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2020 年 3 月,某市诚信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该市紫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鉴证。该企业 2019 年全年发生如下业务:
(1)企业出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8000 万元,增值税额 1040 万元,均签订了销售合同;
(2)为生产产品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货款金额 3000 万元、增值税额 390 万元,均签订了购货合同;
(3)2018 年 12 月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将闲置的一栋厂房(营改增后取得)对外出租,租期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每年租金 1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 日一次性收取三年的租金 300 万元(不含税金额);
(4)营业成本 5200 万元,资产减值损失 108 万元,管理费用 410 万元,销售费用 640 万元,财务费用 140 万元,投资收益 200 万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0 万元,营业外收入 500 万元,营业外支出 300 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中,计提坏账准备 48 万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0 万元;
(6)管理费用中包括业务招待费 80 万元,研发费用 160 万元;
(7)销售费用中包括本年度发生的广告费 520 万元、业务宣传费 50 万元;上年未扣除广告费为 300 万元; (8)财务费用中包括向关联方创融公司(非金融企业)借款 1000 万元支付的年利息 60 万元,创融公司对紫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投资为 350 万元,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 5%; (9)投资收益中包括国债利息收入 30 万元,权益法核算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净利润按持股比例应确认 60 万元;
(10)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 50 万元;
(11)营业外支出中包括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现金 80 万元,公益性捐赠 100万元,支付合同违约金 20 万元,税收滞纳金 10 万元,银行贷款罚息 25 万元;
(12)成本费用中发生工资支出 500 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 78.5 万元,工会经费支出 12 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36 万元;
(13)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有办公楼一栋(原值 1000 万元),在用厂房三栋(原值共 5000万元),闲置厂房一栋(原值 8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 日对外出租,即业务 3 中的房产);当地政府确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 20%,上年经税务机关核定未弥补亏损金额 92.4 万元
(在亏损税前弥补期内);不考虑地方教育费附加;该企业已经预缴所得税 178.5 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 2019 年应缴纳的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计算该企业 2019 年的利润总额。
(3)计算业务(5)到业务(12)纳税调增合计数和纳税调减合计数。
(4)计算该企业 2019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该企业 2019 年度应补(退)的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