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中,照明供电线路的设计原则,下列哪一条是不对的?( )
- A.照明主干线路上连接的照明配电箱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 B.厂区道路照明供电线路,应与建筑物入口门灯的照明分支线路分开
- C.室内照明线路,每一个单相分支回路的工作电流不宜超过16A
- D.对高强气体放电灯每一个单相分支回路的工作电流不宜超过35A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发电厂和变电站照明设计技术规定》(DL/T 5390—2014)第8.4.1-3条规定,照明主干线路上连接的照明配电箱数量不宜超过5个。
B项,第8.4.4条规定,厂、站区道路照明供电线路应与室外照明线路分开。建筑物入口门灯可由该建筑物内的照明分支线路供电,但应加装单独的开关。
C项,第8.4.5条规定,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工作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或发光二极管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
D项,第8.4.6条规定,对高强气体放电灯的照明回路,每一单相分支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