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中标一新建办公楼工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9800m2。办公楼顶层设计有一大会议厅,层高为5.4m,会议厅框架柱柱间距为8m×8m。经公开招投标,甲施工单位中标。双方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0个月。其中电梯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设计图纸中的某型号钢筋市场近期一直缺货,很难买到,施工单位在征得监理单位
同意后,用另一种市场供应充足的钢筋进行代换。这一种钢筋施工单位在该办公楼工程附近另一工程正在使用,连续五次进场检验均合格,质量稳定,从未出现问题,由于本工程使用钢筋仍为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批扩大一倍检查的申请,监理工程师予以拒绝。
事件二:大会议厅屋顶梁板模板支设时,框架梁起拱设计无明确要求,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经
验按3cm起拱。混凝土浇筑完成后正好是中秋节三天放假,节后复工后,施工单位立即安排开始混凝土养护。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C工作(关键工作)停工8d,专业分包单位当即就停工造成的损失向甲施工单位递交索赔报告,索赔误工损失8万元和工期损失8d。甲施工单位认为该停工的责任是开发公司造成的,专业分包单位应该直接向开发公司提出索赔,拒收专业分包的索赔报告。
事件四: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形成大量安全隐患,开发公司责令甲施工
单位加强管理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甲施工单位认为指定分包的安全管理属于专业分包单位责任,非总包单位的责任范围。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并分别给出理由。
2.指出事件二中不妥做法,并分别给出理由。
3.事件三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专业分包可以获得索赔金额和天数各是多少?
4.事件四中,甲施工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施工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如下:
不妥之处一:施工单位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用另一种市场供应充足的钢筋进行代换。
理由:当需要进行钢筋代换时,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办理设计变更。
不妥之处二:附近另一工程正在使用、连续五次进场检验均合格,质量稳定的钢筋,向监理
工程师提出检验批扩大一倍检查。
理由: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钢筋连续三批进场检验均一次
检验合格时,其后的检验批量才可以扩大一倍。
2.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如下:
不妥之处一:施工单位根据自身经验按3cm起拱。
理由:会议厅框架柱柱间距为8m×8m,由此可推断梁跨度约8m,其起拱高度约为8~24mm,按3cm起拱过大。
不妥之处二:混凝土浇筑完成3d后,施工单位才开始混凝土养护。
理由:对已浇筑完毕的混凝土,应在混凝土终凝前(通常为混凝土浇筑完毕后8~12h内)开始养护。
3.甲施工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按照建筑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应该承担总承包责任,
接受专业分包单位的索赔报告,按照合同条款和事件情况对专业分包做出答复。然后甲施工单位再向开发公司递交索赔报告。
由于C工作在关键线路上,所以可获得8d的工期补偿,由于造成停工的责任属于开发公司,所以专业分包单位可以获得8万元的误工损失。
4.甲施工单位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因为甲施工单位是总承包单位,应该承担总承包责任,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