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一共22题,共22分)

1.

采煤工作面的煤壁,在矿山压力作用下,发生自然塌落的现象叫片帮。下列情形下,采煤工作面不容易发生片帮的是( )。

2.

瓦斯爆炸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下列不属于瓦斯爆炸条件的是( )。

3.

当煤矿井下发生水灾时,人员溺水导致呼吸困难而窒息死亡。在进行溺水人员的救治时,所采取的措施不恰当的是( )。

4.

发生局部冒顶,水量突增并出现流砂,流砂常呈间歇性,水色时清时浊,总的趋势是水量、砂量增加,直至流砂大量涌出属于地下矿山突水预兆中的( )。

5.

某井工煤矿进入到深部开采阶段,为降低矿井的摩擦阻力,该矿组织通风等技术人员对各项方案进行了探讨。下列所提出的建议中,不能降低摩擦阻力的是( )。

6.

某煤矿采用轴流式主要通风机进行通风,某年1月开始进入到深部开采,需要增加矿井的总风量,该矿井拟采取的下列措施中能够增加矿井总风量的是( )。

7.

下列关于采煤方法及工艺的说法,正确的是( )。

8.

A煤矿测量的该矿总回风巷的风量为3861m3/min,瓦斯浓度为0.7%,且该矿日产煤量3636t,则该矿的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

9.

某煤矿煤层自燃倾向性较强,自然发火期较短,工作面为长壁工作面,为防止工作面后方采空区遗留的煤炭发生自燃,若采用灌浆防灭火技术措施,较为合适的是( )

10.

煤矿井下在发生透水前,往往有相应的预兆。下列关于透水预兆的说法,正确的是( )。

11.

冲击地压矿井应当选择合理的开拓方式、采掘部署、开采顺序、采煤工艺及开采保护层等区域防冲措施。下列关于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中,采用合理的开拓布置和开采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

12.

在探放岩溶陷落柱导水性钻孔的布置和施工中,水压大于( )MPa的岩溶陷落柱原则上不沿煤层布孔,而应布置在煤层底板岩层中。

13.

边坡的破坏类型可分为滑坡、崩塌和滑塌等,其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采取及时有效地边坡治理方法,能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下列关于边坡治理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14.

某山坡形排土场的基底倾角较陡,并与基底之间的抗剪强度小于排土场的物料本身的抗剪强度,而产生了排土场滑坡事故,该排土场滑坡类型属于( )

15.

刮板输送机是矿井生产中的常用设备,下列关于刮板输送机的安全相关技术要求,说法正确的是( )

16.

某高瓦斯矿井一采煤工作面倾角为15°,采用上行通风,采空区瓦斯涌出量为

4.2m3/min。在该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经常发生瓦斯超限事故,为彻底消除该事故隐患,该矿组织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了分析论证,并提出以下治理措施:①采用风帘法治理瓦斯积聚;②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③采用移动泵站对采空区瓦斯进行抽放;④使用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稀释上隅角瓦斯浓度。上述措施中,正确的是( )。

17.

煤层倾角在( )以上的火区下部区段严禁进行采掘工作。

18.

某煤矿的回采工作面风流中出现煤油味、焦油味,经过气体色谱分析结果发现,一氧化碳浓度为0.04%,乙烯浓度为0.0026%,无乙炔出现,则据此判断,该工作面的煤炭自燃处于( )。

19.

某煤矿防治井下煤层火灾的措施失败后,也无法采取直接灭火措施,所以决定采取措施进行火区封闭,经测得,火区内空气的氧浓度高于失爆界限,下列关于火区封闭的说法,错误的是( )

20.

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的规定,下列关于某煤矿布置探放水钻孔的做法,正确的是( )。

21.

2020年5月4日,某省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2.3万元。

5月4日,该矿掘进一队在一采区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掘进作业,结果在爆破过程中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煤(岩)将在巷道中的7名作业人员掩埋,最终全部死亡。

由于未提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矿长吴某接到事故报告后,直接下达了撤人命令,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矿性反风,同时要求井下带班作业的通风区区长关某进入灾区查明情况,但其未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上报。接到命令后,关某立即佩戴自救器进入灾区,结果发生窒息性死亡。

后经调查,该矿矿长吴某未经有关部门的考核,也不具有煤矿专业安全知识,此外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且2017年该矿被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19年又邀请某机构重新对本矿进行瓦斯鉴定工作,结果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矿长吴某及总工程师赵某为少投入资金,对鉴定结果进行了隐瞒,在未进行治理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在相应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该矿于2020年1月在接受当地煤矿监察部门检查时。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但为了逃避监管,该矿一直在隐蔽从事采掘作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该起事故中该矿矿长隐瞒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鉴定事实,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并最终造成人员死亡的后果,其行为涉嫌的罪名是( )。

22.

2020年5月4日,某省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2.3万元。

5月4日,该矿掘进一队在一采区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掘进作业,结果在爆破过程中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煤(岩)将在巷道中的7名作业人员掩埋,最终全部死亡。

由于未提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矿长吴某接到事故报告后,直接下达了撤人命令,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矿性反风,同时要求井下带班作业的通风区区长关某进入灾区查明情况,但其未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上报。接到命令后,关某立即佩戴自救器进入灾区,结果发生窒息性死亡。

后经调查,该矿矿长吴某未经有关部门的考核,也不具有煤矿专业安全知识,此外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且2017年该矿被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19年又邀请某机构重新对本矿进行瓦斯鉴定工作,结果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矿长吴某及总工程师赵某为少投入资金,对鉴定结果进行了隐瞒,在未进行治理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在相应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该矿于2020年1月在接受当地煤矿监察部门检查时。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但为了逃避监管,该矿一直在隐蔽从事采掘作业。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擅自进行采掘作业,应对其进行的处罚是( )。

问答题 (一共3题,共3分)

23.

B煤矿为设计生产能力15xl04t/a、证照齐全的井工矿井。其所采煤层自燃倾向性均为不易自燃,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2019年该矿的瓦斯等级鉴定结论为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B煤矿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布置有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3条井筒。该矿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但限于条件,只设置了安全副矿长一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暂由井下作业班长兼任;该矿同时设立了生产技术科、通防科、地测科等职能部门。该矿采用锚杆支护的2142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布置形式为压入式。2020年12月5日,2142掘进工作面在掘进到350m处时,遇有硬岩,于是技术副队长决定采用打眼爆破的方式进行掘进。在爆破结束后,班长王某发现掘进工作面迎头出现一直径为lm左右的孔洞,后经证实为地下采空区,王某随身携带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及迎头的瓦斯检测仪开始报警,显示浓度为4.26%,王某为及时完成当班任务,遂将瓦斯检测仪关闭,并命令现场工人用风筒对准迎头悬挂的检测仪,后浓度逐渐显示为0.8%。班长王某继续组织现场工人进行作业,支护完第一排锚杆后,继续进行打眼爆破作业,结果在第二次爆破后引发瓦斯爆炸,爆炸共造成15人死亡,3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为1500万元。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请确定该起事故的事故等级,说明理由,并说明该起事故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请简述该矿安全副矿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3.请分析该起瓦斯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4.为防止类似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该矿应采取的措施。

24.

C井工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150×104t/a,属于高瓦斯矿井,所采煤层具有爆炸性,煤层自燃倾向性为Ⅲ级,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共设2个开采水平,目前布置有2个采煤工作面和3个综掘工作面。

03304掘进工作面沿03号煤层底板掘进,规格为5.0m(净宽)×2.8m(净高),净断面面积为14.0m2,采用锚网索支护。开切眼规格为6.5m(净宽)×2.6m(净高),净断面面积为16.9m2,采用锚梁网支护。2020年5月22日,该巷施工完成,开切眼共施工66.7m。部分巷道及开切眼迎头位于探水线与积水线之间。

5月22日中班19时40分左右,作业人员发现03304掘进工作面及开切眼工作面有积水,综掘一区班长开始安排人员进行排水作业并带人去支护顶板,约20min后工作面积水变多,水泵无法排净。向调度室汇报相关情况,地测科派人下井查看情况,发现水量约20m3/h,并且伴有臭鸡蛋味。综掘一区随后安排人员另外安装1台水泵进行排水,21时15分工人在安装水泵时,工作面发生透水,接到事故报告后,矿长安排调度立即撤人并赶到调度室启动应急预案。

经奋力抢救,其中5人获救,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05.05万元。经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C矿对老空区探放水设计不符合规定,没有探明周边老空情况,且发现透水征兆后并未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人,而是继续安装水泵。在后续整改中,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求该矿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探放水设计,查明老空位置并安装钻机进行探放水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简述老空发生透水前的征兆。

?2.简述“探、防、堵、疏、排、截、监”综合防治水措施的基本内容。

?3.简述在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应当遵循的规定。

?4.当C矿遇有工作面“挂红”“挂汗”等现象发生时,应采取哪些措施?

25.

A煤矿开采能力30万吨/年,现开采二-1煤层,属于低瓦斯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层为自燃煤层,中央并列式通风,单水平下山开拓,走向长壁后退采煤法。21021采煤工作面设计走向长度为580m,工作面切巷长80m,煤层以单斜为主,煤后2~15m,该工作面已停采6个月,剩余可采长度为80m。10月30日,煤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安检员报告,21021采煤工作面下安全出口向上6m靠煤墙巷道顶部煤体有65cm2左右的明火,调度员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立即启动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电话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到新鲜风流中,同时,电话报告矿山救护队,并组织成立就在抢险指挥部。救护队到现场后,经过侦查,发现,21021采煤工作面下安全出口向上6m靠煤墙侧支护工作面的钢梁上部煤体燃烧有三处明火,长

5.5m,宽1m,呈蓝色火焰,测得CH4浓度为0.004%,CO浓度为100ppm、CO2浓度为0.1%、O2浓度为20%,温度为40℃;沿工作面继续向上侦查至工作面上副口,没有发现其他着火点,巷道内有轻烟,救护队立即汇报侦查结果。随后采取直接灭火法进行灭火,但是始终不能有效灭火,在救护队的多次气体检测下,发现2102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侧局部地点CO浓度逐渐升高,为130ppm,8个小时候,再次检测时,发现21021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上隅角出现CO最高浓度为70ppm,工作面采空区侧局部CO浓度上升到790ppm。根据工作面气体变化情况,指挥部决定由救护队实施火区封闭,对21021采煤工作面上、下副巷实施封闭。经过调查,该火区空气的氧浓度低于瓦斯失爆界限。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1.请列举煤矿内因火灾的防灭火措施。

2.依据《防灭火细则》,请简述煤矿采空区自燃火灾的处置方法。

3.依据案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火区封闭的方法。

4.依据《防灭火细则》,请简述火区封闭工作面的密闭应注意的事项。

5.简述火区启封的条件。

多选题 (一共3题,共3分)

26.

2020年5月4日,某省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2.3万元。

5月4日,该矿掘进一队在一采区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掘进作业,结果在爆破过程中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煤(岩)将在巷道中的7名作业人员掩埋,最终全部死亡。

由于未提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矿长吴某接到事故报告后,直接下达了撤人命令,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矿性反风,同时要求井下带班作业的通风区区长关某进入灾区查明情况,但其未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上报。接到命令后,关某立即佩戴自救器进入灾区,结果发生窒息性死亡。

后经调查,该矿矿长吴某未经有关部门的考核,也不具有煤矿专业安全知识,此外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且2017年该矿被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19年又邀请某机构重新对本矿进行瓦斯鉴定工作,结果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矿长吴某及总工程师赵某为少投入资金,对鉴定结果进行了隐瞒,在未进行治理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在相应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该矿于2020年1月在接受当地煤矿监察部门检查时。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但为了逃避监管,该矿一直在隐蔽从事采掘作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的规定,下列属于该矿安全费用投入范围的有( )。

27.

2020年5月4日,某省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2.3万元。

5月4日,该矿掘进一队在一采区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掘进作业,结果在爆破过程中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煤(岩)将在巷道中的7名作业人员掩埋,最终全部死亡。

由于未提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矿长吴某接到事故报告后,直接下达了撤人命令,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矿性反风,同时要求井下带班作业的通风区区长关某进入灾区查明情况,但其未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上报。接到命令后,关某立即佩戴自救器进入灾区,结果发生窒息性死亡。

后经调查,该矿矿长吴某未经有关部门的考核,也不具有煤矿专业安全知识,此外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且2017年该矿被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19年又邀请某机构重新对本矿进行瓦斯鉴定工作,结果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矿长吴某及总工程师赵某为少投入资金,对鉴定结果进行了隐瞒,在未进行治理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在相应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该矿于2020年1月在接受当地煤矿监察部门检查时。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但为了逃避监管,该矿一直在隐蔽从事采掘作业。

矿长吴某接到事故报告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中,不当的是( )。

28.

2020年5月4日,某省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52.3万元。

5月4日,该矿掘进一队在一采区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掘进作业,结果在爆破过程中诱发了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煤(岩)将在巷道中的7名作业人员掩埋,最终全部死亡。

由于未提前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矿长吴某接到事故报告后,直接下达了撤人命令,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全矿性反风,同时要求井下带班作业的通风区区长关某进入灾区查明情况,但其未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上报。接到命令后,关某立即佩戴自救器进入灾区,结果发生窒息性死亡。

后经调查,该矿矿长吴某未经有关部门的考核,也不具有煤矿专业安全知识,此外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也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入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且2017年该矿被鉴定为低瓦斯矿井,2019年又邀请某机构重新对本矿进行瓦斯鉴定工作,结果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矿长吴某及总工程师赵某为少投入资金,对鉴定结果进行了隐瞒,在未进行治理的情况下继续组织工人在相应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该矿于2020年1月在接受当地煤矿监察部门检查时。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但为了逃避监管,该矿一直在隐蔽从事采掘作业。

依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该矿矿长需要经过考核,其考试包括的内容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