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中的价值,一般是指()。
交换价值是指某种商品同另一种商品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即交换价值表现为一定数量的其他商品。在现代社会,交换价值通常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交换价值一般表现为一定数量的货币。人们在经济活动中通常简称的价值,一般指的是交换价值。在房地产估价中所讲的价值,一般也是指交换价值。
估价对象类似房地产过去5年的价格分别为7800元/m2、8140元/m2、8470元/m2、8800元/m2和9130元/m2。若每年价格变化量按时间序列由前往后权重分别为0.1、0.2、0.3、0.4。则选用平均增减量法预测估价对象,未来第一年的价格为( )元/m2。
当房地产价格时间序列的逐期增减量大致相同时,可以采用简便的平均增减量法进行预测。计算公式为:


式中,Vi为第i期房地产价格的趋势值;i为时期序数;P0为基期房地产价格的实际值;d为逐期增减量的平均数;Pi为第i期房地产价格的实际值。本题中,d=(8140-7800)×0.1+(8470-8140)×0.2+(8800-8470)×0.3+(9130-8800)×0.4=331(元/m2),未来第一年的价格=7800+331×5=9455(元/m2)。
房地产估价的技术性原则是为了使不同的估价人员对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前提具有认识上的一致性,对同一估价对象在( )下的估价结果具有近似性。
房地产估价原则可以使不同的估价师对于房地产估价的基本前提具有认识上的一致性,对于同一估价对象在同一估价目的、同一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趋于相同或近似。不同估价目的,不同价值时点会造成估价结果的不同,而且也不具有可比性
下列可以直接交付给委托人的是( )。
对审核认为需要修改的估价报告,应进行修改;对审核认为不合格的估价报告,应重新撰写,甚至需要重新估价。经修改、重新撰写和重新估价后的估价报告,还应再次进行审核。只有经审核合格的估价报告才可交付委托人。
估价机构于2015年7月1日出具了某办公楼的抵押估价报告,估价委托人于2015年10月1日获得期限为20年的抵押贷款。该估价报告保存至( )。
估价资料保存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算。根据《资产评估法》和《房地产估价规范》,估价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30年;估价资料保存已超过15年或30年而估价服务的行为尚未结束的,应保存到估价服务的行为结束。例如,某个住房抵押贷款估价项目,如果不属于法定评估业务,该笔住房抵押贷款期限为20年,则为该笔住房抵押贷款服务的估价资料应保存20年以上。
由土地净收益求取土地价值时,土地价值等于土地净收益与( )的比值。
净收益与资本化率的匹配包括由土地净收益求取土地价值,其计算公式为:土地价值=土地净收益÷土地资本化率。其中,土地资本化率是求取土地价值时应采用的资本化率。这时对应的净收益应是土地产生的净收益(即仅归属于土地的净收益),不包含建筑物带来的净收益。
在应用路线价法估价中,设定的标准临街深度宜为路线价区段内各宗临街土地的临街深度的( )。
在实际估价中,设定的标准临街深度通常是路线价区段内各宗临街土地的临街深度的众数或平均数。如果不以路线价区段内各宗临街土地的临街深度的众数为标准临街深度,由此制作的临街深度价格修正率将使以后多数临街土地价值的计算都要用临街深度价格修正率进行调整,这不仅会增加计算的工作量,还会使所求得的路线价失去代表性。
运用假设开发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估价时,无须做的是( )。
在静态分析法中投资利息和开发利润都单独显现出来,在动态分析法中这两项都不显现出来,而是隐含在折现过程中。因此在运用假设开发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估价时,无须估算开发期中的利息和利润。
某在建商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年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期限40年,不可续期。预计尚需1.5年建成,总建筑面积为50000m2,可供出租的面积为总建筑面积的80%;经市场调查,目前当地该类商城的市场租金为每月90元/m2,空置率为10%;预测该商城建成后当地该类商城的市场租金为每月100元/m2,空置率为15%,运营费用率为30%。报酬率为10%,折现率为12%,该商城开发完成后的现值为( )万元。
建成后每年净收益=100×5×80%×12×(1-15%)×(1-30%)=2856(万元),开发完成后现值为:(2856/10%)×[1-1/(1+10%)40-2-1.5]×1/(1+12%)1.5=23352.05(万元)。
关于估价结果形成和确定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两项,虽然要求估价结果是客观合理的,但实际上的估价结果可能带有估价师的个人因素,受估价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的影响,并且所要求的合理的估价结果和实际上的估价结果又都可能与估价对象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成交价格有所不同;BC两项,估价师和估价机构不能在未估价之前就征求委托人或估价利害关系人对估价结果的意见,一般也不能在完成估价之前与他们讨论估价结果。
按房地产的( )来分,房地产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及特殊房地产等。
房地产根据用途(使用性质),可分为居住房地产和非居住房地产两大类,非居住房地产又可分为商业房地产、办公房地产、工业房地产、农业房地产和特殊用途房地产。
可比实例的用途应与估算对象的用途相同。用途大致分为大类用途和小类用途,下列为大类用途的是:( )。①居住;②商业;③办公;④旅馆;⑤工业;⑥农业。
可比实例的用途应与估算对象的用途相同。这里的用途相同主要指大类用途相同,如果能做到小类用途相同则更好。其中大类用途一般分为居住、商业、办公、旅馆、工业、农业等。
下列房地产估价相关活动中,属于传统价值评估业务范畴的是( )。
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除了从事房地产价值或价格评估业务(包括为了各种需求,对各种房地产的各种价值和价格进行评估),还经常从事下列房地产价值或价格评估相关业务和房地产咨询业务:①房地产价格和价值分配业务;②房地产价值提升评估业务;③房地产价值减损评估业务;④相关经济损失评估业务;⑤房地产咨询业务。A项属于房地产价格和价值分配业务;C项属于房地产价值减损评估业务;D项属于相关经济损失评估业务。
在房地产投保火灾险时评估的保险价值是指( )。
房地产特别是建筑物可能因发生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岩崩、突发性滑坡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毁或灭失,从而需要保险。
在实物形态上,土地与建筑物合成一体时根据需要也可只评估其中建筑物的价格,如( )。
建筑物虽然必须建造在土地上,在实物形态上与土地连为一体,但有时根据需要或按照有关规定,应把它单独看待,只评估其中建筑物的价值。例如,在房地产投保火灾险时评估其保险价值,灾害发生后评估其损失,为会计上计算建筑物折旧服务的估价等,通常只单独评估建筑物的价值。
某房地产土地面积为2000m2,土地价值为400000元,容积率为2,建筑物价值为8000000元,则该房地产的房地单价为( )元/m2。
房地价值又称为房地混合价,等同于人们平常所说的房价,是指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的价值,或者土地及其上的建筑物的价值。对同一宗房地产而言,有:房地价值=土地价值+建筑物价值;建筑总面积=容积率×土地面积。则本题中,房地单价=房地价格/建筑总面积=(400000+8000000)/(2000×2)=2100(元/m2)。
在估价中选取4个可比实例,甲成交价格为4800元/m2,建筑面积为100m2。首次付清24万元,其余半年后支付16万元,一年后支付8万元;乙成交价格为5000元/m2,建筑面积为120m2,首次支付24万元,半年后付清余款36万元;丙成交价格为4700元/m2,建筑面积为90m2,成交时一次付清;丁成交价格为4760元/m2,建筑面积为110m2,成交时支付20万元,一年后付清余款32.36万元。已知折现率为10%,那么这4个可比实例实际单价的高低排序为( )。
甲乙丙丁实际单价的具体计算如下:
①甲单价=[24+16÷(1+10%)0.5+8÷(1+10%)]×10000÷100=4652.81(元/m2);
②乙单价=[24+36÷(1+10%)0.5]×10000÷120=4860.4(元/m2);
③丙单价=4700(元/m2);
④丁单价=[(20+32.36÷(1+10%)]×10000÷110=4492.6(元/m2)。
所以,4个可比实例实际单价的排序为:乙>丙>甲>丁。
影响某宗房地产变现能力的因素并不包括( )。
变现能力是指在没有过多损失的条件下,将非现金财产转换为现金的速度。影响某宗房地产变现能力的因素主要有:①该房地产的通用性,即是否常见、是否普遍使用。②该房地产的独立使用性,即是否能单独地使用而不受限制。③该房地产的可分割转让性,是指在物理上、经济上是否可以分离开来使用和转让。④该房地产的价值大小。由于受支付能力的限制,价值越大的房地产,通常越不容易找到买者,变现能力会越弱。⑤该房地产的区位。通常情况下,所处位置越偏僻、越不成熟区域的房地产,变现能力会越弱。⑥该房地产的开发程度。通常情况下,开发程度越低的房地产,不确定因素越多,变现能力会越弱。⑦该类房地产的市场状况。房地产市场越不景气,出售房地产会越困难,变现能力就越弱。
某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为600万元,已知法定优先受偿款为50万元,抵押率为0.7。则该房地产的抵押贷款额度为( )万元。
抵押价值是指估价对象假定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价值。抵押价值=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600-50=550(万元)。抵押贷款额度=抵押价值×抵押率=550×0.7=385(万元)。
采用百分率法进行交易情况修正的一般公式为( )。
百分比修正是采用百分比对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进行交易情况修正,其一般公式为:可比实例成交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可比实例正常价格。在百分比修正中,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应以正常价格为基准来确定。
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可分为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当地经济发展属于( )。
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另一种分类,是分为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三个层次。其中,一般因素是指对广大范围的房地产价格都有影响的因素,如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供求状况、物价变动、利率水平、货币政策、汇率等。区域因素是指房地产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条件,这些条件相互结合所产生的地区特性,对地区内的房地产价格有决定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该地区的经济繁华程度、交通条件、基础设施、位置、气候条件、环境质量等。因此当地经济发展属于区域因素。
一般来说,房地产投机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 )。
房地产投机是指不是为了使用或出租而是为了再出售(或再购买)而暂时购买(或出售)房地产,利用房地产价格的涨落变化,以期从价差中获利的行为。一般地说,房地产投机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可能出现三种情况:①引起房地产价格上涨;②引起房地产价格下跌;③起着稳定房地产价格的作用。
对于经济可行性检验时,只有预测未来的收入现值( )支出现值的使用方式才具有经济可行性,否则应被淘汰。
经济可行性检验的一般做法,是针对每种利用,首先预测它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流量,然后将未来的收入和支出流量用现值表示,再将这两者进行比较。只有收入现值大于或等于支出现值的利用才具有经济可行性,否则应被淘汰。具体的经济可行性评价指标有财务净现值、财务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
对于应遵循( )但确因情况特殊而未采用相同的估价方法或对待方式进行估价的,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并陈述理由。
一致性原则是指为同一估价目的,对同一或相关估价项目涉及的各宗同类房地产,应采用相同的估价方法或对待方式进行估价。对于应遵循一致性原则但确因情况特殊而未采用相同的估价方法或对待方式进行估价的,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并陈述理由。
用距离来评价某宗房地产的交通便捷程度时,一般不宜采用的距离是( )。
A项,空间直线距离是是指两地之间的直线长度,最简单、最基础的距离,但在路网不够发达、有河流阻隔、地形复杂的地区(如山城)等情况下,它往往会失去意义,一般不宜采用。B项,交通路线距离一般是指连接两地之间的道路长度。有时受路况(包括路面、交通流量等状况)、交通管制等的影响,虽然距离不远,但需要的时间较长,在时间对人们来说变得越来越宝贵的情况下,交通路线距离不一定能反映有关真实情况。C项,交通时间距离是指两地之间利用适当的交通工具去往所需的时间,一般来说更科学,但在实际中可能被误用而产生误导,原因主要是测量所用的交通工具、所处时段不能反映真实的交通时间。D项,经济距离是把交通时间、交通费用统一用货币来衡量,以反映距离,是一种更加科学但较为复杂的距离。
某估价机构接受保险公司的估价委托,拟对一宗因火灾完全烧毁的房地产进行价值鉴定,为保险理赔提供价值参考,价值时点为现在,则其估价对象状况与房地产市场状况分别为( )。
不论是何种估价目的,评估估价对象价值所依据的市场状况始终是价值时点的状况;而价值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状况为过去状况的估价,大多出现在房地产损害赔偿和保险理赔案件中。价值时点、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关系见表4-1。
表4-1 价值时点、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关系

对新开发区土地的分宗估价,( )是一种有效的办法。
新开发区土地的分宗估价,成本法是一种有效的方法,因为新开发区在初期,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一般还未形成,土地收益也还没有。
成新折扣法习惯根据建筑物的建成年代、新旧程度或完损程度等,判定出建筑物的( )。
早期采用成本法求取建筑物折旧后价值时,习惯于根据建筑物的建成年代或新旧程度、完损状况等,判定出建筑物的成新率,或者用建筑物的年龄、寿命计算出建筑物的成新率,然后将建筑物的重新购建成本乘以该成新率来直接求取建筑物的现值。
房屋完损等级,是用来检查房屋维修保养情况的一个标准,是确定房屋实际新旧和( )的重要依据。
房屋完损等级是用来检查房屋维护状况的一个标准,是确定房屋实际新旧程度和测算房屋折旧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房屋的完好程度越高,其现值就越接近于重新购建成本。
在路线价法中,“标准临街宗地”可视为比较法中的( )。
在路线价法中,“标准临街宗地”可视为比较法中的“可比实例”。若干标准临街宗地的平均价格称为“路线价”,可视为比较法中经过交易情况修正、市场状况调整,但未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的“可比实例价格”。其余临街土地的价值或价格是根据其临街深度、临街宽度、形状(如矩形、三角形、梯形、平行四边形、不规则形)、临街状况等,对路线价进行适当的调整来求取。这些调整,可视为比较法中的“房地产状况调整”。
当以单位宽度的标准宗地的总价作为路线价时,临街宗地总价=路线价×( )×临街宽度。
当以单位宽度的标准临街宗地(如临街宽度1英尺、临街深度100英尺)的总价作为路线价时,应采用累计深度价格修正率,临街土地价值或价格(V)的计算公式为:V(总价)=路线价×∑单独深度价格修正率×临街宽度。
数学曲线拟合法中最简单、最常用的方法是( )。
数学曲线拟合法主要有直线趋势法、指数曲线趋势法和二次抛物线趋势法,其中最简单的是直线趋势法。运用直线趋势法预测,估价对象或类似房地产的历史价值或价格的时间序列散点图,应表现出明显的直线趋势。
房地产估价委托合同的内容可以不包括( )。
估价委托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①估价委托人和估价机构的基本情况;②负责本估价项目的估价师,包括估价师的姓名和注册号;③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④委托人应提供的估价所需资料;⑤估价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⑥估价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⑦估价报告及其交付;⑧违约责任;⑨解决争议的方法;⑩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收集什么样的实例资料,主要取决于拟采用的估价方法,对于比较法而言,主要是( )。
针对特定的估价对象应收集哪些资料,主要取决于拟采用的估价方法。对比较法而言,主要是收集交易实例资料;对收益法而言,主要是收集收益实例资料;对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而言,主要是收集成本实例资料。而具体应收集的内容,要针对估价方法中的计算所需要的数据进行。
房地产状况修正中的间接比较修正评分办法,是以( )状况为参照系进行的。
间接比较调整是选定或设定标准房地产,将估价对象状况和可比实例状况分别与标准房地产状况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的调整。
收益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 )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收益法是根据估价对象的预期收益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较具体地说,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然后利用合适的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收益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预期未来收益为导向(简称收益导向)来求取房地产的价值或价格。通常把收益法测算出的价值称为收益价值。
出让合同等未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需要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是自价值时点起至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结束时止的时间。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是指自价值时点起至建筑物经济寿命结束时止的时间。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可能同时结束,也可能不是同时结束,归纳起来有下列3种情况:①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同时结束。②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早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结束。③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晚于土地使用权剩余期限结束。第三种情况分为两种情况:a.出让合同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需要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b.出让合同等未约定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需要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某工业用地总面积为3000m2,容积率为0.5,楼面地价为1000元/m2。现按城市规划拟变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4.0,相应的楼面地价为1500元/m2。该改变用途理论上应补地价为( )万元。
由题意,该改变用途理论上应补地价=(新楼面地价×新容积率-旧楼面地价×旧容积率)×土地面积=(1500×4.0-1000×0.5)×3000=16500000(元)=1650(万元)。
在假设开发法的现金流量折现中,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对应的时间一般是( )。
在假设开发法中,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价值对应的时间不一定是开发完成之时,可能是开发完成之前的某个时间,也可能是开发完成之后的某个时间。对于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适宜销售的,通常是预测它在开发完成之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的价值;但当房地产市场较好而适宜预售的,则是预测它在预售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的价值;当房地产市场不好而需要延迟销售的,则是预测它在延迟销售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的价值。因此在假设开发法的现金流量折现中,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对应的时间一般根据房地产市场状况来判断,可以是开发期间的某个时间。
关于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求取方法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项,单位比较法是以建筑物为整体,选取与该类建筑物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密切相关的某种计量单位(如单位建筑面积、单位体积、延长米等)为比较单位,调查在价值时点的近期建成的类似建筑物的单位建筑安装工程费,对其进行处理后得到建筑物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方法。B项,在运用分部分项法测算建筑物的重新购建成本时应结合各个构件或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使用计量单位,有的要用面积,有的要用体积,有的要用长度,有的要用容量(如千瓦、千伏安)。C项,工料测量法的优点是详细、准确,缺点是比较费时、费力,并且需要其他专家(如建筑师、造价工程师)帮助,它主要用于求取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的重新购建成本。D项,指数调整法又称成本指数趋势法,是利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指数或变动率,将估价对象建筑物的历史建筑安装工程费调整到价值时点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来求取估价对象建筑物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方法,其主要用于检验其他方法的测算结果。
已知一年期国债年利率为3.31%,贷款年利率为5.43%,投资风险补偿率为2.23%,管理负担补偿率为1.32%,缺乏流动性补偿率为1.42%,投资带来的优惠率为0.50%,利用累加法计算的报酬率为( )。
报酬率=安全利率+投资风险补偿率+管理负担补偿率+缺乏流动性补偿率-投资带来的优惠率=3.31%+2.23%+1.32%+1.42%-0.50%=7.78%。
为评估某估价对象2011年10月15日的市场价格,选取的可比实例价格情况是:交易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按买卖双方约定,买方付给卖方7000元/m2,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该地区买方和卖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交易价格的3%和6%,又知最近1年来该地区该类房地产价格每月环比增长0.5%,则该可比实例经修正、调整后的价格是( )元/m2。
由题意,正常负担下的价格=买方实付金额/(1+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比率),且最近1年来该地区该类房地产价格每月环比增长0.5%,则经修正后的价格计算如下:
修正后的价格=[7000/(1+3%)]×(1+0.5%)6=7003(元/m2)。
下列对房地产土地权益状况的描述,不属于主要说明的内容的是( )。
对房地产权益状况的描述,一般分为土地权益状况和建筑物权益状况两大部分。其中,对土地权益状况的描述,主要说明下列方面:①土地所有权状况;②土地使用权状况;③土地使用管制情况;④土地利用现状;⑤出租或占用情况;⑥他项权利设立情况;⑦其他特殊情况。B项属于对建筑物权益状况的描述。
房地产所有权有单独所有、共有和( )三种。
房地产所有权可分为单独所有、共有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三种。单独所有是指房地产由一个单位或个人享有所有权。共有是指房地产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享有所有权。新版章节练习,考前压卷,完整优质题库+考生笔记分享,实时更新,软件,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关于明确估价时点,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项,价值时点从本质上讲既不是由委托人决定的,也不是由估价师决定的,而是由估价目的决定的。B项,价值时点为现在的,一般以估价作业期间特别实地查勘估价对象期间的某个日期(如完成估价对象实地查勘之日)为价值时点,一般不得早于受理估价委托之日(如收到估价委托书之日、签订估价委托合同之日),不得晚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C项,价值时点为过去的,确定的价值时点应早于受理估价委托之日。D项,估价时点为将来的,确定的价值时点应晚于出具估价报告之日。
价值时点实质上是由( )决定的。
价值时点过去称为估价时点,是所评估的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对应的某一特定时间。价值时点不是可以随意确定的,应根据估价目的来确定。
后续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通常不是集中在一个时点发生,而是分散在一段时间内不断发生,但计息时通常将其假设为在所发生的时间段的( )。
后续开发的建设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通常不是集中在一个时点发生,而是分散在一段时间内(如开发期间或建造期间)不断发生,但计息时通常将其假设为在所发生的时间段内均匀发生,并具体视为集中发生在该时间段的期中。发生的时间段通常按年来划分,精确的测算要求按半年、季或月来划分。
评估某宗房地产2013年10月13日的价格,选取了可比实例甲,其成交价格为3000元/m2,成交日期为2012年11月13日。经调查获知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该类房地产的价格平均每月比上月上涨1%,对可比实例甲进行市场状况修正后的价格为( )元/m2。
采用逐期递增或递减的价格变动率进行市场状况调整的公式为:可比实例在价值时点时的价格=可比实例在成交日期的价格×(1±价格变动率)期数。本题中,可比实例甲进行市场状况修正后的价格为:3000×(1+1%)11=3347(元/m2)。
在房地产损害赔偿和保险理赔案件中,通常价值时点为______,估价对象为______状况下的情形。( )
价值时点为现在,估价对象状况为过去状况的估价,此种情形大多出现在房地产损害赔偿和保险理赔案件中。例如,投保了火灾险的建筑物被烧毁后,评估其价值损失或损失程度时,通常是估计将损毁后的状况恢复到损毁前的状况(到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已不存在),在现行的国家财税制度和市场价格体系下的必要费用。
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下,土地成本一般由购置土地的价款和( )构成。
在有活跃的土地交易市场下,土地成本一般是由土地购置价款、应由买方(在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的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土地的其他支出构成。
最简单且最容易理解的一种临街深度价格递减率是( )。
最简单且最容易理解的一种临街深度价格递减率,是“四三二一法则”。它是将临街深度为100英尺的临街土地,划分为与街道平行的四等份。各等份因离街道的远近不同,价值有所不同。从街道方向算起,第一、二、三、四个25英尺等份的价值,分别占整块土地价值的40%、30%、20%和10%。
在某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卖方、买方应缴纳的税费分别为正常负担下的价格的6%和3%,某宗房地产交易中,买方付给卖方2500元/m2,应缴纳的税费均由卖方负担。则该宗房地产的正常负担下的价格为( )元/m2。
本题中,交易税均由卖方承担,则买方实付金额为2500元/m2;根据公式:正常负担下的价格=买方实付金额/(1+应由买方缴纳的税费比率),该宗房地产的正常负担下的价格为=2500÷(1+3%)=2427.18(元/m2)。
认为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最为有利时,应以装修改造但不转换用途再予以使用为前提进行估价。对现有建筑物应进行装修改造的条件是:预计装修改造后房地产价值的增加额( )装修改造费用。
当估价对象已为某种利用时,应在调查及分析其利用现状的基础上,对其最高最佳利用和相应的估价前提作出下列之一的判断和选择:①维持现状前提;②更新改造前提;③改变用途前提;④改变规模前提;⑤重新开发前提;⑥上述前提的某种组合或其他特殊利用前提。根据题意,本题为更新改造前提。经分析、判断,以更新改造再予以利用最为合理的,应选择更新改造前提进行估价。现有房地产应更新改造的条件是:(更新改造后的房地产价值-更新改造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现状房地产的价值,即房地产价值的增加额>装修该造的费用。
预计某宗房地产未来每年的有效毛收入不变为18万元,运营费用第一年为9万元,此后每年会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增长2%,则该类房地产的合理经营期限应为( )年。
根据公式求得该类房地产的合理经营期限为:I-E(1+gE)n-1=0,18-9×(1+2%)n-1=0,n=36(年)。
在测算开发利润时要注意( )与利润率的匹配。
由于有不同种类的房地产开发利润率,所以在估算开发利润时要搞清楚利润率的内涵,注意利润率和计算基数相互匹配。各种利润率的分子都是相同的,仅分母不同。
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想知道某项政策的措施或事件如何影响房地产价格,应当首先分析将如何影响房地产的( )。
从经济学上讲,房地产价格是由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这两种相反的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他一切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要么是通过影响房地产供给,要么是通过影响房地产需求,要么是通过同时影响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来实现的。从这种意义上讲,如果想知道某项政策措施或事件将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走向和房地产价格涨落,应首先分析它将如何影响房地产的供给和需求。
估价上的折旧注重的是( )。
估价上的折旧与会计上的折旧有着本质区别:①估价上的折旧注重的是资产市场价值的真实减损,科学地说不是“折旧”,而是“减价调整”;②会计上的折旧注重的是资产原始价值的分摊、补偿或回收。
某一房地产的( )是该房地产对于某个特定投资者的经济价值,是投资者基于个人需要或意愿,对房地产所估计的价值或作出的评价。
投资价值是指估价对象对某个特定单位或个人的价值。某一房地产的投资价值是对某个特定的投资者而言的,是基于主观的、个人因素上的价值。在某一时点,市场价值是唯一的,而投资价值会因投资者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以下各组商品之间,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后,另外一种商品的消费会跟着减少的是( )。
某种房地产的互补品,是指与它相互配合的其他房地产或物品,如住宅和与其配套的商业、娱乐房地产,城市郊区的住宅和高速公路收费。在互补品之间,对一种物品的消费如果多了,对另一种物品的消费也会多起来。因此,一种房地产的互补品的价格低时,对该种房地产的需求就会增加;一种房地产的互补品的价格高时,对该种房地产的需求就会降低。ABD三项均为替代品,一种商品的价格上升后,另外一种商品的消费会跟着增加。
关于有租约限制房地产估价的说法,错误的是( )。
D项,收益法的一种变通形式是“成本节约资本化法”。当一种权益或资产虽然不产生收入,但可以帮助其拥有者避免原本可能发生的成本时,就可以采用这种方法评估其价值。该方法的实质是某种权益或资产的价值等于其未来有效期内可以节约的成本的现值之和。承租人权益价值评估就是这种方法的典型运用。承租人权益价值等于剩余租赁期间各期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差额的现值之和。如果合同租金低于市场租金,则承租人权益就有价值;反之,如果合同租金高于市场租金,则承租人权益就是负价值。
利用均衡原理判定建筑物是否为最佳,可以帮助房地产估价师确定估价对象的()。
均衡原理是以估价对象的各个组成部分是否搭配,来判定估价对象是否为最高最佳利用。它也可以帮助确定估价对象的最佳集约度和最佳规模。
下列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中,属于外部因素的有()。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可分为房地产自身因素和房地产外部因素两大类。①房地产外部因素可再分为:a.人口因素;b.制度政策因素;c.经济因素;d.社会因素;e.国际因素;f.心理因素;g.其他因素。②房地产自身因素可再分为:a.房地产实物因素;b.房地产权益因素;c.房地产区位因素。BC两项,属于房地产的自身因素。
运用路线价法评估某路线价区段内标准宗地以外的宗地价格时,应进行修正调整的有( )。
标准临街宗地简称标准宗地,是路线价区段内具有代表性的宗地,其选取要求是:①一面临街;②土地形状为矩形;③临街深度为标准临街深度;④临街宽度为标准临街宽度(简称标准宽度,可为同一路线价区段内临街各宗土地的临街宽度的众数或平均数);⑤临街宽度与临街深度的比例(简称“宽深比”)适当;⑥用途为所在路线价区段具有代表性的用途;⑦容积率为所在路线价区段具有代表性的容积率(可为同一路线价区段内临街各宗土地的容积率的众数或平均数);⑧其他方面,如土地使用期限、土地开发程度等应具有代表性。
关于供役地和需役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
地役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房地产,以提高自己的房地产效益的权利。AB两项,允许他人通行,《物权法》称之为“供役地”。他人的房地产为供役地,自己的房地产为需役地。最典型的地役权是在他人的土地上通行的权利,这种地役权又称为通行地役权。CDE三项,供役地在给他人方便时,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有可能要遭受某些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地役权的存在会降低供役地的价值,需役地价值会上升。
下列属于土地使用管制的事项有( )。
土地使用管制情况的描述说明了是建设用地还是农用地、未利用地。对于房地产开发用地,还要说明规划条件,包括:①土地用途;②容积率或建筑控制规模;③建筑密度;④绿地率;⑤建筑高度;⑥其他要求,如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公共服务设施等要求。
下列关于价格与价值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人们对价格有多种定义和解释,其中最典型的是以下两种:①价格是为获得一种商品或服务所必须付出的东西,它通常用货币来表示,虽然不一定要用货币形式来偿付。②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在现今市场经济社会,房地产价格通常用货币来表示,一般也是用货币来偿付,但也可能用实物等非货币形式来偿付,例如用房地产作价出资入股换取技术、设备等。
下列非市场价值中,一般情况下所评估的价值低于市场价值的有( )。
A项,快速变现价值是指估价对象在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营销情况下的价值,即在不符合市场价值形成条件中“适当营销”下的价值。快速变现价值通常低于市场价值。B项,谨慎价值是指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遵循谨慎原则所评估的价值。谨慎价值通常低于市场价值。C项,现状价值是指估价对象在某一特定时间的实际状况下的价值。在合法利用下,现状价值低于或等于市场价值。当在合法利用下的实际状况为最高最佳利用状况时,现状价值等于市场价值。在不是合法利用下,现状价值有可能高于市场价值。D项,残余价值是指估价对象在非继续利用情况下的价值。它一般低于市场价值。E项,评估投资价值与评估市场价值的方法通常是相同的,所不同的主要是有关估价参数的取值不同。当房地产的投资价值大于市场价格时,说明值得投资(购买);反之,说明不值得投资(购买)。
关于名义价格和实际价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名义价格是表面上的价格,能直接观察到。实际价格一般直接观察不到,需要在名义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计算或处理才能得到。有多种含义的名义价格和实际价格,例如:①未扣除价格因素的价格为名义价格,扣除了价格因素后的价格为实际价格。在计算房地产自然增值时,应采用这种含义的实际价格。②在买房赠送装修、家具、车位、物业服务费等的情况下,未减去相应价值的价格为名义价格,减去了相应价值后的价格为实际价格。③在交易当事人为逃税等而不实申报成交价的情况下,申报的成交价(如网签价)为名义价格,真实的成交价为实际价格。④房地产买卖中,买卖双方约定原本由卖方缴纳的税费由买方缴纳,或原本由买方缴纳的税费由卖方缴纳。这种情况下的成交价为名义价格,而实际价格则是在买卖双方各自缴纳自己应缴纳的交易税费下的价格。⑤在不同的付款方式下,在成交日期讲明,但不是在成交日期一次性付清的价格为名义价格,在成交日期一次性付清的价格或将不是在成交日期一次性付清的价格折现到成交日期的价格为实际价格。
下列房地产状况描述内容中,属于反映房地产实物状况的有( )。
对房地产实物状况的描述,一般先分为土地实物状况和建筑物实物状况两大部分。①土地实物状况包括:a.土地面积;b.土地形状;c.地形、地势;d.地质条件;e.土壤;f.土地开发程度;g.其他。②建筑物实物状况包括:a.建筑规模;b.建筑结构;c.设施设备;d.装饰装修;e.空间布局;f.建筑功能;g.外观;h.新旧程度;i.其他。其中,新旧程度说明建成时间、设计使用年限、维护状况和完损状况等。AD两项属于房地产的权益状况。
收集交易实例时,应收集交易实例的( )。
收集的交易实例信息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交易对象基本状况;②交易双方基本情况;③交易方式;④成交日期;⑤成交价格;⑥付款方式;⑦融资条件;⑧交易税费负担;⑨交易目的等。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环境景观因素,主要有( )等。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周围环境因素,是指对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房地产周围的物理性状因素和人文状况因素,主要有大气环境、水文环境、声觉环境、视觉环境、卫生环境和人文环境等。
下列关于房地产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有( )。
D项,在买方市场,增加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主要会使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降低开发利润等而“内部消化”,难以使房地产价格上涨;而减少房地产开发环节的税收,则会使房地产价格下降。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经济因素有( )。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经济因素,主要有经济发展、居民收入、利率、汇率和物价等。B项属社会因素;E项三个因素分别属于人口因素、其他因素和经济因素。
下列属于实物影响房地产价值的情况有( )。
对房地产实物状况的描述,一般先分为土地实物状况和建筑物实物状况两大部分。①土地实物因素包括:a.土地面积;b.土地形状;c.地形、地势;d.地质;e.土壤;f.土地开发程度。②建筑物实物因素包括:a.建筑规模;b.建筑结构;c.设施设备;d.装饰装修;e.空间布局;f.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日照建筑功能;g.外观;h.新旧程度。C项属于区位因素。
新开发土地包括( )。
新开发的土地包括:①征收集体土地并进行“三通一平”“五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建设场地平整后的土地;②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并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场地平整后的土地;③填海造地;④开山造地等。
待开发房地产在投资开发前的状况有( )。
待开发房地产包括可供开发的土地(包括生地、毛地、熟地,典型的是各种房地产开发用地)、在建工程(或称为房地产开发项目)、可重新开发、更新改造或改变用途的房地产(包括改建、扩建、重新装饰装修等。如果是重建,则属于毛地的范畴)。
在中国现行情况下,政府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地块,主要是待开发土地。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 )。
政府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四种。无论是采取哪种出让方式,政府都需要对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估价,以确定其招标底价、拍卖底价(保留价)、挂牌底价、协议出让最低价或者做到心中有数;投标人、竞买人、土地使用者也需要对这类房地产开发用地进行估价,以确定其报价或出价。
下列关于实地查勘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项,除应采用批量估价的项目和非正式的估价外,任何房地产估价项目,估价师都必须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BE两项,在实地查勘时,一般需要委托人和被查勘房地产业主等当事人到场,估价师要认真听取他们关于估价对象的情况介绍,详细询问估价需要弄清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和数据记录下来,形成“估价对象实地查勘记录”。为避免实地查勘时遗漏应调查的内容,提高实地查勘工作效率,应事先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和估价目的制作相应的实地查勘记录表,在实地查勘时再按照该表进行调查及填写查勘结果。CD两项,实地查勘记录应包括查勘的对象、内容、结果、时间和人员(包括估价师)及其签名,记载的内容应真实、客观、准确、完整、清晰。
关于建筑物寿命的说法,正确的有( )。
B项,如果建筑物经过了更新改造,其自然寿命和经济寿命都有可能得到延长。C项,建筑物的剩余经济寿命是其经济寿命减去有效年龄后的寿命。D项,建筑物的剩余自然寿命是其自然寿命减去实际年龄后的寿命。
关于房地产估价报告签名、盖章的说法,正确的有( )。
关于房地产估价报告签名、盖章的说法包括:①致估价委托人函应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不得以其他印章代替,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在其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致函日期。该致函日期即为估价报告出具日期。②估价师声明应写明所有参加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姓名和注册号,并应由本人签名及注明签名日期,不得以个人印章代替签名。非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未参加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得在估价师声明上签名。该声明对签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也是一种警示。③在估价报告使用期限内使用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应由在估价报告上盖章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签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承担,但估价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关于路线价法中选取标准宗地的说法,正确的有( )。
标准临街宗地简称标准宗地,是路线价区段内具有代表性的宗地。选取标准临街宗地的要求有:①一面临街;②土地形状为矩形;③临街深度为标准临街深度;④临街宽度为标准临街宽度(简称标准宽度,可为同一路线价区段内临街各宗土地的临街宽度的众数或平均数);⑤临街宽度与临街深度的比例(简称“宽深比”)适当;⑥用途为所在路线价区段具有代表性的用途;⑦容积率为所在路线价区段具有代表性的容积率(可为同一路线价区段内临街各宗土地的容积率的众数或平均数);⑧其他方面,如土地使用期限、土地开发程度等也应具有代表性。
2006年1月13日,( )联合出台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6]8号)。
为了规范房地产抵押估价行为,保证房地产抵押估价质量,维护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2006年1月13日原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房地产抵押估价指导意见》(建住房[2006]8号)。
房地产估价师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包括( )。
A项,估价机构和估价师都应认真对待,勤勉尽责地去完成。其中,鉴证性估价应“独立、客观、公正”,咨询性估价应“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B项,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正直诚实,不得作任何虚假的估价,不得按估价委托人或其他单位、个人的高估或低估要求进行估价,也不得按预先设定的价值或价格进行估价。C项,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维护自己的良好社会形象和房地产估价行业声誉,不得采取迎合估价委托人或估价利害关系人不当要求、恶性低压价、支付回扣、贬低同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估价业务,不得索贿、受贿或利用开展估价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D项,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勤勉尽责,对估价委托人提供的估价所依据的资料应进行审慎检查,应收集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估价所需资料,并依法进行检查或核查验证,应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E项,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机构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应妥善保管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未经估价委托人同意,不得擅自将其提供给其他个人和单位。
下列房地产中,难以采用比较法估价的有( )。
比较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是同类房地产数量较多,经常发生交易且具有一定可比性的房地产。①难以采用比较法估价的房地产有:a.数量很少的房地产,如特殊厂房、机场、码头、博物馆、教堂、寺庙、古建筑等;b.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学校、医院、行政办公楼等;c.可比性很差的房地产,如在建工程等。②适合用比较法估价的房地产有:a.住宅,有普通住宅、高档公寓、别墅等;b.写字楼;c.商铺;d.标准厂房;e.房地产开发用地。AD两项适合采用比较法。
在实际估价中,待开发房地产状况可以分为( )三大类。
在实际估价中,待开发房地产状况和未来开发完成后的房地产状况是多种多样的。待开发房地产状况可分为可供开发的土地、在建工程、可重新改造或改变用途的旧房三大类。可供开发的土地又可分为生地、毛地、熟地三类。
下列经济活动中,需要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的是( )。
D项,处置抵押房地产需要评估房地产市场价值,而不是抵押价值。房地产抵押对房地产估价的需要,归纳起来主要有:①初次抵押估价,即将没有抵押的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对该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②再次抵押估价,即将已抵押的房地产再次抵押贷款的,对该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③抵押房地产处置估价,即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需要将抵押房地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为折价或拍卖、变卖提供相关价值参考依据,对该房地产的市场价值等进行评估;④续贷抵押估价,即抵押贷款到期后继续以该房地产向同一抵押权人抵押贷款的,对该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⑤抵押期间估价,即根据监测抵押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掌握抵押价值变化情况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的需要,定期或在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较快时,对抵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市场价值、抵押价值等价格或价值进行检测和评估。
合法权益包括( )。
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权益,可分解为依法判定的权利类型及归属,以及使用、处分等权利。具体地说,遵循合法原则在估价对象权益方面应做到下列几点:①依法判定的权利类型及归属;②依法判定的使用权利;③依法判定的处分权利;④依法判定的其他权益,包括评估出的价值应符合国家的价格政策。
在求取土地的重新购建成本时,通常是假设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不存在,除此之外的状况均维持不变,然后采用( )等方法求取该土地的重新购置价格。
求取土地重新购建成本,通常是假设该土地上没有建筑物,除此之外的状况均维持不变,然后采用比较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方法求取。这种求取思路特别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内难以采用成本法求取重新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的土地。求取土地重新购建成本,也可以采用成本法求取其重新开发成本。
关于专业房地产估价的说法,正确的有( )。
与非专业估价相比,专业估价具有下列特点:①由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完成;②提供的是专业意见;③具有公信力;④实行有偿服务;⑤承担法律责任。
下列估价事项中,仅根据估价目的来确定的有( )。
估价对象既不能简单地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来确定,也不能根据估价师的主观愿望来确定,而应是估价师在委托人指定的基础上,根据已确定的估价目的和价值时点并经委托人认可后确定的。价值时点和价值类型一样,从本质上讲不是由委托人决定的,也不是由估价师决定的,而是由估价目的决定的。
关于房地产估价要素的说法,正确的有( )。
C项,在估价中选取依据应有针对性,主要是根据估价目的和估价对象来选取。E项,估价程序中的一些工作步骤之间不是绝对分隔开的,可以有某些交叉,有时甚至需要一定的反复,但不得随意简化和省略。
就收益性而言,为合理选用或确定其净收益并客观评估其价值,往往要求估价师对其净收益同时给出( )。
求取净收益实际上是对未来的净收益作出预测。预测由于面临不确定性,要求估价师同时给出净收益的三种估计值,即较乐观的估计值、较保守的估计值和最可能的估计值。除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因遵循谨慎原则应选用较保守的估计值、评估投资价值因投资者的原因可能选用较乐观的估计值或较保守的估计值外,其他目的的估价都应选用最可能的估计值。
亚当·斯密将房租区分为( )。
亚当·斯密将房租区分为建筑物租和地皮租两个部分。其中,建筑物租是建筑房屋所费资本的利息或利润;地皮租是全部房租中,超过提供合理利润的部分。
关于房地产估价误差的说法错误的有( )。
AE两项,判断一个评估价值的误差大小或准确性,理论上是将该评估价值与真实价值进行比较,实际中一般是将它与数名合格的估价师的重新估价结果进行比较。BD两项,不能用一般物理量测量的误差标准来要求估价的误差标准,应允许估价有较大的误差,但估价的误差又要适度,因此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误差范围。C项,所有的评估价值都会有一定程度的误差,即使都是合格的估价师,也不可能得出完全相同的评估价值,只会得出近似的评估价值。
净收益每年不变的报酬资本化法公式除了可以直接测算价格外,还可用于( )。
净收益每年不变的公式除了可以用于测算价格,还有许多其他作用包括:①用于不同土地使用期限或不同收益期的房地产(以下简称不同期限房地产)价格之间的换算;②用于比较不同期限房地产价格的高低;③用于比较法中因土地使用期限或收益期不同进行的价格调整。
关于标准深度说法正确的有( )。
C项,在实际估价中,设定的标准临街深度通常是路线价区段内各宗临街土地的临街深度的众数或平均数。以各宗临街土地的临街深度的众数作为标准临街深度,可以简化以后各宗土地价值或价格的计算。
功能折旧又称精神磨损、无形损耗,是指由于( )等原因导致建筑物在功能方面的相对残缺、落后和不适用所造成的其价值损失。
功能折旧又称无形损耗,是指因建筑物功能不足或过剩造成的建筑物价值减损。导致建筑物功能不足或过剩的原因可能是科学技术进步,人们的消费观念改变,过去的建筑标准过低,建筑设计上的缺陷等。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一种分类是先分为房地产自身因素和房地产外部因素两大类,另一种分类,分为( )三个层次。
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众多而复杂,需要进行分类。一种分类是先分为房地产自身因素和房地产外部因素两大类,然后再进行细分;对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的另一种分类,是分为一般因素、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三个层次。
在实际的房地产估价中,房地产抵押价值通常是抵押房地产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款下的价值扣除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余额。这些法定优先受偿款通常包括( )。
法定优先受偿款是假定实现抵押权时,已存在的依法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包括已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发包人拖欠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价款、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但不包括为实现抵押权而发生的诉讼费用、估价费用、拍卖费用以及增值税及附加等费用和税金。
关于抵押房地产变现能力强弱比较的说法,错误的是( )。
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及在不同的房地产市场状况下,变现能力会有所不同。影响某宗房地产变现能力的因素主要有:①该房地产的通用性;②该房地产的独立使用性;③房地产的可分割转让性;④该房地产的价值大小;⑤该房地产的区位;⑥该房地产的开发程度;⑦该类房地产的市场状况。A项,通用性越差的房地产,使用者的范围越窄,越不容易找到买者,变现能力就越弱。B项,通常情况下,开发程度越低的房地产,不确定因素越多,变现能力会越弱。C项,由于受支付能力的限制,价值越大的房地产,通常越不容易找到买者,变现能力会越弱。D项,通常情况下,独立使用性越差的房地产,越妨碍房地产的使用,变现能力会越弱。E项,通常情况下,所处位置越偏僻、越不成熟区域的房地产,变现能力会越弱。例如,郊区的房地产一般比市区的房地产变现能力弱,商圈外的商业用房一般比商圈内的商业用房变现能力弱。
您目前分数偏低,基础较薄弱,建议加强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