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某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签约合同价为3245万元,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当施工单位实际完成金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30%时开始分6个月等额扣回预付款。管理费率取12%(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为基数),利润率取7%(以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及管理费之和为基数),措施项目费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5%计(赶工不计取措施费),规费综合费率取8%(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税率取9%(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及规费之和为基数);人工费为80元/工日,机械台班费为2000元/台班。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下列损失:
(1)修复在建分部分项工程费18万元;
(2)进场的工程材料损失12万元;
(3)施工机具闲置25台班;
(4)工程清理花费人工100工日(按计日工计,单价150元/工日);
(5)施工机具损坏损失55万元;
(6)现场受伤工人的医药费0.75万元。
事件2:为了防止工期延误,建设单位提出加快施工进度的要求,施工单位上报了赶工计划与相应的费用。经协商,赶工费不计取利润。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赶工增加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合计为15万元。
事件3:用于某分项工程的某种材料暂估价4350元/t,经施工单位招标及项目监理机构确认,该材料实际采购价格为5220元/t(材料用量不变)。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招标过程中发生的3万元招标采购费用的索赔,同时还提交了综合单价调整申请,其中使用该材料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调整见下表,在此单价内该种材料用量为80kg。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预付款起扣时施工单位应实际完成的累计金额和每月应扣预付款各为多少万元?
2.针对事件1,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条指出各项损失的承担方,建设单位应承担的金额为多少万元?
3.针对事件2,协商确定赶工费不计取利润是否妥当?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赶工费为多少万元?
4.针对事件3,施工单位对招标采购费用的索赔是否妥当?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调整综合单价是多少元?分别说明理由。
(计算部分应写出计算过程,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