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车均在2012年8月18日分别向X、Y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甲车同时还向X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按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投保,保险金额为30万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为25万元。在保险期间内,甲车在行驶中与乙车相撞,并引起火灾,甲车和乙车都被烧毁。甲车损失12万元,残值5000元,甲车司机受伤,产生医疗费用9000元;乙车损失8万元,残值3000元,车上财产损失2万元,乙车上的人员医疗费用6000元。经交通管理部门鉴定,甲车负全部责任,乙车无责。
- A.12万元-0.5万元-甲车在交强险项下对甲车车辆损失的赔偿金额
- B.(12万元-0.5万元-甲车在交强险项下对甲车车辆损失的赔偿金额)×(1-免赔率)
- C.12万元-0.5万元-乙车在交强险项下对甲车车辆损失的赔偿金额
- D.(12万元-0.5万元-乙车在交强险项下对甲车车辆损失的赔偿金额)×(1-免赔率)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机动车损失保险赔款按以下方法计算:赔款=(实际修复费用-残值-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1-免赔率)=(12万元-0.5万元-乙车在交强险项下对甲车车辆损失的赔偿金额)×100%×(1-免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