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不包括( )。
- A.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情况
- B.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
- C.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人口数量
- D.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商业开发规划
- E.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C、D
解析
为了对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并为风景名胜区设立后的依法管理、资源保护、规划建设和合理利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风景名胜区条例》对申请设立风景名胜区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作了五项规定,即:①风景名胜资源的基本情况;②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范围以及核心景区的范围;③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性质和保护目标;④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游览条件;⑤与拟设立风景名胜区的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房屋等财产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协商的内容和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