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用地工程适宜性评定中,下列用地不属于二类用地的是( )。
- A.地形坡度15%
- B.地下水位低于建筑物的基础埋藏深度
- C.洪水轻度淹没区
- D.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二类用地是指基本上适宜修建的用地,这类用地由于受某种或某几种不利条件的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其条件后才适于修建。这类用地对城市设施或工程项目的布置有一定的限制。其具体情况包括:①土质较差,在修建建筑物时,地基需要采取人工加固措施;②地下水位距地表面的深度较浅,修建建筑物时,需降低地下水位或采取排水措施;③属于洪水轻度淹没区,淹没深度不超过1.5m,需采取防洪措施;④地形坡度较大,修建建筑物时,除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外,还需动用较大土石方工程;⑤地表面有较严重的积水现象,需要采取专门的工程准备措施加以改善;⑥有轻微的活动性冲沟、滑坡等不良地质现象,需要采取一定工程准备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