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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而使犯罪未得逞。下列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

  • A.杨某预谋实施抢劫。一次,他怀揣水果刀,跟踪从银行取款出来的女子,下手时因周围行人较多被当场抓获
  • B.福尔摩斯得知有人要暗害他,于是在房间内放置了和自己一样大小的蜡像。后来凶手朝房内开枪,击中蜡像的头部,而真正的福尔摩斯则安然无恙
  • C.甲乙二人系邻居,因为口角乙对甲怀恨在心。在一天深夜,乙悄悄从家里溜出来,准备给甲家的仓库放一把火,火势刚刚开始变大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暴雨,将火浇灭
  • D.秦某因为失恋,痛恨所有的女人并开始疯狂报复。一天夜晚,正当他准备从背后袭击一名女子时,发现其背影和自己以前的女朋友非常相似,不禁心中一软,放弃了原来的打算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犯罪未遂。题中A、B、C都是意志以外的原因使得未能犯罪成功,都是犯罪未遂,而D中的秦某是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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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016年2月,甲、乙、丙、丁四人成立海洋有限合伙企业,卖炸鸡。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丙丁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由乙丙丁分别执行。在合伙企业运行期间,合伙人之间发生争执。

甲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甲从事的下列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B.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 C.在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下,查阅复制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
  • D.以自有房屋为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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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全公司是德胜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两个公司的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相同,经营过程中共同使用相同的销售手册销售相同产品。经营过程中,德胜公司利用自己的控股地位,将德全公司财产转移到德胜公司账户。正泰公司与德全公司因债务纠纷发生争议,德全公司无力偿还债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德全公司是独立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以自己财产承担责任,德胜公司无须承担责任
  • B.德胜公司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制度损害正泰公司利益,应单独承担责任
  • C.德胜公司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与德全公司一起对正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D.德胜公司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当否认德全公司法人的独立性,永久剥夺德全公司的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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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前、黄后、黄左、黄右四人成立海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DVD光碟批发业务。其中,黄前是董事长,黄后是总经理、黄左是监事、黄右是公司股东,上述四人,分别持有公司表决权的60%,30%,10%,10%。公司运行期间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公司可以对外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成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B.经黄前批准,可以为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赵大海提供担保
  • C.公司章程规定,对第三人提供担保时,只能由董事会决定,该项规定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 D.公司为黄前提供担保,因黄前持有公司60%表决权,达到表决权过半数的要求,故即使其他人反对,也能为黄前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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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甲、普通合伙企业乙、自然人丙协商,拟共同投资设立海洋合伙企业从事贸易业务。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拟设立海洋合伙企业的类型只能是有限合伙企业
  • B.乙有可能以劳务作为出资方式
  • C.三方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
  •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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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某市A区的南方公司与位于该市B区的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建筑公司承建南方公司位于该市C区的新办公楼,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后来,双方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约定:“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在新办公楼施工过程中,南方公司与建筑公司因工程进度款等问题发生争议,其后南方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在起诉之前,南方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建筑公司的机器设备,冻结其在银行的存款。 法院在不知双方曾约定仲裁的情况下受理了本案,建筑公司进行了答辩,表示不同意解除合同。后建筑公司感觉答辩的不理想,在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交了补充协议,认为人民法院不能审理该案,应当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审理该案。关于法院的做法,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有:

  • A.收到保全申请后,情况紧急的,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
  • B.查封机器设备的期限为三年,冻结银行存的期限为一年
  • C.法院继续审理本案的做法是正确的
  • D.法院应当裁定移送仲裁委员会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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