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填法适用于处理各类软弱土层,其处理深度通常控制在( )m以内,较为经济合理。
根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第4. 2.1条,换填垫层的厚度不宜小于0.5m,也不宜大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