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自己的全部财产100万元赠与给红十字会后。暗笑不应看破红尘,当立根商场,东山再起。甲于是向乙借款200万元经商。此后,甲按市价花费20万元从丙车行购买汽车一辆,花费10万元收养了孤儿丁,向希望工程捐赠20万元。现甲向乙借款期限已到,因甲经营不善,无力还本付息。对此,关于债权人乙的债权人撤销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个?
- A.乙有权撤销甲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
- B.乙有权撤销甲、丙的汽车买卖合同
- C.乙有权撤销甲收养丁的行为
- D.乙有权撤销甲与希望工程间的赠与合同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①债权人有权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本题中,甲与红十字会的赠与合同发生在甲对乙负担债务之前,故乙不享有撤销权。故A选项错误。
②甲与丙的汽车买卖合同价格合理,因此债权人乙不享有撤销权。故B选项错误。
③债权人撤销权只能撤销财产行为,结婚、收养等身份行为,债权人无权撤销。故C选项错误。
④债权人撤销权构成要件有二:(a)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有效;(b)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财产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乙有权撤销甲与希望工程间的赠与合同。故D选项正确。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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