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 )。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C、D、E
解析
A 项是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既然自始没有效力,也就无解除可言。《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的 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