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7个月。工程价款约定如下:(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2)工程预付款扣回的时间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预付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后,开始从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分两次均匀扣回;(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竣工结算时一次扣留;(4)工程款按月支付,工程款达到合同总造价的90%时停止支付,余款待工程结算完成并扣除保修金后一次性支付。
每月完成的工作量如下:
工程施工过程中,双方签字认可因钢材涨价增补价差5万元。因施工单位保管不力,罚款1万元。
【问题】
1.列式计算本工程预付款及其起扣点分别是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2.7、8月份开发公司应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截止8月末累计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结算之前累积支付工程款多少万元?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是多少万元?本工程保修金是多少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预付款:1000×10%=100(万元)。
预付款起扣点:1000×60%=600(万元)。从6月份开始扣回预付款。
(2)7月份工程款=160-50=110(万元)。8月份工程款=130(万元)。
截止8月末支付工程款=100+80+160+170+130+110+130=880万
(3)结算之前累计支付工程款:1000×90%=900(万元)。
竣工结算:1000+5=1005(万元)。保修金:1005×5%=5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