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200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同年10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2003年5月,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用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购买,且2001年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人均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资产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人名下。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而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立,判处公司罚金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问题:1.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2.川南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及人事安排是否合法?为什么?3.川南公司董事会的增资决议和公司的增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4.蓝某可否根据补偿协议获得王某所持股权的50%?为什么?5.川南公司因被判处罚金所造成的140万元损失,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解析
1.有效。理由:股东出资即取得股权,其出资的资金来源不影响股权的取得。或者答:(1)股东取得股权仅以出资为条件;(2)根据公司法的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出资不得退回(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果出资取得的股权因资金来源违法而无效,必然导致出资返还,影响公司资本充实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3)在股东以非法挪用的资金出资的情况下,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可以收缴其股权用于偿还被挪用资金,但此时只涉及股权转让问题,而不是股权无效。均可得分。2.公司管理机构设置合法;公司管理人员安排不合法。公司财务负责人不能担任监事,也不能担任监事会主席。3.无效。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应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该决议应在股东会上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有效。川南公司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主席虽代表公司2/3以上的表决权,但不能就增资事项作出决议,故决议无效。基于无效决议而实施的增资行为也应归于无效。4.不能。离婚协议约定的是由王某补偿其25万元现金,王某将其股权抵偿给蓝某的行为实质上是股权的对外转让;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经过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董事会无权批准股东对外转让股权。5.应由宋某、李某、王某、周某等4人承担。公司的损失源于公司犯罪被判处的罚金,宋某等人担任执行董事、监事、经理职务时违法是导致这一损失的直接原因,故该损失应由宋某等4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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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大师李某欲将自己的传奇人生记录下来,遂请作家王某执笔,其助手张某整理素材。王某以李某的人生经历为素材完成了自传体小说《我的艺术人生》。李某向王某支付了5万元,但未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该小说的著作权应当归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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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归王某所有
- B.归李某所有
- C.归王某和张某共同所有
- D.归王某、张某和李某三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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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1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6月1日,付款行为A银行。2013年3月1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票据权利转移至丙公司”。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2013年3月15日丙公司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2013年3月16日丙公司向A银行通知挂失止付,2013年3月1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013年3月18日法院决定受理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乙公司背书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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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背书行为无效
- B.背书行为无效,所附条件具有民法上的效力
- C.背书行为有效,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 D.背书行为及所附条件均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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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1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6月1日,付款行为A银行。2013年3月1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票据权利转移至丙公司”。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2013年3月15日丙公司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2013年3月16日丙公司向A银行通知挂失止付,2013年3月1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013年3月18日法院决定受理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公示催告期满,无人申报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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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法院应作出除权判决
- B.经丙公司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 C.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丙公司有权要求A银行付款
- D.除权判决公告之日起,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另行制作同样的汇票交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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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1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6月1日,付款行为A银行。2013年3月1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票据权利转移至丙公司”。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2013年3月15日丙公司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2013年3月16日丙公司向A银行通知挂失止付,2013年3月1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013年3月18日法院决定受理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汇票丢失后,丙公司拟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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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请求甲公司补发汇票,甲公司拒绝,丙公司有权起诉要求甲公司补发汇票
- B.丙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请求A银行付款,A银行拒绝,丙公司有权起诉要求A银行承担票据责任
- C.丙公司起诉的,应向法院提供相当于汇票金额的担保
- D.以上都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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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金额10万元,到期日为2013年6月1日,付款行为A银行。2013年3月10日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汇票上记载“丙公司货到验收合格后票据权利转移至丙公司”。汇票一直未被提示承兑,2013年3月15日丙公司工作人员不慎将汇票遗失,2013年3月16日丙公司向A银行通知挂失止付,2013年3月17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2013年3月18日法院决定受理申请。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如在公示催告期内,张某持该汇票向人民法院主张自己是票据权利人,汇票上显示丙公司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张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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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法院应裁定中止公示催告程序
- B.法院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 C.法院应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直接审理张某与丙公司的纠纷
- D.法院应并案审理张某与丙公司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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