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办公楼工程,框架结构,钻孔灌注桩基础,地下一层,地上20层,总建筑面积25000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000m2,施工单位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至2014年6月15日竣工,工期目标47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主要材料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顺延,每延误一天支付施工单位10000元/天的延误费…”。
柱基施工时遇地下溶洞(地质勘探未探明),由此造成工期延误20日历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索赔报告,要求延长工期20日历天,补偿误工费20万元,地下室结构完成,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项目负责人立即组织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地基基础分部验收。
施工至十层结构时,因商品混凝土供应迟缓,延误工期10日历天。施工至二十层结构时,建设单位要求将该层进行结构变更,又延误工期15日历天。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索赔报告,要求延长工期25日历天,补偿误工费25万元。
【问题】
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逐一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桩基施工:工期索赔20天;费用索赔20万。
理由:地下溶洞,不可探明的地质条件,建设单位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每天支付延误1万元,20×1=20万元。
(2)商品混凝土供应迟缓,工期和费用均不能索赔。
理由:商品混凝土供应,是施工单位的责任。
(3)施工至二十层结构时,工期索赔15天;费用索赔15万。
理由:结构设计变更,是建设单位的责任;按合同约定,建设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每天支付延误1万元,15×1=15万元。
工期总计索赔:35天,费用总计索赔3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