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四个甲、乙之间的合同中,甲有权以情势变更为由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或者变更合同的是哪一个?
- A.甲、乙约定:甲以3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出卖给乙,乙分期支付价款。合同签订后,甲尚未交付房屋,该房屋因地震倒塌
- B.甲、乙约定:乙向甲支付8000元,甲向乙提供公务员考试培训服务。因甲拖欠老师工资,老师集体罢课,致使甲不能按照约定向乙提供约定的培训服务
- C.甲、乙约定:甲以20万元的价格将一个瓷盘出卖给乙。甲如约交付瓷盘后,乙一次性支付了全部价款。半年后,该瓷盘的市场价格猛增至120万元
- D.甲、乙约定:甲向乙支付18000元,乙向甲提供国内高考辅导服务,课程截止到2014年6月1日结束。合同签订不久,2013年12月1日,甲接到梦寐以求的海洋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甲因不可抗力不能对乙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构成情势变更。而是属于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或者法定解除的问题。故A选项不当选。
因可归责于甲的原因致使甲不能(或者很难)向乙履行约定的义务,不构成情势变更。故B选项不当选。
甲、乙合同履行完毕后出现情势变动,已不再属于情势变更。故C选项不当选。
甲、乙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情势变动致使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显失公平,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符合情势变更的构成要件。故D选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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