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详情

北京的甲公司和长沙的乙公司于 4 月 1 日在上海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双方于 4 月 10 日在厦门交货并付款。双方就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未作约定。其后,甲公司依约交货,但乙公司拒绝付款,甲公司准备对乙公司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地方的人民法院中,对甲公司拟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有( )。

正确答案及解析

正确答案
B、D
解析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对管辖权未作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长沙)或者合同履行地(厦门)的人民法院管辖。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选题

常作为颅中窝底硬脑膜平面的颅外标志( )

  • A.颞线
  • B.鼓切迹
  • C.二腹肌嵴
  • D.弓状隆起
  • E.道上三角区
查看答案
单选题

确定面神经垂直段的重要标志( )

  • A.颞线
  • B.鼓切迹
  • C.二腹肌嵴
  • D.弓状隆起
  • E.道上三角区
查看答案
单选题

乳突手术时确定鼓窦位置的重要标志( )

  • A.颞线
  • B.鼓切迹
  • C.二腹肌嵴
  • D.弓状隆起
  • E.道上三角区
查看答案
单选题

鼓膜松弛部附着处( )

  • A.颞线
  • B.鼓切迹
  • C.二腹肌嵴
  • D.弓状隆起
  • E.道上三角区
查看答案
单选题

由第Ⅴ对脑神经下颌支支配 ( )

  • A.环甲肌
  • B.镫骨肌
  • C.腭帆张肌
  • D.腭帆提肌
  • E.杓间肌
查看答案

相关题库更多 +