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 )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A.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
- B.允许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风景名胜区内的企业兼职
- C.超过允许容量接纳游客或者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区域开展游览活动
- D.未设置风景名胜区标注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的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的;②风景名胜区自设立之日起未在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③选择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的;④风景名胜区规划批准前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⑤擅自修改风景名胜区规划的;⑥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