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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2019年6月成立,位于A市城区,主营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包括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和创意策划),2019年7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税务师事务所为甲公司提供常年税务顾问服务。

  2020年8月,甲公司财务人员就以下交易事项,咨询有关税务处理问题。

  请逐一回答下列问题,需计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金额单位为元。

  资料一:

  甲公司2019年度各月份装饰服务和设计服务销售额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为万元)

涉税服务实务,历年真题,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资料二:甲公司2020年7月共发生两项装饰服务(开工和完工日期均在7月),一项在本市,实现销售额128000元(不含税),一项在邻省B市,实现销售额400000元(不含税)。

  上述款项均已收到。已知两项业务既非甲供工程、亦非清包方式,甲公司也未将上述工程对外分包。7月份,甲公司无其他应税行为。

  资料三:甲公司2020年7月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合计12860元(均已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用途确认),其中包括一张为本公司工人在B市施工期间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000元、增值税税额120元。另外7月份本公司员工往返A、B市的交通支出,共有10张火车票(均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票面金额合计1360元。

  要求:

  (1)根据资料一,请问甲公司2019年度能否适用加计抵减10%的政策?判断的依据是什么?甲公司如果适用该政策,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什么资料?最早可在何时提供该资料?

  (2)根据资料二,请问甲公司对两项装饰服务是否可选择简易计税?为什么?甲公司需要在B市预缴多少增值税(请列式计算)?在B市的装饰服务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3)根据资料三,请问本公司工人住宿费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火车票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多少(请列式计算)?已知甲公司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则甲公司7月份在A市实际应缴纳增值税额多少(请列式计算)?

  (4)甲公司2020年8月向境外某公司支付一项设计服务费,合同约定含税价款折合人民币50万元,已知该境外公司在境内没有经营机构,甲公司应扣缴增值税多少(请列式计算)?

  该扣缴税额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是什么?进项税额抵扣应留存什么资料?

  (5)甲公司2020年8月份采购项目较多,如果留抵税额超过50万元,是否可以适用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6)甲公司2021年度能否继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判断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①甲公司2019年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条件。

  ②判断依据: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10%的政策。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甲公司主营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6月份成立之后至8月份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35+30)÷(71+58)×100%=50.39%,超过50%。所以甲公司2019年度可以适用加计抵减10%的政策。

  ③根据相关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因此,甲公司应向税务机关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④甲公司提供资料的时间为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2)①甲公司提供的两项装饰服务不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根据相关规定,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之前的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两项建筑服务的开工日期均在2020年7月,且并非甲供工程或清包工,所以不适用简易计税。

  ②纳税人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需要在服务发生地按照2%的征收率进行预缴税款。甲公司需要在B市预缴增值税=400000×2%=8000(元)。

  ③甲公司在B市开具装饰服务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3)①甲公司工人住宿费已经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②本单位员工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票面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按照9%的税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即火车票进项税额抵扣税额=1360÷(1+9%)×9%=112.29(元)。

  ③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车票计算抵扣税额=12860+112.29=12972.29(元)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12972.29×10%=1297.23(元)

  抵减前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28000×9%+400000×9%-12972.29=34547.71(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甲公司7月份在A市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34547.71-1297.23-8000=25250.48(元)。

  (4)①甲公司应扣缴的增值税金额=含税收入额÷(1+税率)×税率=500000÷(1+6%)×6%=28301.89(元)。

  ②根据相关规定,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代扣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甲公司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是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③根据规定,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因此,甲公司应留存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不可以。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纳税人,才适用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①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②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③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④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⑤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甲企业2020年7月份无留抵税额,不满足连续6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2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条件,所以甲公司8月份不适用留抵税额退税政策。

  (6)按照上年度(2020年)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重新计算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超过50%,即可以继续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包含此试题的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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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A.1337
  • B.1412
  • C.1375
  • D.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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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0年度应确认所得税费用为(  )万元。

  • A.1337
  • B.1412
  • C.1375
  • D.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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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0年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为(  )万元。

  • A.100
  • B.0
  • C.300
  • D.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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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2020年度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

  • A.415
  • B.665
  • C.190
  • D.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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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20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均为零,2020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预期未来期间能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当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020年度发生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2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20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资产减值准备外,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设该公司期初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余额均为0。

(2)2020年为内部开发新技术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20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为4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40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1200万元。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支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摊销。假定该内部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已达到预定用途(尚未开始摊销)。

(3)甲公司2020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2年的保修服务,在当年度利润表中确认了500万元的销售费用,同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当年度尚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设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4)甲公司2020年12月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工资总额为3000万元,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支付,仍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职工薪酬中。假定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当期计入成本费用的3000万元工资支出中,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000万元(假定甲公司12月发生的职工薪酬均影响损益)。

(5)甲公司当年取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

(6)甲公司于2018年12月以1200万元购入一项无须安装即可投入生产使用的设备,按照该项设备的预计使用情况,甲公司估计其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假设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估计该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900万元。

(7)2020年5月因未及时纳税申报,应缴纳税收滞纳金100万元。

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预计在未来期间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假设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影响所得税核算的因素。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资料(5),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  )。

  • A.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0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0
  • B.借:其他综合收益                 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 C.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00
  • D.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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