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善道德海鲜烧烤店"的菜单显示"海捕大虾38元"(旁边未标明计价方式是按"一份"还是"一个"),菜单的最下方并不显眼地载有"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顾客甲未留意到"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误以为"一份38元",于是点菜道:"海捕大虾。"乙误以为甲知道是"每个38元",承诺道:"好呢!"上菜"海捕大虾"(共40只,均被吃完)。结账时,乙主张"海捕大虾"按个计价,甲应支付1520元,甲以"这虾不可能这么贵"表示反对;甲主张按份计价,自己仅须支付38元,乙以"天下没这么大份的虾"表示反对。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审理中,物价局证明:按当地的交易习惯,"38元一份的海捕大虾"约为5只。另外35只"海捕大虾"在海鲜烧烤店的合理价格约为250元。对此,就甲消费的40只"海捕大虾","善道德"有权请求甲支付的费用,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 A.无权请求甲支付任何价款
  • B.有权请求甲支付1520元
  • C.仅有权请求甲支付38元
  • D.有权请求甲支付约288元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①菜单系要约邀请,甲点菜系要约,乙同意系承诺。

②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的规定,菜单上的"以上海鲜单个计价"的说明系"异常格式条款",乙未以合理方式提请甲注意,甲有权撤销该格式条款。主张撤销后,按照"温和表示主义的"解释规则,甲要约的内容应被确定为"38元一份的海捕大虾一份",乙承诺,甲、乙间成立38元一份的海捕大虾餐饮合同一份。

③"一份海捕大虾"包含多少只,需要解释。根据《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可按照当地交易习惯确定为"一份海捕大虾约为5只"。对于这5只,甲负有按照餐饮合同的约定向乙支付38元的义务。

④甲消费的另外35只海捕大虾,应按照不当得利处理。甲对乙负担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约为250元。据此,本题唯一正确的答案为D选项。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小麦买卖合同,甲公司在入库后发现乙公司多交付了10吨小麦,甲公司多收的10吨小麦在甲和乙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是(  )。

  • A.意外事件
  • B.无因管理
  • C.不当得利
  • D.善意取得
查看答案
单选题

甲、乙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为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约定租赁期届满时一次支付租金,2018年9月30日,甲明确告知乙,其因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到期租金。那么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2017年10月1日-2019年10月1日
  • B.2017年10月1日-2020年10月1日
  • C.2018年10月1日-2020年10月1日
  • D.2018年10月1日-2021年10月1日
查看答案
单选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代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代理人
  • B.代理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 C.代理行为包括传递信息等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
  • D.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第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查看答案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订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还本付息。乙银行于还本付息期届满后1年零6个月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乙银行的行为引起诉讼时效期间()。

  • A.中止
  • B.中断
  • C.延长
  • D.暂停计算
查看答案
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B.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基于新的证据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债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后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查看答案

相关题库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