
下列关于抵押权设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是( )。
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抵押权的设定是由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关于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公布的说法,正确的是( )。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承揽合同成立后,关于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甲答应赠与下岗工人乙一部旧汽车,资助乙经营食品厂。甲和乙办理了公证手续,但之后甲反悔,未将汽车交付给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作出的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因此选项A正确。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因此选项B错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因此选项C错误。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因此选项D错误。
根据预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是( )。
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有:(1)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选项A);(2)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选项B);(3)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选项C);(4)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故选项ABC均为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情形。选项D为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
甲从乙处借款,将自己所有的受孕母牛出质于乙,质押期间,母牛产下牛犊,关于牛犊的所有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在质权期间,质物所生孳息,质权人享有收取权,但质物所生孳息的所有权仍为出质人享有。
下列事项中,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不能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下面属于委托代理的是( )。
选项B、C属于法定代理,选项D不属于代理。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的条件是( )。
(1)选项A: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2)选项BC: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的股权各占20%,丙的股权占60%。现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丁。对此,下述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根据我国票据法,下列关于本票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A中是“附条件支付的承诺”,属于绝对记载事项欠缺,票据无效;选项A正确。我国票据法中不存在商业本票,选项B错误。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选项C错误。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选项D错误。
新成立的甲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就成立公司监事会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故C错误。
甲、乙、丙、丁投资成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在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按照规定此时企业登记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的罚款。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王某在执行合伙事务中不慎被人骗走一大笔资金,造成合伙企业无流动资金,使合伙企业陷入困境。鉴于该合伙人在其他与经营有关的重大问题上也经常疏忽,经其他合伙人研究一致同意,决定将其除名,王某以自己并非故意为由,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王某可以( )。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合同有关主要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补充时首先应按( )。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的原则不包括( )。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应当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有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表述,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
限额以上的资产的处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限额以下的资产的处置报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将审批结果定期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甲向乙购买1辆汽车,双方订立了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汽车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标的物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自标的物登记时起转移。
周某为A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周某提起诉讼的是( )。
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起诉。监事会收到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提供一批货物给乙,货到后一个月内付款。合同签订后甲迟迟没有发货,乙催问甲,甲称由于资金紧张,暂无法购买生产该批货物的原材料,要求乙先付货款,乙拒绝了甲的要求。乙拒绝先付货款的行为在法律上称为( )。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本题中的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本题中的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个人保险代理人在代为办理人寿保险业务时,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根据《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下列关于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动产抵押,无需登记也能设立抵押权,选项B错误。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选项C错误。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D错误。
甲企业授权代理人A购买一批货物,A就把自己仓库里库存的货物卖给了甲企业,并且自己直接用甲企业代理人的身份和自己签订了买卖合同。A的行为属于( )。
根据规定,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属于自己代理,自己代理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该题所述的情况属于自己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是( )。
因回避而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后,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由仲裁庭决定。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约定甲、乙、丙共同执业。在甲执业过程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保险公司发生下列情况时,不需要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是( )。
保险公司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变更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撤销分支机构、公司分立或者合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郑某、吴某、蔡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郑某在章程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认缴出资额的一半;吴某以房产出资,但未按章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下列关于郑某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公司法》规定,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只有蔡某如期足额缴纳出资,所以,郑某应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蔡某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丙各出资16万元,8万元,16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A,合伙企业约定合伙企业亏损由合伙人甲乙丙分别按照1:2:1的比例分担,两年后,合伙企业以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后还有60万元的债务,那么甲乙丙对内应分别承担的债务是( )。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本题中,合伙企业约定的比例是1:2:1,所以按照约定甲乙丙对内承担的债务分别是15万元、30万元、15万元。
甲欠乙到期货款50万元,丙欠甲到期借款80万元,甲从未向丙主张过返还。后乙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则乙的下列诉讼请求能够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是( )。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不能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的数额,否则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B错误;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选项C错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选项D错误。
法定情形下,股东可以提起解散公司之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选项AB错误;经人民法院调解公司收购原告股份的,公司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将股份转让或者注销,选项D错误。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而不是所有的背书人,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CD说法正确。所以本题选A选项。
甲主板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售股份,拟配售的股份为10亿股,若想本次配股能够成功,在代销期限届满前,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应达到( )亿股。
配股失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本题中,拟配售股份为10亿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应达到10×70%=7亿股,否则视为配股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王某、吴某、牛某、杨某共同出资设立特殊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牛某因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20万元,吴某因一般过失给事务所造成损失3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根据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3月1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5月1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在预告登记有效期间内,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 不发生物权效力。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票发行公司发生的下列事件中,不属于重大事件的是( )。
根据规定,公司董事、1/3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1)选项A:上市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2)选项BC: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设置的服务席位,
既不能代表董事会,也不能代表董事长;(3)选项D: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买卖水泥的合同。乙按约定日期向甲交货,但甲下落不明。乙无奈,将水泥提存。提存当晚,突降特大暴雨,库房坍塌,水泥被水浸泡,全部毁损。1个月后,甲外出归来请求乙交付水泥。乙拒绝,并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和提存费用。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选项D错误。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该一定期限是( )。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甲企业是国家出资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甲企业关联方的是( )。
《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点,说法正确的是()。
(1)选项A: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2)选项B: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起算;(3)选项C:未约定履行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之日开始计算;债权人给予对方宽限期的,则自该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4)选项D: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根据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 )。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登记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C: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和出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出质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不得另行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说明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合伙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李某驾驶保时捷轿车不慎撞断某药厂门口的电线杆,致该厂高压线路停电,进而使得该药厂相关制药设备和生产中的药品报废。该药厂在事故前已向某财产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1)选项A: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2)选项B: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未通知第三者或者通知到达第三者前,第三者在被保险人已经从保险人处获赔的范围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人就相应保险金主张被保险人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新版章节练习,考前压卷,完整优质题库+考生笔记分享,实时更新,用软件考, ,
(3)选项C: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已经通知到第三者,第三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主张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第三者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赔偿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4)选项D:保险人依照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根据规定,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
梁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丁某,询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价格2000元,丁某当场未答复。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梁某告知丁某该摩托车已卖给邻村的林某。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且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在本题中,梁某的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且以对话方式作出,丁某应当当场作出承诺,否则要约失效;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的行为应视为丁某向梁某发出了新要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该有关决议的是(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实施的行为中,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是()。
A项虽然免于罚款处罚,但仍构成侵权;B项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C项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穷竭,该行为不构成侵权;D项属于假冒专利,构成侵权。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订有有效的仲裁条款,后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乙未声明有仲裁条款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该案,首次开庭后,甲提出应依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解决纠纷,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下列对该案的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题目中是在“首次开庭后”才提出异议,因此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一定数量投资者的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该“一定数量投资者”为()。
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下列各项取得票据的人中,可以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1)选项AB: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D: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甲向乙借款200万元,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丙为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2019年6月5日,甲向乙追加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全部借款于2020年12月31日清偿。丙对甲向乙追加借款与首期借款期限延长之事不知情。下列有关丙的保证责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1)关于追加的100万元: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排除选项BC;(2)关于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6月30日);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排除选项A。
甲向乙借款,应乙的要求,以其所有的一幅已投保财产意外损失险的古画为该笔借款设定了抵押担保。在甲保管过程中,由于搬家途中发生泥石流,导致该古画损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如果甲没有按时还款,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债务人以下列权利出质的,质权自交付权利凭证时设立的是( )。
(1)选项AB:以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选项C: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选项 C);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 项 B);(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 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选项 D)。
下列物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取得的是( )。
(1)选项 ABD:非依据他人既存的权利而独立取得物权。(2)选项 C: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物权。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不动产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转移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从转让人移转至受让人所办理的登记;(2)选项B:变更登记,是指不动产物权的分割、合并、设立和增减时所为的登记;(3)选项C:异议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就利害关系人对于不动产登记簿登记事项的异议所为的登记。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典》物权编上物的是( )。
(1)选项 ABC:不能为人力所支配,如:太阳、月亮、星星等,不属于《民法典》物权编意义上的物;(2)选项 D: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包括土地、海域(选项 D)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某酒店为在4月4日举办开业庆典,于4月3日向甲公司租赁一台高清摄像机。4月4日开业典礼中,酒店工作人员不慎摔坏该摄像机,酒店决定将其买下,于4月5日与甲公司达成买卖该摄像机的合意。4月6日,酒店依约向甲公司支付了价款。摄像机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是( )。
题中酒店和甲公司就摄像机先租后买。在酒店就摄像机买卖与甲公司达成合意时,酒店作为买受人已经占有摄像机,所以,摄像机的交付构成简易交付。简易交付的完成以合同生效为准,本题中,双方形成摄像机买卖合意是在4月5日,因此选项C正确。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不得用于设立抵押权的是( )。
不得设立抵押权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用益物权不包括( )。
本题考查用益物权的类型。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选项ABD正确;根据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得自由创设,房屋租赁使用权不属于物权,选项C错误。故本题选择选项C。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抵押权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B:从物产生于抵押权依法设立后,抵押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从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在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一并处分。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有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因共有物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2)选项B: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3)选项C: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4)选项D: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甲、乙、丙按3:2:1的出资比例共同购买1头耕牛,约定3人共同饲养管理,轮流使用。在乙使用耕牛期间,耕牛将同村村民丁承包地中的庄稼践踏损毁。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丁应如何向甲乙丙请求赔偿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按份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选项 A 正确)。不 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即先更正登记,而后才是异议登记(选 项 B 错误)。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 15 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选项 C 错误)。 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选项 D 错误)。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有关诉讼时效制度,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 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选项 B: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 年满 18 周岁之日起计算。选项 C: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选项 D: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 20 年,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超过 20 年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予 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约定租赁期届满时一次支付租金,2018年9月30日,甲明确告知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那么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根据《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选项A:劳动争议及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专门的规定,不属于《仲裁法》的调整范围。选项B: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选项D:行政争议也不能仲裁。
下列各项中,对于信托委托人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2)选项C: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账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新版章节练习,考前压卷,完整优质题库+考生笔记分享,实时更新,软件, ,(3)选项D: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
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适用范围的是( )。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 纠纷,可以仲裁,选项 D 正确。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选 项 A 不正确。其次,仲裁项必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且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权益事纠纷。由强制性法 律规范调整的法律关系的争议不能进行仲裁。因此,行政争议不能仲裁,选项 C 不正确。另外,由于劳动 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它们在解决纠纷的原则、程序 等方面有自己的特点,应适用专门的规定,因此《仲裁法》不适用于解决这两类纠纷,选项 B 不正确。
甲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甲公司关联方的是( )。
《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的是( )。
选项D: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属于()。
劳动争议案件是指因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的案件,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中,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是()。
当事人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①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②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③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下列有关仲裁的表述中,不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
甲、乙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裁决时两位仲裁员支持乙的请求,但首 席仲裁员支持甲的请求,关于该案件仲裁裁决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 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甲、乙结婚前买房,各出资一半,房产登记时,只记载甲为房屋所有人,后甲乙性格不合分手,乙提出更正房屋登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若是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选项AB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依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的不同,娱乐用地使用权期限是( )。
根据规定,依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的不同,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不同:(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下列财产中,能够充当信托财产的是(??)。
选项A,商誉不是确定的独立财产,不能成为信托财产;选项B,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集体土地所有权满足不了可转让性要求,不能成为信托财产;选项C,房屋满足可转让性、确定性、与合法所有的要求,可以成为信托财产;选项D,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其收益权是不确定的权利,不满足确定性要求,不能成为信托财产。综上,本题应选C。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下列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
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不服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决定、命令,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
甲是国有独资企业,王某是甲国有独资企业的总经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不构成甲企业关联方的是( )。
本题考核关联方的概念。所谓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协商、互谅互让,进而对纠纷的解决达成协议的方式是()。
和解是经济纠纷的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协商、互谅互让,进而对纠纷的解决达成协议的方式。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用于设立抵押权的是( )。
选项ABC,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土地所有权不得用于设立抵押权;选项D,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属于可以设立抵押权的财产。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须经登记方可设立的是( )。
(1)选项 A: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 B: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 时设立。(2)选项 C: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 选项 D: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下列各项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的是()。
本题考核所有权物权取得方式。选项C属于先占,是原始取得的一种情形。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
2021年5月,甲上市公司拟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份收购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本题考查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回购情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经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选项A错误。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的,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选项C错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地域管辖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022年3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2022年7月5日由乙公司旗下著名艺人朱某到甲公司进行舞蹈演出。当年6月15日,乙公司告知甲公司,朱某于当日遭遇车祸而骨折,不能继续演出。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题述情况下,乙公司明确告知甲公司朱某不能继续演出,甲公司因此享有法定解除权,自收到通知时即可行使。选项A正确、选项D错误。此外,题干所述并未提及导致该合同无效、可撤销的事由,选项BC错误。
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买卖机床的合同,价格总额为100万元,由A企业为甲企业的付款提供保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该型号机床的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动,乙企业与甲企业协议将该合同的价格总额变更为120万元,甲企业同意,但是该变更未经A企业同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根据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主合同的变更加重了甲企业的债务,因此保证人对加重的2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仍应对
原先的100万元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表述正确的是( )。
提存人是债务人或其代理人,选项B错误。提存的标的只能是动产,选项C错误。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选项D错误。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东出资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C,所有非货币出资都需要进行评估,但评估不一定由法定评估机构进行,也可以由股东协商进行评估作价。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票据上签章效力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根据《票据法》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出票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背书人在票据上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是()。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A错误,甲因贿赂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也不得收购上市公司;选项B错误,要约收购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选项C正确,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的董事不得辞职;选项D错误,收购要约的变更不得存在降低收购价格、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缩短收购期限等情形。综上,本题应选C。
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甲公司向乙商场购买50台电冰箱,双方于2021年5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价款共计15万元。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乙商场分两批交货,甲公司支付完全部款项后,冰箱的所有权才转移给甲公司。乙商场于5月4日交付了20台冰箱,甲公司当日支付了该批冰箱的货款,共计6万元,剩下的30台乙商场于5月14日完成交货,但甲公司一直到5月30日才付清剩下的9万元货款。下列关于冰箱所有权转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动产的所有权自交付转移,但买卖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本题中双方约定“甲公司支付完全部款项后,冰箱的所有权才转移给甲公司”,该条款即为所有权保留条款,50台冰箱的所有权都是甲公司支付完全部货款后才转移,即2021年5月30日,选项D正确。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的是()。
选项D: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甲将自有的房屋出售给乙,双方在2017年12月1日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7年12月10日,乙将首付款交付给甲,2017年12月15日,甲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给乙,2017年12月20日甲与乙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针对以上案例并结合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规定,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动产物权转让采用的是登记生效主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动的登记,所有权就不能转移。本题中,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是2017年12月1日,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但是所有权自办理过户手续的当天发生转移。
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选项AB,合伙企业是依据合伙协议设立的,这一点与公司不同,公司是依据章程设立的。民事合伙可以采取口头协议,但合伙企业必须有书面合伙协议。选项C,对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我国《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完全由设立人根据所设企业的具体情况决定。
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000元购买一条船后,甲准备投资开商店,想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甲通知乙、丙后,乙表示愿出1500元买下甲的份额,丁知道后愿以2000元买下,丙即表示愿以2000元买下。根据法律的规定,甲应将其份额转让给()。
当按份共有人转让其共有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丁属于共有人之外的人,相对于丁,共有人丙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以甲应当将份额卖给丙。
陈某在8月1日向李某发出一份传真:出售房屋一套,面积90平方米,价款260万元,合同订立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拟购买请在3日内回复。李某当日传真回复,表示同意购买。但要求分期付款,陈某未回复。8月3日李某再次给陈某发传真,表示同意按照陈某传真的条件购买。陈某仍未回复。下列关于陈某、李某之间合同成立与否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李某当日的传真回复要求分期付款属于实质性变更.是新要约。陈某未回复,即未作出承诺。8月3日李某再次发出的传真,又是新的要约。
甲普通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张某、李某、赵某决定,委托张某和李某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未作特别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1)选项A: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选项B: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3)选项C: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4)选项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陈某以信件发出要约,信件未载明承诺开始日期,仅规定承诺期限为10天。5月8日,陈某将信件投入邮箱;邮局将信件加盖5月9日邮戳发出:5月11日,信件送达受要约人李某的办公室;李某因外出,直至5月15日才知悉信件内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承诺期限的起算日为( )。
要约以信件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如果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本题中,陈某未载明日期,应当自投寄邮戳日5月9日开始计算。
个体户刘某为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将厂房作为抵押物向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借款,双方依法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按照规定,下列情形中,商业银行有权要求处分该抵押厂房的是()。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权利中,不能设定权利质权的是()。
选项D: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但不能设定权利质押。
甲企业向乙银行贷款时,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企业未经乙银行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批产品出卖给知道该产品已抵押的丙公司,并已交付。后甲企业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下列关于乙银行能否对已出卖的产品主张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上述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本题中,抵押期间甲企业将产品转让给丙公司,可以认定为是正常经营活动的转让,即便丙公司知情,但其已经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并取得了甲企业交付的产品,因此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此时乙银行不能以抵押权对抗丙公司。
甲接受乙的委托,代理乙购买5吨面粉。期间甲与面粉厂串通,收取面粉厂回扣款,购进了5吨劣质面粉给乙。对此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A表述错误,代理人(甲)与第三人(面粉厂)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乙)的利益,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选项B、D表述错误,选项C表述正确,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给乙造成的损失,应由代理人甲与面粉厂承担连带责任。综上,本题应选C。
赵某收到一张支票,发现记载金额的中文大写数字和数码不一致。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因此,本题应选择选项C。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公积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选项A:法定公积金的提取遵循法律规定,选项A错误。选项C: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选项C错误。法定公积金可以用来转增资本,但有数额限制,要求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故选项D错误。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需登记设立质权的财产是( )。
可设立质权的财产包括动产、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不动产,不能设立质权,选项B不当选。小汽车可以设立动产质权,交付质权设立,选项A不当选。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C不当选。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选项D当选。
下列关于信托成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信托成立并不意味着信托生效,信托的成立仅以委托人和受托人达成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一致为条件。信托成立后,只有在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行为和信托目的的四个方面均符合信托法的生效条件,才能使已经成立的信托生效。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借款,因丙公司拖欠甲公司货款,于是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负责清偿甲公司对乙公司的20万元欠款,乙公司知悉后表示同意。后丙公司一直未清偿该借款,下列关于乙公司主张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本题中,是由债务人(甲公司)与第三人(丙公司)之间达成协议,并经过债权人(乙公司)的同意,该行为构成合同债务的转让,丙公司因此成为新的债务人,甲公司则退出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乙公司只能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的债务,选项A正确。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权利中,可以设定在动产之上的有( )。
下列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的条件有( )。
下列关于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独资企业的下列行为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下列可以对政府采购进行监督的主体有( )。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审计机关应当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督。除了上述监督管理部门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机关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甲公司和乙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A机关办公大楼建设招投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会计【彩蛋】压卷,,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王某借给李某5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
根据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
选项A属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选项B中的小明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选项C属于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选项D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下列关于普通合伙企业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
根据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选项C错误;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指合伙人以自己的所有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不只是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还有个人的其他财产,选项D错误。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关于政府采购的质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专利权的客体,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甲企业向某银行申请贷款,请求并得到乙企业、丙企业和丁企业为其提供担保,但没有约定保证份额。如果甲企业到期不能还款,该银行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有( )。
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在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下列各项中,关于非公开募集基金的表述正确的有( )。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因此选项A的表述不正确。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中,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乙向甲购买一台新型车辆检测设备,双方订立了合同。下列关于该合同项下设备所有权转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动产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即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下列对银行本票使用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甲公司于1月5日向乙公司以信件方式发出要约,向乙公司订购一批原材料,要求乙公司在10天内做出答复,该要约于1月6日到达乙公司。下列各项中,乙公司的做法属于承诺行为的有( )。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选项A正确。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选项C错误。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选项D正确。
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有( )。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转让的情形,说法正确的有( )。
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险标的转让,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货物运输合同允许保险单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只需投保方背书即可转让。
下列选项中,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公司登记的有( )。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关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2)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3)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公司;(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下列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甲上市公司在2016年时准备增选独立董事,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
根据规定,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亲姐姐属于主要社会关系,选项A不正确。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选项B并非是《指导意见》中所说的“直系亲属”,是正确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选项C正确,选项D不正确。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在下列选项中,出卖人应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有( )。
(1)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A中,出卖人承担风险。(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所以选项B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3)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所以选项C中,出卖人承担风险。(4)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所以选项D中,出卖人不承担风险。
下列选项中,属于保险得以存在的基本要件的有( )。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那么下列属于反担保方式的有( )。
下列有关承揽人相关义务说法正确的有( )。
2020年6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1)选项AB:乙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该买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有撤销权,乙并非相对人,根本无撤销权,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人,丙也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甲有追认权。
下列属于事业单位应该办理变更产权登记的有( )。
下列选项中不直接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协议有( )。
下列选项中,关于保险经纪人的表述正确的有( )。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下列关于借款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下列情形属于股东可以提起间接诉讼的有( )。
选项AC属于股东直接诉讼的范围。《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关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1)选项AC:关键词“任职”,不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还是在“大”(5%以上或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均不得在该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选项B: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在该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3)选项D:属于上市公司的“大”(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不得在该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张某系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股东,2021年年初张某拟对外转让自己所持甲公司全部股权,假设甲公司章程并未对股东转让股权进行任何规定,甲公司全体股东也未就相关事宜有过任何约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1)选项A: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2)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主张优先购买转让股权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使期间内提出购买请求。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行使期间或者规定不明确的,以通知确定的期间为准,通知确定的期间短于30日或者未明确行使期间的,行使期间为30日。(3)选项C: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转让股东依据规定放弃转让的除外。(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或者以欺诈、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主张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转让股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其他股东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之日起30日内没有主张,或者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超过一年的除外。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除名情形的有()。
(1)选项B:不属于有限合伙人当退伙或除名的法定情形。(2)选项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有资格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4)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选项C);(5)为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选项D);(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在判断是否符合公司法所称的“同等条件”时,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
有关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表述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1)选项C: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自最后签署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2)选项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必须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甲公司、乙公司约定卖方甲公司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公司指定的仓库。甲公司如约交货。乙公司收货后验收入库,但甲公司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公司。乙公司已经支付80%的货款。交货入库当晚,因山洪暴发,乙公司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关于甲公司、乙公司权利义务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故A选项、B选项、C选项正确。因货物的损失是在甲公司履行合同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存在乙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情形。故D选项错误。
甲、乙公司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甲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向法院提起诉讼。据了解,双方并没有签订仲裁协议。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由于甲、乙之间没有签订仲裁协议,故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对甲公司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对乙公司的起诉,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无效仲裁协议的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 裁协议的。
甲、乙、丙、丁按份共有某商铺,各自份额均为25%。因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甲与丙商定将 其份额以100万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丁。乙与戊约定将其份额以120万元转让给戊,但未通知甲、丙、丁。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1)选项A: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 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选项B: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 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选项C: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 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4) 选项D:按份共有人向共有人之外的人转让其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以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为由,仅请 求撤销共有份额转让合同或者认定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有关建设用
地使用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民法典》规定了地役权制度。下列有关地役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1)选项 AB: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选项 CD:地役权是用益物权,是需役地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的权利。
下列各项当事人提出的返还请求权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1)选项AB:刘某对电脑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不享有标的物返还请求权,该电脑应由所有权人孙某行使标的物返还请求权;(2)选项CD:刘某可以证明自己是有权占有该手机,依法可以行使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而孙某可以证明自己是所有权人而行使标的物的返还请求权。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 司”)在与乙印刷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相邻30米处建 造一座大厦,因甲公司基础工程建设期间大量抽排地下水,乙 公司厂区地面下沉、墙体开裂,并导致印刷机基础部件移位致 印刷质量下降,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乙公司提起诉讼要 求甲公司停止抽排地下水并赔偿损失。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 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1)选项AB:本案不存在甲公司“奴役”乙公司不 动产的问题,是甲公司利用自己的不动产时对邻居造成侵 害,属于相邻关系纠纷;(2)选项CD:停止侵害属于物权 请求权,赔偿损失属于债权请求权。
下列案件中,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小张在图书馆学习的时候,看到邻座小朱的笔记本电脑不错,欲得到该笔记本,遂趁小朱离开座位之机,拿起电脑就走出图书馆。到家后发现自己不会使用,于是将该笔记本电脑出售给对此知情的小赵。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本案占有类型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1)有权占有还是无权占有:由于小张通过盗窃取得该电脑,小赵是赃物购买人,均为无权占有,小朱的占有属于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物的有权占有。(2)自主占有还是他主占有:所有权人小朱、盗窃人小张、赃物购买人小赵均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占有该笔记本电脑,均属于自主占有。
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国有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的关联方的有( )。
甲、乙签订合同,甲承租乙的房屋。租期届满后,甲拒绝退出房屋。这种情形下,甲对该房屋的占有属于()。
下列各项中,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 )。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构成附合的有( )。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用益物权包括( )。
甲公司已经负债累累,为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将其仅有的5项不动产委托乙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管理,约定受益人为甲公司的全体股东,甲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有关丙公司有权采取的措施,下列各项说法中,不符合信托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1)选项A:债权人拥有撤销权,不必“代甲公司撤销”,但债权人的撤销权应通过人民法院行使;(2)选项B:丙公司的撤销权存续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3)选项C:丙公司拥有的是撤销权,而非就信托财产的优先受偿权;(4)选项D:诈害信托被撤销的,“善意”受让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不受影响,即当甲公司的股东对该信托以“逃避债务、转移财产”不知情也不应当知情时,其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不受影响。
有关信托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下列说法不符合信托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1)选项A:委托人为一人的信托是单独信托,委托人为数人的信托是集合信托;信托可以是多个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信托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2)选项B: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如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受益人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选项CD:委托人、受托人、第三人均可成为受益人,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但受托人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根据《信托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A、B正确,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选项C正确,受托人占有和控制信托财产,但受托人无权用信托财产清偿其与信托无关的个人债务,债权人也无权要求通过强制执行或拍卖信托财产来满足其与这种债务相对应的债权。选项D正确,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综上,本题应选ABCD。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有( )。
(1)选项AB:对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2)选项C: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3)选项D:对行政给付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协议收购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有()。
A公司是由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5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40万元共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乙申请A公司为其银行贷款作担保,为此,A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甲、乙、丙、丁均出席会议,甲、丙表示同意,丁明确表示不同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会议决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公司为乙作担保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甲、丙、丁三股东所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因丁不同意,而甲、丙所持表决权仅占50%,未达过半数表决权,因此决议不通过。
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可以主张标的物返还请求权的有()。
选项A中,虽张某对于轿车属于无权占有,但因轿车已经毁损,甲公司无法再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选项B、C中,孙悟空偷定海神针、不还芭蕉扇均构成无权占有,且被占有物都还存在,所以,所有权人可以请求返还所有物。选项D中,刘某基于买卖合同把钢材交付给赵某,赵某即取得钢材所有权,其后,赵某又将钢材所有权转移给徐某,所以,刘某已经丧失钢材所有权,无法主张所有物返还请求权。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未在合同中约定检验期。该设备运回后,甲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于是投入使用。至第3年,该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该设备关键部位存在隐蔽瑕疵。该设备说明书表明质量保证期为4年。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乙公司是否承担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根据规定,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应当对收到的标的物及时进行检验。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2年的规定。本题中,该设备说明书表明质量保证期为4年,第3年该设备出现故障,乙公司应该承担责任。综上,本题应选ABD。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有关汇票的保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本题考查票据保证。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以出票人为被保证人,选项AB正确。保证日期为相对记载事项,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选项C正确。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即“保证有效,条件无效”,选项D错误。值得注意的是,背书、承兑附条件情形:(1)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背书有效,条件无效(同保证)。(2)承兑时附条件的,则视为拒绝承兑。新版章节练习,考前压卷,完整优质题库+考生笔记分享,实时更新,软件, ,本题应选择选项ABC。
下列选项中,适用《仲裁法》的有()。
某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下列关于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表述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本题考查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选项D不当选);(3)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此外,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选项C当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年有效。发行人应当在注册决定有效期内发行公司债券,并自主选择发行时点,选项A不当选。公开发行包括面向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两种方式,选项B当选。本题应选择选项BC。
有限合伙人实施的下列行为中,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有()。
甲为了支付租金,向乙签发了一张10万元的转账支票。后乙不慎将支票丢失,被丙拾得。丙伪造乙的签章将支票背书给自己,后又将支票赠予不知情的女友丁,丁又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戊,用于偿还欠款,则享有票据权利的有( )。
乙基于甲的出票行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丙属于恶意取得,不享有票据权利;丁虽然不知情,但其取得票据并未支付对价,因此其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前手丙并不享有票据权利,因此丁也不享有票据权利:戊基于丁的背书取得票据,戊属于善意相对人,且给付了对价,其票据权利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冈此选择AD选项。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主物与从物的有( )。
①主物,是指独立存在,与他物结合使用中有主要效用的物;从物,指在两个独立物结合使用中处于附属地位、起辅助和配合作用的物。如电视机与遥控器、机器与维修工具、杯子与杯盖等;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从物一定是一个独立的物,否则就不是从物,如房屋上的门、窗,衣服上的拉链、纽扣,不能脱离主物房屋、衣服而存在,因而不是从物。综上,本题应选ABC。
下列有关诉讼时效起算时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附条件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条件成就之日起计算(选项A说法正确); 附期限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期限届至之日起计算(选项B说法正确); 不作为义务之债的诉讼时效,自债权人得知或应当知道债务人作为之时起算(选项C说法正确); 侵权行为所生之债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事实和加害人之时开始计算。其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选项D说法正确)。
根据信托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信托无效的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法律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以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
正确
个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 10 万元,以自有的一台生产机器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损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向林某偿还借款且无力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
错误
非法人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
?
错误
当事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经济权益发生争议或受到损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合伙人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经与丙商议后,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所以该代销合同无效。( )
错误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在本题中,尽管合伙人甲超越了合伙企业的内部限制,但丁公司为善意第三人,因此甲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丁公司所签的代销合同有效。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
正确
题目表述正确。
甲向乙借款,丙与乙约定以自有房屋担保该笔借款。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甲无力清偿,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此时乙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担保合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
错误
丙仅将房本交给乙,未按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抵押权未设立。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后来丙的房屋被法院另行查封,因此,不可能再办理抵押登记。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
错误
国务院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向财政部门提出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以在票据上签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
正确
本题表述正确。
人合公司的财产及责任与股东的财产及责任完全分离,其不以自身资本为信用基础,法律上也不规定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额,股东可以用劳务、信用和其他权利出资。( )
错误
人合公司的财产及责任与股东的财产及责任没有完全分离,其不以自身资本为信用基础,法律上也不规定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额,股东可以用劳务、信用和其他权利出资。
企业使用或销售的存货成本的计价方法,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适时调整。( )
错误
企业使用或销售的存货成本计算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
错误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既不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也不得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
错误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之后,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
错误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发布。( )
错误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时,经丙公司同意,约定由丙公司向买受人甲公司交付货物。后丙公司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甲公司可以请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错误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两合公司的有限责任股东是公司经营管理者,无限责任股东则是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出资者。( )
错误
两合公司是指由负无限责任的股东和负有限责任的股东组成,无限责任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就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其中无限责任股东是公司经营管理者,有限责任股东则是不参与经营管理的出资者。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正确
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
错误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 )
正确
本题表述正确。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
正确
题目表述正确。
公司股票发生转移时,公司股东的权益也随之转移。( )
正确
题目表述正确。
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
正确
题目表述正确。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汇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准予扣除。( )
正确
本题表述正确。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3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错误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错误
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正确
本题表述正确。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可以不采用书面形式,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正确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后不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错误
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的强制许可。( )
正确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由于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加速折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50%。()
错误
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的方法加速折旧,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预告登记的本质是限制现时登记的权利人处分其物权,但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所有权人转让预告登记不动产的,该处分行为有效。( )
错误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正确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
正确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占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占行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
错误
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占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
老王去世后,其大儿子小海与二儿子小斌对于老王的遗产继承发生了纠纷,如果二人达成了仲裁协议,则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二人的继承纠纷。( )
错误
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使存在仲裁协议也不得申请仲裁。
经过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行政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错误
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可以由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 关所在地管辖。
信托设立后,因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变化成各种形态,在信托结束前,不管信托财产物质形态如何变换,均属于信托财产( )。
正确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
正确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独任审判。( )
正确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正确
本题表述正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错误
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解除情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题干中漏掉了催告的步骤。本题所述错误。
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 )
正确
专属于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归属于国家。
如果有限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错误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证券公司可以为本公司事先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错误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无记名公司债券的转让,由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正确
本题表述正确。
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
错误
根据规定,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或者本级总预算,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 )
错误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财政部门汇总的本级总预算草案或者本级总预算,应当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财政部。因此,本题表述错误。
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错误
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自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
出卖人甲公司将一台生产设备赊销给乙公司,交付之后的10日内,为担保该生产设备的购买价款,乙公司在该设备上为甲公司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则甲公司在该设备上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除了留置权之外的所有其他担保物权。()
正确
本题表述正确。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错误
国有独资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015年5月6日,甲企业、乙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A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年3月5日,甲企业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部分股份对外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此项转让未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020年4月6日,A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对B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知,A公司的董事郑某在B公司担任经理。? 2020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乙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以上两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2)A公司董事会决议该如何通过?
(3)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错误
(1)甲企业转让A公司股份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020年3月5日未满上市交易之日1年,因此不得转让。(1.5分)
(2)A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过半数的无关联董事出席,并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分)
(3)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0.5分)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0.5分)
王某、宋某、顾某等22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董事会、股权转让等事项作了如下规定: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
(2)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5人,设董事长1人、不设副董事长;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2/3以上同意。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章程中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公司章程中关于不设副董事长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
(1)关于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2)关于不设副董事长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也可以不设副董事长。
(3)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合法。根据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6年2月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该次会议召开情况及讨论决议事项如下:
(1)甲公司董事会的7名董事中有6名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董事谢某因病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甲公司与乙公司有业务竞争关系,但甲公司总经理胡某于2014年下半年擅自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损害甲公司的利益,故董事会作出如下决定:解聘公司总经理胡某;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
(3)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董事会会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决定从通过之日起执行。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董事谢某电话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董事会作出解聘甲公司总经理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董事会作出将胡某为乙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益收归甲公司所有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
(1)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但书面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在本题中,董事谢某以电话方式委托董事李某代为出席会议行使表决权,委托方式不合法。(1.5分)
(2)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解聘公司经理属于董事会的职权。(1.5分)
(3)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0.5分)
(4)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大会决定。(0.5分)
甲、乙、丙拟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企业协议约定:甲为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乙、丙为有限合伙人,乙以实物作价3万元出资,丙以5万元现金出资,丙自企业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纳出资;甲执行A企业事务,并由A企业每月支付报酬3000元。后乙以A企业的名义对外和B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购买汽车的买卖合同,并向B公司出示了合伙企业的公章等可以证明自己享有对外代表A企业的证件,但其一直没有向B公司交付货款。丙欠丁5万元到期未还,丁要求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后A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甲直接作为清算人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B公司是否可以要求乙就该笔货款承担连带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2)丁要求将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是否合理?简要说明理由。
(3)甲直接作为清算人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
(1)B公司可以要求乙就该笔货款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2)丁要求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是合理的。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3)甲直接作为清算人对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2021年1月,甲、乙、丙、丁、戊共同出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从事产业投资活动。其中,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人,丁、戊为有限合伙人。丙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21年2月,因经营需要,丁在合伙人会议上提议聘请自己曾任合伙人的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本企业的审计业务。对此,丙、戊表示同意,甲、乙则以丁是有限合伙人、不应参与执行合伙事务为由表示反对。A企业的合伙协议未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办法作出约定。
2021年4月,戊又与他人共同设立从事产业投资的C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C企业”),并任执行合伙人。后因C企业开始涉足A企业的主要投资领域,甲、乙、丙认为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要求戊从A企业退出。戊以合伙协议并未对此作出约定为由予以拒绝。
2021年5月,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向庚借款200万元,但未告知A企业的其他合伙人。2021年12月,因戊投资连续失败,其个人财产损失殆尽,无力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经评估,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价值150万元。庚因欠A企业150万元到期债务,遂向A企业提出就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行使质权。对于庚行使质权之主张,A企业表示反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在甲、乙反对,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否通过?并说明理由。
(3)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戊以其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庚出质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5)庚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并说明理由。
错误
(1)甲、乙反对丁提议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2)在甲、乙反对,其他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丁关于聘请B会计师事务所承办A企业审计业务的提议能够通过。根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在本题中,A企业的合伙协议没有对该事项约定表决办法,丙、丁、戊合计超过全体合伙人的半数,故丁的提议可以通过。
(3)甲、乙、丙关于戊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4)戊的出质行为有效。根据规定,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5)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根据规定,当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在本题中,戊的自有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欠庚的到期借款,故庚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戊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2015年3月25日,甲公司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上市的乙公司3.5%的股份。同日,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分别持有乙公司股份的1.3%和1.2%。此后,甲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直至3月28日,甲公司才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作出公告,公告其所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此时,甲、丙、丁三家共持有乙公司的股份数已达到11%。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有关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在3月25日后,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假如甲公司持乙公司股份比例超过30%后继续收购,并向乙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在要约有效期内,乙公司被其担保公司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那么甲公司能否撤销其收购要约?说明理由。
(3)假如甲公司以乙公司被起诉为由,对乙公司的股东B公司持有的股票以要约中规定价格的70%压价收购,这种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
(1)甲公司继续收购的行为不合法。(0.5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持有股份达到5%时必须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并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同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本题中,甲公司及其关联方丙公司和丁公司属于一致行动人,其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在3月25日,甲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丙公司和丁公司持有的股份已达到6%,所以甲公司在3月25日后的继续收购行为不合法。(1.5分)
(2)甲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0.5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1.5分)
(3)甲公司压价收购的做法不正确。(0.5分)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1.5分)
9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提供12台美国生产的空调,价款总额是20万元,乙公司预付货款4万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付货物,甲公司负责运输,但是双方对运输费用的承担没有约定。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9月10日交付货款4万元,甲公司于9月20日、9月30日通过EMS快递向乙公司交付12台空调,其中9月20日6台,9月30日6台。9月30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只接收到9月20日运输的6台空调,且9月20日运输的空调中,有2台无法正常使用。
经查,甲公司于9月30日运输的空调因为龙卷风,在运输途中灭失。
要求: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是否可以收到的2台空调无法使用为由,解除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甲公司9月30日发运的6台空调的毁损、灭失风险由谁承担?简要说明理由。
(3)本案所涉买卖合同的成立日期?简要说明理由。
错误
(1)乙公司无权要求解除整个买卖合同。根据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本题不存在此情形)。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本题不存在此情形)。
(2)9月30日发运的6台空调的毁损、灭失风险由甲公司承担。根据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案所涉买卖合同成立于9月1日。根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甲公司将一幢自有二层楼房租赁给乙公司作为经营用房,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为每月5000元,在每月初的前3天支付上月的租金。合同未约定房屋维修责任的承担以及是否可以转租等问题。
2020年3月,甲公司有意出售该租赁楼房,因乙公司无意购买,甲公司遂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向乙公司表示要解除租赁合同,乙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但愿意每月增加租金1000元,丙企业表示同意。
2020年8月,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乙公司要求丙企业修理,丙企业一直未予理睬,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为此支付维修费用4000元。
2020年10月,乙公司另购买了一办公大楼。遂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丙企业于2021年1月3日得知转租事实后,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乙公司支付上月未交付租金6000元,乙公司表示,维修费用可以抵销4000元租金,只愿意再支付2000元,但不同意解除租赁合同。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可否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2)丙企业可否以不得转租为由向乙公司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可否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简要说明理由。
错误
(1)不可以。(0.5分)根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甲公司将租赁楼房出售给丙企业,丙企业取得租赁楼房所有权后,不能以自己不是租赁合同当事人为由解除租赁合同,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1.5分)
(2)丙企业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0.5分)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乙公司未经出租人丙企业同意,将其所租赁楼房转租给丁企业,因此丙企业可以解除合同。(1.5分)
(3)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0.5分)根据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本题中,租赁楼房的部分门窗自然损坏,丙公司一直未履行维修义务,乙公司自行找某装修企业维修的费用4000元应当由出租人丙企业负担,乙公司可以以维修费用抵销4000元租金。
甲、乙、丙三位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
相关资料情况如下:
(1)三位发起人共出资24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120万元,持有公司15%的股份;乙以房屋出资8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丙以专利技术出资40万元,持有公司5%的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发行。
(2)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160万元,剩余部分在2年内缴足。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部分,与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规定由证券公司代销,代销期限为120天。
(4)规定的股款募足后,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作出召开创立大会的公告,并于3月2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新选举的董事会于2016年4月15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该公司不符合设立条件,应予改正;否则不予办理设立登记。公司又重新对设立过程进行规范,保证公司的设立成功。
(5)公司设立后不久,20位小股东联合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这些股东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只有84万股;并于6月8日通知各股东,同时予以公告,确定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为6月20日。
(6)6月9日丙股东以书面方式提出临时提案交董事会,要求撤销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公司向部分高管人员提供借款,帮助高管人员购买私人住房的决定。
(7)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当天,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均无法履行召集股东大会的职责。本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重新选举公司监事,因为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时选举的监事会成员中,一名监事兼任了财务负责人,另一名监事兼任了董事。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结合基础资料和相关资料(1)说明,公司的发起人数量及发起人出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2)结合相关资料(1)和资料(2),说明公司设立方式和注册资本到位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3)结合相关资料(3),说明公司股份的承销方式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
(4)结合相关资料(4)说明:
① 公司创立大会召开的程序是否正确?
② 若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5)根据相关资料(5),说明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和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6)根据相关资料(6)说明:
①丙是否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
②丙的提案,其内容是否成立?
(7)根据相关资料(7)说明:
①临时股东大会可以由什么人主持?
②哪些人不能兼任监事?
正确
(1)公司发起人数量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实际发起人为3人,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以上200人以下的规定。(0.5分)
发起人的出资比例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三位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只有30%,低于这一规定。(0.5分)
(2)公司设立方式符合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可以以发起方式设立,也可以以募集方式设立。(0.5分)
注册资本到位方式不符合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所有股东的实缴资本,因此,发起人的出资只能一次缴纳,而不能分期缴纳。(0.5分)
(3)承销方式符合规定。(0.5分)根据《证券法》规定,证券承销可以以包销或代销的方式(0.5分);但承销期不符合规定。(0.5分)证券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超过90天。(0.5分)
(4)创立大会召开的程序有以下错误:发起人应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认股人或予以公告,该公司创立大会从公告到召开,间距时间不足15天。(1分)
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承担以下责任:
①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②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③因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1分)
(5)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合法。(0.5分)股份有限公司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0位提出请求的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5%的股份(84÷800=10.5%),达到了法定的条件。(0.5分)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错误。(0.5分)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于会议召开30日以前予以公告。此次会议从通知或公告到召开的时间只有13天,均不符合规定。(0.5分)
(6)①丙具备提出临时议案的条件。(0.5分)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召开股东大会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丙股东持有公司5%的股份,持股数额和提交提案的时间均符合法定条件规定。(0.5分)
②其内容合法。(0.5分)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0.5分)
(7)临时股东大会还可以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1分)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1分)
2019年7月14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20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货款。7月15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2个月的2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
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汇票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提示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是:
(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
(2)甲公司没有向保证人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
(3)即使保证生效,持票人应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只有在被保证人没有支付能力时才由保证人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3)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1)
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1)不成立。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
丁拒绝付款的理由(2)不成立。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3)
丁公司拒绝付款的理由(3)不成立。保证人对合法取得汇票的持票人所享有的汇票权利,承担保证责任。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在票据到期后,根据需要,可以不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而直接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支付全部票据金额,不得以必须先向被保证人请求付款为由拒绝付款。
2019年6月10日,A公司与B银行签订3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用途是购买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在发放借款时一次性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当日,C公司作为A公司的保证人与B银行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D公司与B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其所有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双方约定:如果A公司不按时偿还借款本息,B银行有权对该房产行使抵押权。B银行与C公司、D公司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的顺序。
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A公司将所借款项用于买卖股票,B银行能否单方解除合同?说明理由。
(2)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合法?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3)如果B银行请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公司能否以“该借款债权还存在抵押担保,B公司应先实现抵押权”为由进行抗辩?说明理由。
(1)
B银行可以单方解除合同。(0.5分)根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1.5分)
(2)
不合法。(0.5分)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1.5分)
(3)
C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进行抗辩。(0.5分)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题目中是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所以保证人与提供抵押的担保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C不能以此为由抗辩。(1.5分)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
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请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
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3月成立,发起人赵某持有该公司15%的股份,董事会共有15名董事。2018年8月该公司成功上市,发行在外的股份总数为10000万股。
2019年该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1)6月,发起人赵某拟与侯某签订协议,向其转让10%的甲公司股份;
(2)11月,甲公司被某空头机构做空,股票价格持续下跌,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经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召开会议讨论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决议,经与会的10名董事一致同意,该决议得以通过;
(3)12月,甲公司执行董事会11月的决议,回购了本公司股份共计800万股,并拟于2020年12月前转让。
已知:甲公司并未发行可转债,也无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计划。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发起人赵某向侯某转让10%的甲公司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事项(3)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1)
发起人赵某向侯某转让10%的甲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题中,甲公司于2018年8月上市,至2019年6月时间不足一年,因此不得转让。(1.5分)
(2)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本公司股份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首先,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除外。其次,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题中,甲公司共有15名董事,出席会议并同意决议的董事人数为10人,达到董事会人数2/3,因此该决议可以通过。(1.5分)
(3)
事项(3)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为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本题中,甲公司只有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其已发行股份总额为10000万股,本次回购800万股未超过10%;拟于2020年12月前转让,未超过3年,因此符合法律规定。(1.5分)
2018年6月,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和陈某共同投资设立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丁公司),丁公司章程规定:(1)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2)甲公司以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乙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陈某以货币100万元出资;丙公司出资180万元,首期以原材料作价100万元出资,余额以特许经营权出资,2018年12月前缴足。(3)公司设股东会,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4)股东按照1:1:1:1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对出资及表决事项未作其他特别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了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丙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后,于2018年11月以特许经营权作价80万元缴足出资。
2020年6月,因股东之间经营理念存在诸多冲突且无法达成一致,陈某提议解散丁公司。丁公司召开股东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甲公司、乙公司和陈某赞成,丙公司反对。于是股东会作出了解散丁公司的决议。丁公司进入清算程序。
清算期间,清算组发现如下情况:
(1)由于市场行情变化,甲公司出资的房屋贬值10万元;
(2)乙公司出资时机器设备的实际价额为70万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100万元。
清算组要求甲公司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甲公司拒绝;要求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丁公司股东出资方式中的不合法之处。
(2)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丁公司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对乙公司实际出资价额的不足,乙公司和其他股东分别应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1)
丙公司以特许经营权出资不符合规定。(0.5分)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1.5分)
(2)
丁公司设1名执行董事和1名监事合法。(0.5分)根据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1.5分)
(3)
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合法。(0.5分)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照1:1:1:1行使表决权”,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甲、乙、陈某赞成,丙反对,赞成的比例为75%,满足“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要求,因此决议合法。(1.5分)
(4)
甲公司拒绝补足房屋贬值10万元,合法。(0.5分)根据规定,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因此甲无需补足贬值部分。(2.5分)
(5)
乙应当补足出资30万元,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1分)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2分)
2018 年 3 月,甲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向乙公司借款 100 万元,期限 2 年,由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保证,双方未约定保证方式,也未约定利息。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为了尽快让甲企业摆脱经营困境,乙公司答应再帮助甲企业筹集资金。于是,甲企业与乙公司将借款合同由原来的 100 万变更为 150 万,但并未通知王某。
2019 年 11 月,甲企业无力改变经营困境,遂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2019 年 11 月,甲企业无力改变经营困境,遂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乙公司要求保证人王某承担 150 万本金及利息。王某认为:(1)即使甲企业进入破产,乙公司也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因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2)即使承担保证责任,自己也仅承担 100 万的保证责任,因自己并不知道保证合同变更。(3)甲企业与乙公司未约定利息,自己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保证责任。
2019 年 11 月 15 日,乙公司调查发现,甲企业于 2018 年 5 月 1 日将一辆价值 50 万元的轿车无偿赠与给郑某。
2020 年 3 月 20 日,乙公司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郑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由郑某返还轿车给乙公司。但郑某提出下列抗辩:
(1)自己不知道甲企业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三人,乙公司无权请求撤销;
(2)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赠与行为发生至乙公司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1 年法定期间,乙公司无权请求撤销。
(3)即使返还轿车也应返还给甲企业,而不是返还给乙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的主张(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2)王某的主张(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王某的主张(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郑某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5)郑某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6)郑某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1)王某的主张(1)不成立。(1 分)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 分)
(2)王某的主张(2)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等内容做了变更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加重了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答:甲企业与乙公司变更主合同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50 万,未经王某书面同意,王某对加重的50 万不承担责任】(1 分)
(3)王某的主张(3)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1 分)。主合同债权没有利息,保证人当然不承担利息支付责任。
(4)郑某的抗辩(1)不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不论第三人善意还是恶意,债权人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1 分)
(5)郑某的抗辩(2)不成立。(1 分)
根据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而非行为发生之日起)1 年内行使。在本题中,2019 年 11 月 15 日乙公司调查发现了该行为时方构成“知道”撤销事由,尚未超过 1 年的撤销权行使期间。(1 分)
(6)郑某的抗辩(3)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后,其行为自始无效,第三人应向债务人(即甲企业)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1 分)
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有限合伙人,丙为普通合伙人,经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项: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丙参与吸收丁作为普通合伙人入伙的表决,甲表示反对。丙认为,作为有限合伙人,甲的行为属于参与执行合伙事务,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2)乙未经甲和丙同意,代表合伙企业私下与戊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且戊有理由相信乙为普通合伙人。对此,甲非常不满意,并要求乙对该合同产生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丙依法退伙后,甲、乙决定继续经营。
要求: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在事项(1)中,丙的看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在事项(2)中,甲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3)在事项(3)中,甲、乙决定继续经营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1)
在事项(1)中,丙的看法不正确。(0.5分)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5分)
(2)
在事项(2)中,甲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1.5分)
(3)
在事项(3)中,甲、乙决定继续经营不合法。(0.5分)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1.5分)
甲为支付货款,于2018年10月1日向乙签发一张金额为1万元,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经A银行承兑后交付给乙。
10月5日,乙将该票据无偿赠送给丙;10月10日,丙为支付租金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丁,且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同时戊提供票据保证,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
10月15日,丁己签订买卖合同,丁在该票据上记载“只有己交货后,该背书转让才发生效力”的字样后,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己。11月7日,己向A银行提示付款时,A银行以甲公司存款不足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丙、丁的背书转让行为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
(2)本案中谁是被保证人?简要说明理由。
(3)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4)己可以向哪些主体行使追索权?行使期限是?
(1)
丙、丁的背书转让行为有效。(0.5分)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丙只是不对丁的被背书人承担保证责任,其对丁的背书转让行为是有效的。背书附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所以丁的背书转让行为是有效的,只是背书时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1.5分)
(2)
A银行是被保证人。(0.5分)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的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0.5分)
(3)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0.5分)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善意持票人。(0.5分)
(4)
可以向A银行、甲、丁、戊、乙行使追索权。(0.5分)向丁、戊、乙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自被拒绝
付款之日起6个月。向A银行、甲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1.5分)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套生产设备,价值50万元。为支付货款,甲公司签发了一张以自己为出票人,丁银行为付款人的商业汇票,出票日期为2021年4月15日,汇票金额50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丁银行提示承兑,丁银行承兑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时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戊公司用于偿还借款,在此过程中,戊公司要求丙公司提供担保,丙公司遂请张某作为保证人在票据上签章并记载“保证”字样,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汇票到期后,戊公司直接找到张某要求承担付款责任,张某认为戊公司应当先向承兑人丁银行提示付款,只有当丁银行拒绝的情况下,自己才承担付款义务。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应当在什么时间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简要说明理由。
(2)张某拒绝戊公司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戊公司付款请求权被拒绝的,可以对哪些对象行使追索权?简要说明理由。
(1)乙公司收到汇票后,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根据规定,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本题中的汇票为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当在到期日前(2021年7月15日)向丁银行提示承兑。
(2)张某拒绝戊公司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票据保证人在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经承兑的汇票,以承兑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张某在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该汇票经过丁银行承兑,应以丁银行为被保证人。张某和丁银行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戊公司可以直接要求张某承担付款责任。
(3)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丙公司、丁银行及张某行使追索权。根据规定,票据的出票人(甲公司)、背书人(丙公司)、承兑人(丁银行)以及保证人(张某)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戊公司不可以对乙公司行使追索权。因为乙公司在背书转让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丙公司再背书转让的,乙公司对其后手的被背书人戊公司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5月发生下列事实:
(1)5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钢材总价款100万元;甲公司
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定金20万元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乙公司于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付全部货物;
甲公司于乙公司交付货物后1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5月16日,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10万元定金,乙公司接受并未提出异议。
问题(1)本案例中,支付的定金数额与约定的定金数额不符,有效定金数额应为多少?简要说明理由。
(2)5月20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的租赁合同到期,但丙公司未支付50万元到期租金。5月30日,因欠丁公司的债务到期,甲公司将其对丙公司的50万元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
问题(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是否生效?简要说明理由。
(3)5月26日,甲公司所在地发生自然灾害,当地政府组织救灾募捐活动,甲公司当场承诺捐款20万元,但一直未履行。其后甲公司因业务不景气,欲撤销该项赠与。
问题(3)甲公司是否有权撤销赠与?简要说明理由。
问题(1)有效定金数额应为10万元。(0.5分)
根据规定,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本题约定的定金是20万元,但实际支付的定金是10万元,且乙公司接受了定金数额并无异议,故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有效定金数额以变更后的金额10万元为准。(1.5分)
问题(2)甲公司转让债权的行为对丙公司不生效。(0.5分)根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本题中甲转让债权给丁,并未通知丙,对丙不发生效力。(1.5分)
问题(3)甲公司无权撤销赠与。(0.5分)
根据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赠与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赠与的财产权利已转移至受赠人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本题中甲的救灾捐赠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不能撤销。(1.5分)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7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22年以来,公司发生了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孙某因出国定居,于2022年3月20日辞去董事职务,并于2022年7月11日将其所持甲公司股票5万股全部卖出。
(2)公司监事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于2022年3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买入甲公司股票5万股,并于2022年8月10日以均价每股12元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获利20万元。
(3)2022年4月20日,甲公司公布年度报告。为甲公司年度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周某于2022年4月3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
(4)2022年5月,甲公司的控股股东赵某通过关联交易给甲公司造成了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甲公司作为原告对赵某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赔偿该损失,赵某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进行抗辩。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孙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李某通过其妻子张某名下的股票账户买卖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周某买入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4)赵某的抗辩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1)孙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3)周某的行为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收购人、重大资产交易方出具审计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5日内,不得买卖该证券。
(4)赵某的抗辩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20年11月,A公司获得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年1月,A公司与B建筑公司签订书面合同,由B公司为A公司建造厂房。
2021年1月20日,为筹集建设资金,A公司将在建的厂房抵押给甲银行贷款500万元,次日办理了抵押登记。
问题(1)甲银行何时取得厂房的抵押权?说明理由。
问题(2)银行抵押权的范围是否包括厂房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说明理由。
2021年7月,厂房建成以后,未办理产权登记,便将厂房出租给C公司用作仓库。
(3)A公司何时取得厂房的所有权?说明理由。
(4)C公司的租赁权能否对抗甲银行的抵押权?说明理由。
2021年8月,A公司办理了厂房产权登记,并将厂房转让给D公司,与D公司订立了转让合同,但由于A公司还欠银行贷款未还,银行不同意A公司转让厂房,双方事先并未对此约定。
(5)A公司转让厂房是否应当经过银行同意?说明理由。
A公司与D公司正在洽谈如何与银行协商时,厂房不幸遭雷击起火,全部烧毁,所幸A公司为厂房投了保险,保险公司赔偿1000万元。银行见厂房烧毁,要求就保险赔款优先受偿,A公司认为厂房已经烧毁,银行无优先受偿权。
(6)甲银行是否有权就保险赔款优先受偿?说明理由。
问题(1)2021年1月21日办理抵押登记时甲银行取得厂房的抵押权。根据规定,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问题(2)银行抵押权的范围包括厂房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3)A公司在厂房建成时即取得厂房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4)C公司的租赁权不能对抗甲银行的抵押权。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人出租抵押物,若抵押权已经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在后租赁权不得对抗在先登记抵押权。
本题中,C公司的租赁关系是抵押权设立之后设立的,因此不得对抗甲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5)A公司转让厂房无需经过银行同意。
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本题中,当事人并未对此另有约定,因此A公司转让厂房不需要经过银行同意。
(6)甲银行有权就保险赔款优先受偿。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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