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的构成需具备三项条件:①取得利益无法律依据;②一方受损失,他方得利益;③两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A项错误,丙是自愿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存在损失的问题。B项错误,甲大学新建校区与房屋的升值没有直接因果关系。C项错误,乙只是接受偿还,没有利益。
甲、乙按 20%和 80%的份额共有 1 间房屋。二人将房屋出租给丙,丙取得甲和乙的同意后将该房屋转租给丁。现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本题中,乙基于共有关系享有优先购买权。丙基于承担关系享有优先购买权。丁虽然与甲、乙无直接合同上的关系,但是,法律之所以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这项权利,就是为了对实际使用房屋的承租人的利益予以保护,所一以,实际承租房屋的丁也享有优先购买权。答案是C。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 200 元,并提出不得超过 20 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物权法》第87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B项正确。二人之间订立了一个有效的合同。基于这个合同,甲应依约向丙支付占地费。所以,C项正确。根据《民通意见》第97条规定,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D项正确。甲没有在乙的院内堆放建材的法律依据。所以,乙可以拒绝这项要求。A项错误。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 20 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 100 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本题中,商场的告示相当于一种格式条款,由于该格式条款规定的不明确,因此,应当按照通常的理解予以解释。既然商场规定,可以使用后付款,按照通常的理解,就意味着在试用期内如果不满意可以免费退货。而且,即使对格式条款存在两种以上理解的,也要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在没有约定使用费的情况下,王某就无需交付使用费。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本案甲仅是为乙创作摄影作品充当模特,及提供辅助工作,不能作为作者。因而,甲非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无需向其支付报酬,选项C错误。乙行使著作权要受到甲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限制,乙未经甲的明示同意就出版该摄影作品,构成对甲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答案为A。
下列关于证人及证人证言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相关规定法律并没有因证人的亲戚身份而取消其证人资格。因此选C。
在某一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一方因无法获得作为档案材料存放在某单位的证据,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庭审中对该证据的质证,应当如何进行?()
法院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仍然属于当事人的证据,和一般证据没有本质区别,仍然需要由当事人,即原被告之间进行质证,答案选A。
甲诉乙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法院的审理,甲胜诉。乙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提出反诉。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本题选择D项。
某仲裁机构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进行裁决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申请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法院认为乙公司的申请理由成立,裁定不予执行该仲裁裁决。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仲裁法》第9条第1款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第2款规定,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B项正确。
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案中,该公司未经演员同意将演员的形象印在产品包装上,从事了一种经营行为,其侵害了演员的肖像权。
甲公司(中方)与某国乙公司(外方)拟在深 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 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 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0条的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A正确。第12条第1款的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本题答案为B。第15条第1款的规定,合作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C正确。第21条第2款的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D正确。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甲想要卖书,有想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甲的行为构成一种要约。《合同法》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乙并没有买书的内心意思,所以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选项A、C不正确。乙并没有和甲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思,所以也不能认为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既然合同根本尚未成立,自然也不涉及到可以予以撤销的问题。所以,选项B也不正确。乙没有和甲订立合同的意思,乙的行为不构成意思表示。答案为D。
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槐树下采蜜。在乙家帮忙筹办婚宴的丙在帮乙喂猪时忘关猪圈,猪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丁被蜇伤,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原答案为B,答案应为AB)。依《侵权责任法》第83条规定,因第三人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向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此外,丙作为乙的帮工人,丙的行为由乙承担责任。本题A、B均可选。
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只是丧失胜诉权,而不丧失实体权利,仍可以此为基础主张抵销权。
甲经营金山酒店,顾客爆满,相邻的银海酒店由乙经营,生意清淡。乙指使数十人进入金山酒店,2-3人占据一桌,每桌仅消费10余元。前来金山酒店就餐的顾客见无空桌,遂就近转往银海酒店。如此数日,银海酒店收入大增。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乙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了其他竞争者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所以,其行为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以,本题的答案是D。
甲在乙经营的酒店进餐时饮酒过度,离去时拒付餐费,乙不知甲的身份和去向。甲酒醒后回酒店欲取回遗忘的外衣,乙以甲未付餐费为由拒绝交还。对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不法侵害之后,为保全或者恢复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依靠自己的力量,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的行为。本题中,由于乙不知晓甲的身份和去向,如果不扣留甲的外衣,其无法追讨甲欠的餐费,因此属于自助行为。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所谓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而本权是指可以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乙拾得他人相机并予以占有,这种占有是一种无本权的占有,A正确。他主占有是指占有人非以所有人的意思而进行占有。而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这说明,丙是以所有人的意思来对相机进行处分的,所以丙的这种占有是一种自主占有,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同理,丁属于自主占有,C正确。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对物进行事实上的管领和控制。戊对相机有实际控制,D正确。
某演出公司与“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订立演出合同,约定由该组合在某晚会上演唱自创歌曲2-3首,每首酬金2万元。由此成立的债的关系属何种类型?()
特定之债指债务人应给付特定的标的物或者给付特定的劳务、权利的债。合同标的并未特定化,所以不是一种特定之债。A错误。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本题中,“黑胡子”四人演唱组合是实质上的单一主体,所以是单一之债。B正确。本题中,债的履行行为或标的并不能选择,所以不是选择之债。本题涉及的债是一种合同之债,是基于约定而产生的债,不是法定之债。D不正确。
甲欠乙1万元到期未还。2003年4月,甲得知乙准备起诉索款,便将自己价值3万元的全部财物以1万元卖给了知悉其欠乙款未还的丙,约定付款期限为2004年底。乙于2003年5月得知这一情况,于2004年7月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乙提出的下列哪一项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遂拒绝签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机床,乙公司当日回复“收到传真”。但并没有表示同意甲公司提出的要约,所以乙公司的回复不能视为一种承诺,合同在6月5日尚未成立。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甲再次提出要约,乙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报价出售,要其于6月15日来人签订合同书。也就是说,虽然乙已经同意了甲的报价,但关于合同的其他主要条款还需要在签订合同书的时候再予以确定。此进合同未成立。乙公司在6月15日甲公司前往签约的时候,要求加价,未获同意,乙公司就拒绝签约的行为违背了其原来承诺过的同意甲公司提出的报价,所以这种行为是一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应当对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的一头牛走失,乙牵回关人自家牛棚,准备次日寻找失主。当晚牛棚被台风刮倒,将牛压死。乙将牛肉和牛皮出售,各得款500元和100元。请人屠宰及销售,支出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牛死亡,乙无需对甲承担侵权责任。而乙因在无因管理过程中取得的600元应当交还给甲,同时,乙也有权向甲请求返还为其支付的必要费用,屠宰费100元。乙应当向甲返还500元。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原答案为B,答案应为BC)。销售、许诺销售乙公司制造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构成专利侵权的。使用该专利产品不构成专利侵权。
甲网站与乙唱片公司签订录音制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使用合同,按约定支付报酬后,即开展了网上原版音乐下载业务。对甲网站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39条规定了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44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可知应该选C项。
某歌厅购买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权中的“表演”主要包括活表演和机械表演。活表演指舞台上演员的活生生的表演,而机械表演则指用CD、VCD、DVD等机器来将作品表演出来的行为。本题中,歌厅的行为即属于将他人作品进行机械表演,同样应征得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否则就是一种侵权行为。
同时该歌厅的行为也不属于《著作权法》第24条规定的合理使用和《著作权法》第25条所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所以ABC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一小偷利用一楼住户甲违规安装的防盗网,进入二楼住户乙的室内,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小偷行窃过程中将乙打伤的损害后果,甲不可能预见,也不可能就人身伤害方面与小偷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因此,对乙的人身伤害损失,应当由小偷单独承担赔偿责任。答案为B。
甲以正常速度驾驶汽车(已投保)途中,突遇行人乙在非人行道处横穿公路,甲紧急刹车,但仍将其撞伤。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对乙支付保险金后,乙尚有一部分损害未获赔偿。对于这部分损害赔偿费用的承担问题,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根据过错程序进行相应赔偿。因此,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以外的侵权损害赔偿,甲可因受害人乙的过错而适当减轻其责任。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本案中,甲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虽欣然同意,但并没有受法律拘束的意思,因此甲、乙之间并不成立合同。
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刘应当补足出资,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张、关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原答案为A,答案应为AB)。本案并未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无需法院指定有关人员,且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清算组应当全部由股东组成。A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本题B项中,清算组在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后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不算违法。选项C明显违反了公司法关于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当申请破产的规定,因而非本题的正确答案。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本案中,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是一项新的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D项非正确选项。
甲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未经股东会授权,不得处置公司资产,也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非经营性合同。一日,董事长任某见王某开一辆新款宝马车,遂决定以自己乘坐的公司旧奔驰车与王调换,并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对任某的换车行为,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原答案为D,应无正确答案)。根据《合同法》规定,在公司,只有法定代表人才能代表公司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可见,董事长并不一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于无法判断任某的身份及职权范围,本题没有正确答案。
某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决定将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撤销,合并成立甲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甲股份有限公司仍使用原甲公司的字号,该合并事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现欲办理商业登记。甲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属于下列哪一类型的登记?()
本案中,合并的甲、乙两个国有独资公司均被撤销,产生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因此属于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终止。需要办理新设登记。本题答案为B。
某公司两年前申请发行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该公司现将已发行债券的本息付清,且公司净资产已增加一倍,欲申请再发行5千万元债券。该公司的申请可否批准?()
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案公司两年前发行的5千万元债券,因承销人原因剩余500万元尚未发行完,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本题答案为C。
合伙人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份额15万元,待分配利润3万元。现甲无力偿还其对第三人乙的负债20万元,乙要求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合伙人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本题答案为C。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也应当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甲之妻乙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体育彩票中奖所得100万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题的答案为C。
甲拾得某银行签发的金额为5000元的本票一张,并将该本票背书送给女友乙作生日礼物,乙不知本票系甲拾得,按期持票要求银行付款。假设银行知晓该本票系甲拾得并送给乙,对于乙的付款请求,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甲拾得票据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乙虽然不知本票系甲拾得,系善意取得,但由于其是无偿取得该票据,因此银行可以拒绝乙所提出的付款请求。本题的答案为D。
乙公司与丙公司交易时以汇票支付。丙公司见汇票出票人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请丁公司为该汇票作保证,丁公司在汇票背书栏签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实,本公司愿意保证。”后经了解甲公司实际并不存在。丁公司对该汇票承担什么责任?()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本案中,丁对汇票保证所附条件不影响保证的效力。本题的答案为C。
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
《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本案中,甲煤矿拥有的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符合抵销要件,可以抵销。抵销之后,甲煤矿对乙钢厂所拥有的未清偿债权为20万元,应根据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偿。本题答案为B。
甲公司委托乙海运公司运送一批食品和一台大型设备到欧洲,并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甲公司要求乙海运公司即日启航,乙海运公司告知:可以启航,但来不及进行适航检查。随即便启航出海。乙海运公司应对本次航行中产生的哪一项损失承担责任?()
《海商法》第51条规定,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等原因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由此可知,A、B、C项不选。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D。
某法院对甲乙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作出了判决,当事人在上诉期内均未上诉。后该法院发现判决书将支付房租数额10000元误写成了1000元。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用裁定的方式。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因此本题选A。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错误的?()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中,并没有类似于最高人民法院的“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所以B项说法是错误的,该选。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
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范围为审判活动,即只对民事审判过程中法官与审判相关的行为进行监督。B项证人不是检察院监督的主体。C项为仲裁案件提供咨询不属于题干中所指监督范围。同理,D项不选。本题正确答案为A。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决定,当事人不可以申请复议?()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关于回避问题的决定、关于先予执行和保全的裁定、关于罚款和拘留的决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不能申请复议。本题选C。
下列哪一项表述符合公示催告程序的法律规定?()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适用公示催告规定,故B项错误。除权判决是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而非“是否无效”。对除权判决不服的,只能起诉而不是上诉。因此,C、D不正确。本题选A。
某省甲市检察院根据某当事人的申诉,发现甲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二审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在此情况下,甲市检察院应如何处理?()
地方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再审情形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本题选择D。
甲对乙提起财产损害赔偿之诉,一审法院判决甲胜诉。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丙是必须参加诉讼的共同诉讼人,便追加其参加诉讼。但丙既不参加诉讼,也不表示放弃权利。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第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因此本题选D。
甲诉乙侵权一案经某市东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6万元。乙向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乙居住在该市南区,家中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但其在该市西区集贸市场存有价值5万元的货物。甲应当向下列哪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原答案为A,正确答案应为AC)。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被执行人在该市西区有财产可以执行,也可以向与一审法院东区法院同级的西区法院申请执行。故本题答案应为AC。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其与乙之间的收养关系,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请求。甲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开庭的前一天,甲因意外事故而死亡。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当事人死亡是在二审开庭前,表明二审法院已经受理管辖了该案,因此由二审法院进行裁定。本题选D。
甲被生前工作单位申报为革命烈士,某报对甲的事迹进行了宣传。乙四处散布言论贬损甲。对乙的行为,谁可以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以侮辱、诽谤、贬损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名誉、荣誉等而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此选B。
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在中国仲裁过程中,乙公司申请财产保全,即要求扣押甲公司在某港口的一批机器设备。仲裁委员会对此申请应如何处理?()
当事人申请采取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题选C。
四方公司与海通公司因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判决海通公司胜诉。四方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第二审程序中,海通公司分立为海鸥公司和海洋公司。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在第二审程序中,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分立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列为共同诉讼人。本题中海通公司分立为两个独立的公司,法院依法直接合并为共同诉讼人,不影响正常的审判,因此选C。
共用题干
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请回答以下81~84题。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A、B均不属遗产,是支付给特定人的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财产。马俊的伤残补助金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B。
常生只是张桦的表侄,其并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因此,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是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马明作为张桦的儿子先于张桦死亡,应当由马明的子女马飞代位继承。而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并不是张桦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明是在马俊死亡后,其遗产未分割前死亡的,所以适用转继承制度。答案为ABD。
共用题干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请回答以下89~92题。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故此,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第三人为受益人,但张某指定受益人需征得甲的同意,而甲指定受益人则无需张某同意。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选项A正确。同时,张某作为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征得其同意,选项D错误。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也不可以指定受益人。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答案为C。
共用题干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请回答以下89~92题。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故此,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第三人为受益人,但张某指定受益人需征得甲的同意,而甲指定受益人则无需张某同意。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选项A正确。同时,张某作为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征得其同意,选项D错误。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也不可以指定受益人。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答案为C。
共用题干
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瓷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
请回答以下93-96题。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选择D项。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择A。
达成和解协议后,既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申请法院依协议制作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选A、C。
仲裁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根据《仲裁法》第49条,A正确。本题选A、C、D。
共用题干
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瓷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
请回答以下93-96题。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选择D项。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择A。
达成和解协议后,既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申请法院依协议制作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选A、C。
仲裁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根据《仲裁法》第49条,A正确。本题选A、C、D。
共用题干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请回答以下97-100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选C。
调解可以法院主动进行,A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BC正确。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调解离婚的要制作调解书。D错误。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选C。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A项正确。离婚诉讼中一审二审财产分割事项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进行再审,而原审没有处理的,只能另行起诉,法院不得再审。C项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D项情况不得申请再审,应选。
共用题干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请回答以下97-100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选C。
调解可以法院主动进行,A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BC正确。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调解离婚的要制作调解书。D错误。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选C。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A项正确。离婚诉讼中一审二审财产分割事项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进行再审,而原审没有处理的,只能另行起诉,法院不得再审。C项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D项情况不得申请再审,应选。
下列关于法人机关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法人的机关仅仅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法人的机关不是民法上的独立主体,没有独立的人格。财团法人并不设意思机关。法人的分支机构不是法人机关。法人机关包括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三部分构成。监督机关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本题的答案为ABD。
下列各选项中,哪些属于民法上的孳息?
出租柜台而产生的租金收入,是法定孳息。果树上成熟的果实,因为尚未和果树脱离,不是独立的物或者独立的财产,不能算孳息。动物腹中的胎儿也因为尚未出生,不算独立的客体,不算孳息。对于彩票中奖而得到的奖金,其取得的收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而属于孳息。本题的答案是AD。
"大鱼"号货轮在航行中遇雷暴天气,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因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船长求助拖轮将"大鱼"号拖到避难港。下列哪些损失应列入共同海损?
船舶因发生意外、牺牲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而损坏时,为了安全完成本航程,驶入避难港口、避难地点或者驶回装货港口、装货地点进行必要的修理,在该港口或者地点额外停留期间所支付的港口费,船员工资、给养,船舶所消耗的燃料、物料,为修理而卸载、储存、重装或者搬移船上货物、燃料、物料以及其他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支付的费用,应当列入共同海损。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为将“大鱼”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以及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都属于共同海损的范畴。本题答案为ABD。
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本题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说明,丙没有尽到谨慎的义务,并不是在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况下,就与其订立了合同,因此,不构成表见代理。乙属于无权代理。相对人丙享有催告权和追认权。被代理人甲享有追认权。本答案为ABC。
2003年甲向乙借款3000元,借据中有“借期一年,明年十月十五前还款”字样,落款时间为“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后来二人就还款期限问题发生争执,法院查明“癸未年九月二十日”即公元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五日,故认定还款期限为二〇〇四年十月十五日。法院运用了哪几种合同解释规则?()
合同的文义解释是指根据合同条款中的语言文字词句含义所进行的解释。合同的整体解释是指把全部合同条款和构成部分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从各个合同条款及构成部分的相互关联、所处的地位和总体联系上阐明当事人系争的合同用语的含义。所谓目的解释是针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对合同进行解释。习惯解释是根据交易当事人所采用的通常习惯对合同进行的解释,它实际上是以普遍接受的客观标准作为理解合同条款的依据。答案为AB。
甲于2月3日向乙借用一台彩电,乙于2月6日向甲借用了一部手机。到期后,甲未向乙归还彩电,乙因此也拒绝向甲归还手机。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在本题目中,甲先向乙借彩电,乙再向甲借手机,这是两个合同,而不是基于一个双务合同而产生的互负债务。所以,不会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题中不涉及《合同法》第68条规定适用不要抗辩权的情形,所以,没有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本案中,不涉及留置权的合同类型,C项错误。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将自己债务与对方抵销。或者种类、品质虽不相同,但双方机构一致,也可抵销。本题中,彩电、手机性质不同,且并未指明达成抵销合意,D项错误。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所谓无名合同又叫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亦未赋予一定名称的合同。无名合同,也和有名合同一样,受到合同法总则的调整。也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采用类推的方式予以适用。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本题的答案为ACD。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法定保证期间属何种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属于绝对不变期间。《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属于除斥期间,而不是诉讼时效期间。是不可变期间,而不是可变期间。本题的答案是BD。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中的形成权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形成权是指当事人一方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能通过明示的方式或默示的方式行使。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中相对人的催告权不是形成权,因为催告权只是催告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对合同效力予以追认,所以,只是催告行为不能发生法律关系的变化。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该行为的一种权利。所以,其不属于形成权。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的限制,因为诉讼时效是适用于请求权的制度,不适用于形成权。本题的答案为BD。
1999年7月,甲发现乙公司非法复制其作品,但未予制止。2004年5月8日,甲发现乙一直未停止复制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由于乙的复制行为事实上处在一种继续的状态,乙是在不断的对甲的著作权进行着侵害。此时,甲就可以对在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时受到的侵害提出请求,可以请求停止侵害,并且获得的赔偿数额自2004年5月8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甲的起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法院应予以受理。本题选ACD。
某外资企业拥有“雨露”商标,使用的商品为啤酒。该商标未在中国注册,但被我国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该外资企业的下列哪些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根据《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已经使用该驰名商标的商标使用人,未注册之驰名商标人不能主张赔偿损失,仅能主张禁止其继续使用和注册。本题答案为ABC。
A市甲厂是某种饮料的商标注册人,在与B市乙厂签订的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特别约定乙厂使用甲厂商标的饮料全部使用甲厂的包装瓶,该包装瓶仅标注甲厂的名称和产地。该合同未报商标局备案即付诸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商标法》第43条的规定,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选B项是因为该特别约定违反了《商标法》第43条的禁止性条款,该特别约定无效,故B项正确。不选C项是因为乙厂使用甲厂的包装瓶是经过甲厂许可的,因此并没有侵犯了甲厂的企业名称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乙厂作为实际上的商品生产者,未做任何说明使用甲厂的包装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故D项正确。
甲公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活动。本题中,乙在甲的空调安装业务急缺人手时,被要求自备工具临时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有承揽合同的属性。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0条,承揽人应自己承担责任。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甲在婚前投入的财产份额属于其个人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选项A说法不正确。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故选项B说法正确。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同意转让的合伙人没有必须受让该份额的义务,选项C说法不正确。选项D中,甲将其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合伙企业公司解散事由,因此不能清算,故而该说法不正确。
在A公司的破产案件中,有关当事人提出的下列主张,哪些依法应予支持?()
《企业破产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A正确。该法第109条的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见限于担保物权,B中保证条款不予支持。选项C中,丙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与A签订的以物偿债协议的债权是普通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丁依合同保管着A的一批货物,要求以变卖这批货物的价款优先清偿A拖欠的保管费,是基于留置权的优先权属性,因此应予以支持。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股票发行价格必须高于或等于面值,不得折价发行,且溢价发行收入应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但并非由证监会批准。本题答案为BD。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以由银行承兑的汇票付款,在汇票的背书栏记载有“若乙不按期履行交货义务,则不享有票据权利”,乙又将此汇票背书转让给丙。下列对该票据有关问题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票据法》第33条规定,背书不得附有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经过连续而有效的背书,票据权利即随之转移。本题答案为CD。
甲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在清理该公司财产时,发现的下列哪些财产应列入该公司的破产财产?()
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因此,提交银行质押的轿车不属于破产财产,其他三项均是破产甲公司确定所有的财产权益,属于破产财产。本题答案为ACD。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30%的股份,现欲继续收购乙公司的股份,遂发出收购要约。甲公司发出的下列收购要约,哪些内容是合法的?()
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A选项正确。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因此B项正确。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因此C项正确。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选项D错误。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涉及身份关系的问题不适用自认,A项中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赡养纠纷,不适用无需举证的规定,因此A项说法是错误的。B项属于默示自认,是正确的。D项中,被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声明撤回承认,如果未经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撤回,因此是错误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A、B两项是正确的。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C项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D属于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没有关于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
下列哪些文书可以作为民事执行根据?()
C项中的民事部分如果涉及到财产,是可以执行的。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A项是正确的。公证债权文书也是执行的根据,D正确。行政判决属于可执行的范畴,因此,B正确。
甲在网上发表文章指责某大学教授乙编造虚假的学术经历,乙为此起诉。经审理,甲被判决赔礼道歉,但甲拒绝履行该义务。对此,法院可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诉讼参加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法院依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等指定期间履行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题选ABCD。
下列哪些仲裁协议为无效或失效?()
A项中甲乙公司实际上通过后来的补充协议否定了原来的仲裁条款,原条款失效。这属于双方合意废除仲裁条款的情形。B项中同时约定了两种方式,属于约定不明确,而且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因此是无效的。C项中甲公司申请撤诉并被法院允许,效果上相当于没有起诉,因此签订仲裁条款是合法的,属于有效条款。D项合同内容有瑕疵,根据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原则,合同因违犯法律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因此该仲裁协议是有效的。综上本题选A、B。
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不适用民事诉讼简易程序?()
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据此规定,A、B、C三项都不属于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不在不适用简易程序范围之列,因此,D项不选。
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B项中被告乙公司已经不存在,属于被告不明确的情形,法院也可以裁定不予受理。A项涉及诉讼时效制度的规定,诉讼时效过后当事人丧失了胜诉权而非起诉权,因此法院对于这种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法院不予受理。C项不予受理。D项属于典型赠予合同,应予受理,选BC。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本题直接考查法条,选A、B、C、D。
甲工厂的生产污水流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鱼虾死亡,损失2万元。李某起诉,请求甲工厂赔偿。下列哪些事实应当由甲工厂承担举证责任?()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作为加害人的甲工厂应当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和甲厂排污行为与李某的损失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因此选C、D。
甲、乙在合同中约定因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后双方发生争议,甲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对此,乙就仲裁协议的效力有权向谁申请认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该仲裁委员会所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本题选B、C。
下列关于执行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原答案为BC,答案应为C)。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C属于执行的一般法理,如果不具有确定性和给付性,也就没有执行的必要。判决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D项不对,无论公民还是法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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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请回答以下81~84题。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A、B均不属遗产,是支付给特定人的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财产。马俊的伤残补助金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B。
常生只是张桦的表侄,其并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因此,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是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马明作为张桦的儿子先于张桦死亡,应当由马明的子女马飞代位继承。而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并不是张桦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明是在马俊死亡后,其遗产未分割前死亡的,所以适用转继承制度。答案为ABD。
共用题干
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请回答以下81~84题。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A、B均不属遗产,是支付给特定人的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财产。马俊的伤残补助金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B。
常生只是张桦的表侄,其并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因此,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是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马明作为张桦的儿子先于张桦死亡,应当由马明的子女马飞代位继承。而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并不是张桦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明是在马俊死亡后,其遗产未分割前死亡的,所以适用转继承制度。答案为ABD。
共用题干
马俊1991年去世,其妻张桦1999年去世,遗有夫妻共有房屋5间。马俊遗有伤残补助金3万元。张桦1990年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集资入股获得收益1万元。双方生有一子马明,1995年病故。马明生前与胡芳婚后育有一子马飞。张桦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由表侄常生及改嫁儿媳胡芳养老送终。5间房屋于2001年11月被拆迁,拆迁单位与胡芳签订《危旧房改造货币补偿协议书》,胡芳领取作价补偿款、提前搬家奖励款、搬迁补助费、货币安置奖励费、使用权补偿款共计25万元。
请回答以下81~84题。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A、B均不属遗产,是支付给特定人的费用。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夫妻一方财产。马俊的伤残补助金应当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张桦集资入股收益的性质属于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知,本题的答案为B。
常生只是张桦的表侄,其并不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因此,对于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是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的。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正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马明作为张桦的儿子先于张桦死亡,应当由马明的子女马飞代位继承。而胡芳再婚后所生子女并不是张桦的晚辈直系血亲,所以不能享有代位继承权。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马明是在马俊死亡后,其遗产未分割前死亡的,所以适用转继承制度。答案为ABD。
共用题干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85~88题。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可选择由物保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
(原答案为AB)。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ABC。本题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B,《物权法》实施后,C也应为正确答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共用题干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85~88题。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可选择由物保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
(原答案为AB)。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ABC。本题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B,《物权法》实施后,C也应为正确答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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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85~88题。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可选择由物保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
(原答案为AB)。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ABC。本题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B,《物权法》实施后,C也应为正确答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共用题干
甲对乙享有60万元债权,丙、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但未约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和方式。戊以价值30万元的房屋为乙向甲设定抵押并办理了登记。
请回答以下85~88题。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因此,丙、丁的保证都为连带责任保证,选项A正确,B错误。由于丙和丁分别与甲签订保证合同,即使更改保证合同中的连带保证责任条款,并非应当征得甲的同意,只是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选项C错误。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AD。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选项A正确。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甲可选择由物保人或保证人承担责任,故C正确,B不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正确。
(原答案为AB)。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选项A正确。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担保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正确。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本题选ABC。本题当年公布的答案为AB,《物权法》实施后,C也应为正确答案。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选项A错误。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正确。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抵押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C错误,D正确。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BD。
共用题干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请回答以下89~92题。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故此,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第三人为受益人,但张某指定受益人需征得甲的同意,而甲指定受益人则无需张某同意。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选项A正确。同时,张某作为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征得其同意,选项D错误。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也不可以指定受益人。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答案为C。
共用题干
张某到保险公司商谈分别为其62岁的母亲甲和8岁的女儿张乙投保意外伤害险事宜。张某向保险公司详细询问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条件,也如实地回答了保险公司的询问。
请回答以下89~92题。
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故此,投保人张某和被保险人甲可以第三人为受益人,但张某指定受益人需征得甲的同意,而甲指定受益人则无需张某同意。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选项A正确。同时,张某作为投保人,也可以指定受益人,但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征得其同意,选项D错误。由于张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也不可以指定受益人。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D。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答案为C。
共用题干
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瓷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
请回答以下93-96题。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选择D项。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择A。
达成和解协议后,既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申请法院依协议制作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选A、C。
仲裁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根据《仲裁法》第49条,A正确。本题选A、C、D。
共用题干
海云公司与金辰公司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合同。合同约定:金辰公司包工包料,负责完成海云公司办公大楼的装饰工程。事后双方另行达成了补充协议,约定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由某仲裁委员会裁决。在装饰工程竣工后,质检单位鉴定复合地板及瓷砖系不合格产品。海云公司要求金辰公司返工并赔偿损失,金辰公司不同意,引发纠纷。
请回答以下93-96题。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方当事人又应诉答辩的,视为该人民法院有管辖权。选择D项。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选择A。
达成和解协议后,既可以申请撤诉,也可以申请法院依协议制作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因此本题选A、C。
仲裁中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另根据《仲裁法》第49条,A正确。本题选A、C、D。
共用题干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请回答以下97-100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选C。
调解可以法院主动进行,A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BC正确。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调解离婚的要制作调解书。D错误。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选C。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A项正确。离婚诉讼中一审二审财产分割事项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进行再审,而原审没有处理的,只能另行起诉,法院不得再审。C项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D项情况不得申请再审,应选。
共用题干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请回答以下97-100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选C。
调解可以法院主动进行,A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BC正确。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调解离婚的要制作调解书。D错误。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选C。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A项正确。离婚诉讼中一审二审财产分割事项符合再审条件的可以进行再审,而原审没有处理的,只能另行起诉,法院不得再审。C项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D项情况不得申请再审,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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